薄壁不銹鋼水管相關標準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公稱直徑不大于150mm的薄壁不銹鋼水管(以下簡稱水管)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工作壓力不大于1.6MPa,輸送飲用凈水、生活飲用水、熱水和溫度不大于135℃的高溫水等管道用薄壁不銹鋼水管,其他如海水、空氣、醫用氣體等管道亦可參照使用。
2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以性。
GB/T222-1984鋼的化學分析用試樣取樣法及成品化學成分允許偏差
GB/T223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GB/T228-1987金屬拉伸試驗法
GB/T241-1990金屬管液壓試驗方法
GB/T242-1997金屬管擴口試驗方法
GB/T244-1997金屬管彎曲試驗方法
GB/T246-1997金屬管壓扁試驗方法
GB/T4239-1991不銹鋼和耐熱鋼冷軋鋼帶
GB/T6397-1986金屬拉伸試驗試樣
GB/T7735-1995鋼管渦流探傷檢驗方法
GB/T12771-2000流體輸送用不銹鋼焊接鋼管
GB/T17219-1998生活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及防護材料的安全性評價標準
YB/T5090-1993不銹鋼熱軋鋼帶
3要求
3.1材料
3.1.1水管的材料牌號見表1。
表1水管的材料牌號
牌號用途
0Cr18Ni9(304)飲用凈水、生活飲用水、空氣、醫用氣體、熱水等管道用
0Cr17Ni12Mo2(316)耐腐蝕性比0Cr18Ni9更高的場合
00Cr17Ni14Mo2(316L)海水
3.1.2化學成分:管材的化學成分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管材的化學成分
0Cr18Ni9≤0.07≤1.00≤2.00≤0.035≤0.0308.00-11.0017.00-19.00-
0Cr17Ni12Mo2≤0.0810.00-14.0016.00-18.002.00-3.00
00Cr17Ni14Mo2≤0.0312.00-15.00
3.1.3力學性能:管材的抗拉強度和延伸率應符合表3的規定。
表3管材的抗拉強度和延伸率
牌號搞拉強度,MPa延伸率,%
0Cr18Ni9≥520≥35
0Cr17Ni12Mo2
00Cr17Ni14Mo2≥480
3.2外觀
水管焊縫表面應無裂縫、氣孔、咬邊、夾渣,內外面應加工良好,不應有超出水管壁厚負公差的劃傷、凹坑和矯直痕跡等缺陷。斷口應無毛刺。其余應符合GB/T12771-2000中5.7要求。
3.3尺寸及尺寸允許偏差
3.3.1水管的基本尺寸應符合表4的規定。
表4水管的基本尺寸
公稱通徑DN管子外徑Dw外徑允許偏差壁厚S重量
0Cr18Ni90Cr17Ni12Mo2
00Cr17Ni14Mo2
1010±0.100.60.8W=0.02491(Dw-S)×SW=0.02507(Dw-S)×S
12
1514
16
20201
22
2525.40.8
28
3235±0.1211.2
38
4040
42±0.15
5050.8
54±0.181.2
6567±0.201.5
70
8076.1±0.231.52
88.9±0.25
100102±0.4%Dw
108
1251332
1501593
注:表中壁厚欄中厚壁管為不銹鋼卡壓式管件用。
3.3.2水管的壁厚允許偏差為名義壁厚的±10%。
3.3.3水管長度為定尺長度,一般為3000mm~6000mm,根據需方要求,供需雙方協議,也可提供其他定尺長度,其允許偏差為+20mm。
3.3.4水管的彎曲度為任意3000mm不超過12mm。
3.3.5水管的端部應鋸切平整,水管端部的切斜應符合表5的規定。
表5水管端部的切斜
公稱公徑,DN切斜,≤
≤201.5
>20-502
>50-1003
>1005
3.4產品標記
3.4.1產品標記由產品代號、管子外徑×壁厚和材料代號組成
3.4.2標記示例
公稱直徑為20mm,管子外徑為22mm,壁厚0.7mm,材料為0Cr18Ni9的薄壁不銹鋼水管標記為:SG22×0.7-304CJ/T151-2001
公稱直徑為65mm,管子外徑為108mm,壁厚2.0mm,材料為0Cr17Ni12Mo2的薄壁不銹鋼水管標記為:SG108×2.0-316CJ/T151-2001
3.5原材料及制造方法
3.5.1水管的原材料為不銹鋼冷(熱)軋鋼帶,其要求應符合GB/T4239和YB/T5090的規定。
3.5.2水管用不銹鋼帶在制管設備上用自動氬弧焊接或等離子焊接制成,焊后一般不進行熱處理。
3.6壓扁性能
水管進行壓扁試驗時,將水管壓至壓板間的距離為水管外徑的1/3,壓扁后不得出現裂紋和破損。
3.7擴口性能
公稱直徑不大于DN50mm的水管進行擴口試驗時,采用60°的圓錐,其擴口率應為25%,擴口后管壁不得出現裂紋和破損。
3.8彎曲性能
公稱直徑不大于DN25mm的水管進行彎曲試驗時,彎曲半徑等于水管外徑的4倍,彎曲角度為90°時管壁不應出現裂紋和皺紋。
3.9水壓試驗、氣密試驗和渦流探傷檢驗
3.9.1水管進行水壓試驗時,其試驗壓力為2.45MPa,在該壓力下,持續10s后,水管應無滲漏和水久變形。
3.9.2水管用于氣體介質或型式檢驗時應進行氣密試驗,用于液體介質的試驗壓力為0.6MPa,用于氣體介質的試驗壓力為1.7MPa,水管完全浸入水中持續10s后,水管應無氣泡出現。
3.10衛生要求
用戶有要求時或進行型式檢驗時,用于飲用凈水和生活飲用水的水管,浸泡后的衛生要求應符合GB/T17219的規定。
4試驗方法
4.1管材的化學成分應按原材料質單驗收,如有特殊要求時可按GB/T4239、YB/T5090要求進行復檢。其仲裁分析方法按GB/T223的規定進行。
4.2管材的抗拉強度和延伸率試驗方法按GB/T228的規定進行,其拉伸試樣應符合GB/T6397的規定。
4.3水管的外觀檢驗在日光或燈光照明下用目測法檢驗(可用5倍放大鏡)。
4.4水管的尺寸檢驗用相應精度的測量工具測量。
4.5水管的壓扁試驗方法按GB/T246的規定進行。
4.6水管的擴口試驗方法按GB/T242的規定進行。
4.7水管的彎曲試驗方法按GB/T244的規定進行。
4.8水管的水壓試驗方法按GB/T241的規定進行。
4.9水管的氣密試驗方法按如下規定進行:水管試驗時,應與具有壓力的氣源保持連接,讓具有一定壓力的空氣保持在管內。將水管完全浸入水槽中是否有氣泡出現。
4.10水管的渦流探傷檢驗方法按GB/T7735的規定進行。
4.11水管的衛生要求的試驗方法按GB/T17219。
5檢驗規則
5.1檢查和驗收
水管應由供方質量部門進行檢驗,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并填寫質量說明書。
5.2組批
水管應成批提交驗收,每批應由同一牌號、同一尺寸、同一工藝制造的水管組成,每批水管的數量不超過以下規定:公稱直徑小于等于25mm的為400根;公稱直徑大于25mm的為200根。
5.3出廠檢驗
5.3.1出廠檢驗項目應符合表6的規定。
CJ/T151-2001
序號檢驗項目要求的章條試驗方法的章條
1搞拉強度和延伸率3.1.34.2
2外觀檢驗3.24.3
3水壓試驗或氣密試驗或渦流探傷檢驗(用于液體介質)3.34.4
4氣密試驗(用于氣體介質)3.9.1或3.9.2或3.9.34.8或4.9或4.10
53.9.24.9
5.3.2檢驗項目序號1應在每批水管中任取2個試樣進行檢驗,若檢驗結果不合格時,允許再任取兩倍的試樣進行復檢,若再不合格,則該批水管不得出廠。
5.3.3檢驗項目序號2、3、4、5應逐根進行檢驗。
5.4型式檢驗
5.4.1有下列情況之一應進行型式檢驗。
a)工廠首次制造或產品轉產生產的試制定型鑒定;
b)正式生產后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影響產品性能時;
c)產品停產半年后,恢復生產時;
d)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
e)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
5.4.2型式檢驗項目應符合表7的規定。
序號檢驗項目要求的章條試驗方法的章條
1化學成分3.1.24.1
2力學性能3.1.34.2
3外觀檢驗3.24.3
4尺寸檢驗3.34.4
5壓扁性能3.64.5
6擴口性能3.74.6
7彎曲性能3.84.7
8水壓試驗3.9.14.8
9氣密試驗3.9.24.9
10渦流探傷檢驗3.9.34.1
11衛生性能3.14.11
5.4.3型式檢驗應在一批水管中任取兩根進行檢驗,若有一項不合格時,必須在審查工藝等基礎上,用兩倍數量的產品對該項進行復檢,復檢時仍不合格,即認為型式檢驗不合格。
6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6.1標志
6.1.1經檢驗合格后的水管,應在每一根水管上做上標志。如果征得需方同意,也可以同批水管打捆,在每捆上用適當方法作出標志。
6.1.2標志內容如下:
a)制造廠名縮寫或商標;
b)材料牌號;
c)規格尺寸;
d)標準號。
6.2包裝
6.2.1水管一般采用捆扎包裝件形式,每捆應是同一批號的水管,對管道兩端應予保護,每捆應不超過1000kg、數量不超過400根,或按用戶要求進行包裝。
6.2.2成捆水管應用鋼帶或鋼絲捆扎牢固,捆扎圈數一般為3圈,并且成捆水管至少一端應放置整齊。
6.2.3水管在捆扎前至少用2層麻袋布或塑料布把成捆水管緊密包裹。
6.3運輸、貯存
6.3.1包裝后的水管,在雨雪不會直接淋襲的條件下,可用任何運輸工具運輸。在搬運過程中,不得劇烈碰撞,拋摔滾拖。
6.3.2包裝后的水管應貯存在在無腐蝕氣體的干凈的環境內,避免雜亂堆放和與其他物件混放。
6.4質量說明書每批水管應附有產品質量證明書,內容包括:
a)供方名稱;
b)產品名稱;
c)材料牌號;
d)標準號;
e)批號、凈重或根數;
f)訂貨合同和標準規定的各項檢驗結果和制造廠質量部門印記;
g)包裝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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