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積電中芯國際和解背后:產業變局剛開始
雖然說法律往往是商戰的工具,但有時,法律大戰往往就是商戰的關鍵對決,只不過,在臺積電與中芯國際的這場戰斗中,戰利品是更大的產業利益,而并非簡單的零和博弈
? 歷史總是有著驚人的相似,當思科與華為有關侵犯商業秘密的較量剛剛走完一個閉環,臺積電與中芯國際的加州大戰已經再次上演。
? 只不過,區別于當年華為以退出北美市場作為和解代價,中芯國際在和解條件浮出水面之前,先行“放走”了自己的創始人張汝京。2009年11月10日,中芯國際發布管理層變動消息,宣布:“原服務于華虹集團的王寧國博士為董事會執行董事兼集團總裁及首席執行官,委任即時生效。張汝京博士由于個人理由辭任集團職務。”
? 緊接著,就在當日,中芯國際再次發布消息稱,“已與臺積電于2009年11月9日訂立和解協議,平息及撤銷加州訴訟(包括中芯國際于該案中待定的一切指控及抗辯)及中芯國際就北京訴訟提出的上訴,因而結束雙方一切呈請法院待決的訴訟。”
? 然而,看似趨向平靜的案件卻增加了更多的不確定因素,業內資深人士張濤(化名)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來自產業層面的變局有可能剛剛開始。”
? “和解”的背后
? 11月3日,美國加州阿拉米達郡(Alameda County)高等法院裁定中芯國際違反了2005年和解協議條款,因盜竊、使用商業機密將面臨處罰。就在人們討論法院將就賠償金額做出怎樣判決的時候,中芯國際與臺積電的和解協議正式公布。
? 對此,一位美國法官這樣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在美國法院,有關侵權賠償金額的確定通常并非出自法官或陪審團之手。”
? “我們并沒有有關賠償的標準。通常的做法是,法院是一個質證、辯論的平臺,雙方在這個平臺把案件都擺清楚了,具體該賠多少,其實雙方心中都有數,最終他們自己就會調解,最后兩家合作,一致對外。所以你看國外的聯盟像3C等等,原來都是競爭對手。”
? 那么,對于中芯國際與臺積電來說,和解的背后,真的是從競爭走向聯盟嗎?
? 根據臺積電11月10日發布的消息,“根據這份和解協議及合意判決,中芯國際同意在先前2005年和解協議下已支付的1.35億美元之外,再支付臺積電2億美元及其他補償;雙方同意終止于2005年所簽訂的專利交互授權合約。”
? “2億美元加其他補償(實際上是8%的股權及相應的認股權證),不管對臺積電,還是對中芯國際來說,都將意味著經濟利益上的巨大變遷。”張濤分析說。
? 事實上,8%的股權對應于17.9億股中芯國際股份,即使按照目前低位股價11月10日的0.38元/股來計算,也相當于6.8億元人民幣,再加上2億美元的賠償,與2005年1.75億美元的和解賠償相比,已基本上是翻了一番。
“由于這次和解再次處于行業變革的關鍵節點,更是放大了利益變遷的后果。”張濤說。
? 臺積電一箭多雕
? “拿到上述賠償的臺積電,將不僅能從容應對三星、Global Foundry這些國際巨頭在半導體代工領域的步步進逼,而且,加上認股權證的資格,臺積電最終可獲得中芯國際10%的股權,這對臺積電逐鹿內地市場可謂天賜良機。”張濤說。
? 來自國際投行針對半導體行業2009年第二和第三季度的報告中指出,盡管行業出現復蘇跡象,但來自國際市場的變動仍然不能讓他們調高對第四季度的預期。
? 然而,對應國際市場的潛在變動,內地通訊市場的發展,被臺積電高層看到一個明亮的進軍信號。值得注意的是,作為中芯國際第一大股東(持股16.6%)的大唐電信,其入主中芯國際的目標就是要健全自身的TD產業鏈,由此,產品線明顯多于中芯國際的臺積電持股中芯國際,將為臺積電與大唐電信的合作搭建更多的平臺、創造更多的機會。
? “不僅如此,臺積電已經從這場為時不長的訴訟風波獲取了多重利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曾經華為與思科案親歷者向記者分析說,“首先是來自客戶、供應商、投資公司等方面的利益。由于潛在賠償給中芯國際帶來的不確定性風險,使得臺積電更多地獲得了這個合作者的信賴,并可能直接轉化為經濟利益。”
? “其次,浩浩蕩蕩的法律大戰吸引了大量主流媒體的關注,并給臺積電創造了巨額的廣告效益。”
? “再次,臺積電也借對中芯國際的訴訟對其他同業者的不良企圖起到了威懾。眾所周知,很多技術秘密的泄露來自人才的挖角,當更多的產業進入者正進入擴張階段的時刻,人才流動所帶來的泄密危機無時不在威脅著臺積電,每隔數年便來一次的權利保衛戰或許也是有著這樣的背景。”
? 這位人士告訴記者,“當年,在思科案中,作為最終和解協議的內容,華為不得不去對已向全球客戶售出的產品進行修改,僅此一項,不僅花費了華為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同時也使華為向客戶的解釋頗費了一番口舌,而由于客戶的使用習慣,即使在解釋之后,仍有不少客戶在后續的采購中轉向了思科。”
? “而華為為了避免思科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挑起類似的侵權案件,避免北美市場的聲譽受到影響,進而影響其他產品線在北美的銷售,華為的該款產品不得不退出了當地市場。這才有了后來與3COM的合并,借3COM的品牌重新進入美國。”
? 然而,在中芯國際與臺積電的和解協議中,更多的技術細節并沒有被披露,中芯國際在美國市場的行為是否會受到制約不得而知;同時,由于在半導體行業,產品升級換代的技術很大程度上需要在原有的技術平臺上進行,隨著產品更新速度的加快,臺積電能在多長時間內保證不再提起訴訟等等問題仍不明朗。
? 更值得注意的是,對中芯國際10%的持股將不僅為臺積電創造了市場上的機會,同時也使它擁有了選擇進行競爭還是合作的自由,在“打”與“扶”中,臺積電有可能將獲取更多來自布局或博弈上的利益。而臺積電董事長張忠謀對這次和解的評價是:“我們相信這項和解協議符合臺積電及所有股東的最大利益。”
? 中芯國際處境微妙
? 那么,對中芯國際來說,是否真能創造如同和解協議中所稱的協同效益呢?
? “對于身陷產業鏈擴張正面臨巨大資金需求的中芯國際來說,這樣的和解協議不啻是一個沉重的打擊。而中芯國際要想在這種壓力下繼續突圍,似乎多有艱難。”張濤說。
? “這次訴訟爭論最激烈的就是光刻工藝這部分,其實,早幾年,臺積電就有說法說,中芯是靠在臺積電挖角,那些人帶走了相應的技術,中芯才做到了那樣的水平。”
? 張汝京的離職,恰恰發生在中芯國際與臺積電在美國的訴訟剛剛被裁定敗訴,有關侵權賠償的和解協議推出的當日。張汝京此時的離去,到底意味著什么?又將給和解談判帶來怎樣的變局?是否會引發新一輪的人事變動,還是隱藏其他的利益博弈?
? 此外,“65納米和0.18微米的客戶重合度很高,從0.18微米發展到0.13微米,再到90納米、65納米,這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必須要做好前面的工藝,才能發展進步到后面更加先進的工藝。也就是說沒有此前的積累是做不到65納米的,因此,本次案件涉及到的0.18微米產品非常重要。如果這個產品的問題不得到徹底解決,它仍將成為埋在企業內部的深層炸彈。”業內專家如是說。
??? 而案件發生的時機,對中芯國際來說,似乎也極不理想。中國現在是全球最大的半導體市場,在這一市場的角逐正在進入關鍵時刻,中芯國際即受到迎頭一棒。作為“已經成為中國政府發展高科技產業——半導體領域的旗幟企業”來說,這著實讓人感到問題的微妙與棘手。
? 在First Global 11月2日針對臺積電發布的投行報告指出,臺積電的先進技術使它在第3季度的良好表現,其與富士通微電子在28納米過程技術上的合作,以及它與IDT在 2009年3季度的產品制造協議,First Global有理由認為擁有穩定而多樣化客戶的臺積電在技術升級時代將繼續保持領先地位。First Global也提到作為關鍵因素之一的“來自于先進技術的貢獻”使他們繼續看好臺積電。
? 而摩根士丹利10月30日針對中芯國際的投行報告預測,由于半導體行業大概僅處于回升過半的周期狀態,且中芯國際在產能方面還沒達到足夠的規模效益,而中芯國際顯然不是行業的領先者,因而,在本階段提升對該公司的預期仍有很大風險,故繼續保持原有的(減持比率)判斷。
? 從這些頂尖的國際投行的報告來看,即使不是本次的知識產權案件,來自于技術層面對半導體行業企業的影響可能已經超出人們的預期,在先進技術給企業帶來的幾何級的復合效益中,臺積電之于中芯國際的榜樣力量,可能倒是中芯國際最大的協同效益。
? 而張濤認為,“中芯國際的問題,牽涉的可能并不僅僅是單純一個企業的問題,它將給人們帶來反思,對于屢屢出現的類似問題,我國下一步半導體產業布局到底該如何發展?”
? 目前,和解的具體內容仍須取得必要的政府及監管批準,或許,在來自產業層面的布局方面,政府仍有發言的空間。
? 2003年8月
? 臺積電稱來自中芯國際所屬的3家公司半導體裝置及產品的進口及銷售侵犯了其專利。
? 2005年2月
? 雙方簽訂6年期和解協議。中芯國際同意支付1.75億美元的和解金。
? 2006年8月
? 臺積電再次向加州高級法院起訴,指控中芯國際違反了2005年的協議。
? 2006年9月
? 中芯國際在加州高級法院反訴臺積電,指稱其違反合約及違反真實公平交易。
? 2009年11月
? 加州高級法院裁定,中芯國際違反了相關協議,非法偷盜及使用其競爭對手臺積電的商業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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