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集成電路設計業確實存在跨越式發展的機遇
——IC行業走向成熟,增長率下降,技術推動轉向市場拉動
首先,中國GDP增長率在全球大國中將長期居于前列,會促進本土IC產業發展。根據全球半導體貿易組織的統計,世界半導體市場的年均增長率,1990年—2000年間為15%,1995年—2005年間降到4.6%,2000年—2010年間僅1.7%。全球IC產業和全球GDP相關性分析表明,兩者之間的相關性有逐漸變大并趨于一致的趨勢,全球半導體走向成熟。
其次,半導體產業發展不斷深化,從技術工藝主導轉向日益依賴于下游電子產品需求拉動,為中國IC設計產業發展帶來機遇。據統計,電子產品成本中半導體含量,1965年僅為2%,1975年為6%,2005年為21%, 當前在25%—30%之間。從IC市場角度看,中國是全球重要的電子產品生產基地,近年來本土的手機、平板電腦以及消費電子的市場規模不斷增長,在汽車電子、工業互聯網等領域也將占據重要的份額,中國IC市場地位日益重要。IC設計業能夠運用技術迅速對市場做出反應,成為IC產業的關鍵樞紐。
——中國IC產業鏈趨于完整和成熟,IC設計企業在商業模式探索方面有進展,具備越來越強的主場優勢
全球IC產業正加速向中國轉移,相關終端企業更是將中國視為重要布局點。中國已經具備了完整的由IC設計、晶圓代工、封測以及系統廠商構成的產業生態。經過多年的高速發展,中國消費電子產品市場形成了一定的特異性,如產品生命周期特別短、市場給IC供應商提供的信息非常少、IC廠商的毛利率低、終端產品生產商的技術水平低、消費者極其多樣化等。
中國的IC設計企業通過與本土市場和產業鏈近距離密切接觸,形成了與本土市場節奏充分協調的靈活性、高速度和低成本等突出優勢。如在手機市場方面,跨國公司往往以100個工程師的團隊規模,每六個月開發一款新產品。中國的手機廠商往往只用5—10個人,每三個月推出一款新產品,能夠與中國市場的起伏協調一致。中國企業能在35%的毛利率之下生存,達到20%的營業利潤,跨國IC企業需要50%—55%的毛利才能達到相當的營業利潤。國內的IC設計企業能向技術水平低的手機生產商提供完整解決方案,并迅速對客戶的服務要求做出響應。總體上,中國本土領先的IC設計企業已在一些中國電子產品領域取得了領先的市場占有率,開始了主導全球電子產業的進程。
——中美IC產品市場和資本市場存在不對稱性,中國IC企業具備立足中國整合全球的機遇
美國的消費電子市場趨于成熟,市場容量趨于穩定,只能依賴一些創新型產品間歇性實現增長,企業保持高盈利成長性相對困難,美國資本市場只認可高成長性、高創新性、高毛利率的企業并給予較高的市場估值,缺乏重大創新、以低成本和高速度制勝的中國IC設計企業很難在美國資本市場得到較高的市盈率。反之,在中國,IC產品需求仍處于高速增長期,企業規模和盈利成長性還有巨大空間,資本市場認可IC企業的高科技概念,對于一些盈利能力較強的企業給予比美國資本市場高兩到三倍的市盈率。因此,一些規模較大、經營相對穩定的IC企業,從美國股票市場回歸到中國股票市場能夠得到更高的估值。最近展訊和銳迪科被收購從美國Nasdaq市場退市顯示了這一趨勢。更進一步,一些國內的IC設計的龍頭企業,完全可以利用中國產品和資本市場的優勢,收購具有知識產權儲備和知名品牌但增長相對停滯的全球IC設計企業,通過全球整合實現跨越式發展。
中國IC設計業跨越式發展的主要障礙
——作為智力密集型行業,IC設計業對人才激勵不足,人員流動性過高,企業難以形成強大的中高層團隊,產業組織分散
世界上的IC企業,在發展早期無力支付高工資卻需要吸引頂尖的人才,在上市后需要繼續激勵核心經營和技術人員,在發展過程中需要引入新的核心團隊成員實現企業的轉型升級,都把股票期權激勵作為主要的手段。但是,當前國內IC企業的期權運用存在諸多障礙,大大削弱了它的激勵作用。
一是國內IC設計企業主要在美國上市,但企業市盈率僅為國內上市同類企業市盈率的1/3左右,導致股票期權缺乏吸引力。同時,國內IC設計企業大多采取低成本運營模式,低工資加上期權激勵不足,讓準備入行的新人感覺工作辛苦且收入不穩定。在美國上市的一家國內IC設計龍頭企業認為,“半導體,半條命”,在爭奪電子專業的頂尖人才方面,它競爭不過政府部門、投資銀行和互聯網。
二是由于和《公司法》的法定資本制等規定存在沖突,國內股票期權的靈活性不夠,削弱了期權的激勵功能。國外的期權在一定年限內可隨時行權,國內的期權在一些時間點卻必須行權,比如上市之前。一旦上市時間排隊拉長或者上市失敗,期權所有者就會承擔較高的行權風險。而且,根據國內的稅收制度,股票期權的行權環節需要先交稅,從而提高了股票期權的持有成本。
三是IC企業在上市之前,通常采取的主要公司創始人代持方存在一定的弊端。一方面,代持會成為主要創始人控制公司骨干的手段,如因為某種原因不兌現和不明確兌現時間點等;另一方面代持人的行為可能損害被代持人的利益。例如代持人的產權糾紛會波及被代持人的股權。
四是國內對IC設計企業的主要高管?穴如CEO和CFO?雪監管不足,沒有類似于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的約束,在lP侵權和財務造假方面懲罰不夠。高管約束不足,一些在美國上市的IC企業成為資本市場做空和法律懲罰的對象,相應中高層人員的利益就無法得到保障。一些從業人員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就選擇自己開辦企業。這導致我國IC設計企業數量超過全球的一半,但設計能力總體較弱。
五是從橫向比較看,中國內地IC設計企業在人員薪酬激勵方面,既不如韓國IC設計人員有較高的收入保障,也不如***地區IC高速成長時期靈活的期權制度。當時***地區IC設計企業發行低價格、低面值、人員覆蓋范圍廣的期權,同時允許企業不將期權行權成本計減每股收益?穴EPS?雪,吸引了大量人才,促進了***地區IC設計業的發展。
——IP保護面臨兩難困境
一方面,國內IP保護不力,違法成本過低,市場過度競爭,大多數IC設計企業普遍缺乏IP積累,經營和估值缺乏穩定性和連續性,無從進行相對長期的產品規劃和布局,形成惡性循環。
另一方面,國際集成電路大廠利用差別性IP授權、宣稱專利侵權和高額海外訴訟等不公平競爭手段,來打壓國內IC同行從而達到產業壟斷。
在IC的IP管理方面,中國內地與美日韓以及***地區的主要區別之一是,IC產品的逆向工程合法。在IP侵權案例的司法實踐方面,對被侵權企業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認定比較困難,對侵權企業的非法所得測算偏低,沒有懲罰性條款。這些都導致IC企業IP侵權違法的成本過低。
一些企業如銳迪科放棄阻止競爭對手的拷貝,采用以低成本高速度取勝的辦法,快速推出產品,讓對手“仿不勝仿”,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隨著規模的擴大,發現沒有IP積累難以實現從“降低價格”向“提升價值”的轉型。另一些有技術競爭力的企業不得不轉向一些受管制的市場,如銀行卡等,以尋求建立價格相對穩定的產品線。
中國IC設計企業依賴甚至濫用IP核的情況日益嚴重,一些企業每推出一個產品都需要價格高昂的IP核授權。但是,國際IP供應商采取拒絕或者推遲給中國IC設計企業授權,或者以更高價格的方式進行差異化授權。而且,國外企業在IC領域起步早技術領先,常會利用其龐大的專利庫,以成本高昂的海外訴訟等手段來打壓國內IC設計企業,以維持其產品壟斷和向下游的電子制造業榨取高額利潤。這對制造和銷售兩頭在外、又以在美國上市為主的國內IC設計企業形成巨大威脅。
——當前政府資助IC設計業的方式有失偏頗,項目選擇評價相對片面,政府資助會抵消企業的市場優勢,在重大政策制定方面未能體現國家意志
首先,由于IC設計業投資強度大、門檻高,產品生命周期短,撒胡椒面、缺乏連續性的資助方式難以奏效。當前一個主流芯片的開發費用至少是2000萬美元,一個年收入過億的公司都難以承受。中國IC設計企業數達到全球總數的60%,但很多沒有跨越基本的行業資金門檻,主要是靠撒胡椒面式的政府資助維持的。
第二,一些企業受益于財政支持和稅收優惠等政策,扭曲了市場正常的競爭機制,形成不平等的市場競爭。一些缺乏市場競爭力的IC設計企業依靠財政支持和稅收優惠等政策,仍可維持經營,分散了市場份額,影響一些具備市場優勢的企業做大做強。
第三,中國的IC設計業在一些產業政策方面缺乏協調,未能很好體現國家意志。IC產業是個國家意志突出的行業。在美國跨國IC大廠工作的華人從技術起步,一般很少能夠到達董事的級別,沒有機會參與企業高端決策和政府政策的運作。這些人離開跨國公司創立IC設計企業,通常依靠技術、市場以及運營方面的經驗和優勢,在尋求政府支持和政策優惠方面往往缺乏精力投入和人脈積累。還有國際稅負差異造成的代工和銷售兩頭在外的模式,延緩了全球電子信息產業向中國轉移的節奏,使得處于價值鏈高端的IC設計行業轉移速度和規模落后于下游的電子制造業,國內銷售為主的IC企業沒有稅負優勢難以快速成長,海外銷售為主的IC企業無法在國內上市,導致中國IC產業鏈和資本鏈的割裂和錯位。
而總體上,IC設計業是資金、技術和智力密集型產業,產品周期性顯著,全產業鏈緊密耦合,全球化競爭,國家意志突出。上述存在的障礙,有悖于IC設計業的行業特性,影響了中國IC設計領先企業迅速實現內生性成長,妨礙了國內IC設計業形成平臺型企業和專業型企業的良性分工,導致了一些領先IC企業無法通過在國內并購實現做大做強。
對策建議
——設立國家層面的IC設計業投資基金,形成中國IC產業發展的“產業基金+IC設計”的模式,促進IC設計產業的區域集中
在國家層面建立多個千億級IC產業投資基金,適應IC產業的發展規律,有利于推動區域集中、產業集中、產能集中、企業集中,改變當前IC設計業投資以外資為主的局面。具體地說,IC產業投資基金可以國家、地方和企業聯合出資的方式;借鑒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經驗,可以采用同股不同權的方式讓參與企業享有相對高的收益,鼓勵企業參與。人才優勢突出、相關產業鏈完整的北京、上海和深圳這三個國際大都市,可以積極參與產業投資基金,推動IC在其周邊地區集中發展。
——通過試點,適當調整相關法規,完善期權制度,積極吸引全球的人才
IC人才回國創業主要是尋求個人成就和財務收益,因此,系統完善產業生態環境助推成功創業至關重要。期權行權環節的稅收問題,在金融行業信托管理創新等方面涉及產權轉移的時候也存在。具體辦法: 一是考慮推動《公司法》中的法定資本制和法人治理結構方面的改革,允許利益相關者在一定周期內自由行權,同時擴大期權適用的范圍,廢棄代持的方式,維護和提高IC從業人員的收益。二是建議采取向稅收部門專項核準,在行權環節可以稅款遞延甚至豁免的方式,降低IC從業人員的行權成本。三是把期權環節作為政府部門資助的重點。例如,政府可以將資助期權的強度提高到類似期權不計減每股收益的水平,切實提高IC設計業對于人才的吸引力。
——IP法規方面,要考慮修訂IP法規,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采取措施防止不平等授權
從產品設計和生產過程、有IP保護和無IP保護、簡單的逆向工程和逆向創新等狀況對逆向工程進行分類,簡化IP侵權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的認定辦法,從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補償轉向相對嚴厲的IP侵權的懲罰性條款,并在司法解釋和實踐方面逐步趨于嚴厲;另一方面,為了應對國際IC大廠利用宣稱專利侵權和高額海外訴訟等不公平競爭手段,政府應該充分發揮利用我國在全球分工中的產業鏈及市場優勢,針對海外訴訟司法管轄權等問題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司法和行政手段。
——并購政策方面,著力支持平臺型公司和跨國并購支持手段,簡化和完善審批流程,建立綠色通道
平臺型公司對行業具有引領作用,有利于完善產業鏈,應是并購政策支持的主要對象。跨國并購是今后一段時間IC設計產業的重點,國外技術團隊和國內市場、資金的對接逐漸成為趨勢。建議針對產權跨國平行轉移的一些特別環節制定支持的政策,例如轉移稅的抵扣。在國家和地方的“***”中,可以考慮設立針對并購回歸的IC設計企業的類別。允許企業利用專款專用的并購高息債,鼓勵更多的金融機構參與并購貸款的籌集,改變當前并購貸款來源少、適用范圍窄和時間短的問題。
在跨國并購的審批方面,應著力減少并購審批的不確定性和防止事前審批環節泄密的問題。針對各個部委存在較大的差異,一方面建議都采取普通、快速和審慎的分類處理方式,建立綠色通道;另一方面可以建立以發展改革委或者財政部牽頭的跨部門審查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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