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一次調頻”一般是指由發電機的調速器進行的,而“二次調頻”是指當“一次調頻”不能滿足要求時由發電機的調頻器所進行的頻率調整反應機組轉速變化而相應調整原動機閥門開度的調節是通過調速系統實現的,稱為頻率的一次調整。
反應系統頻率變化而相應調整原動機閥門開度的調節是通過調頻器實現的,稱為頻率的二次調整。
一次調頻:
各機組并網運行時,受外界負荷變動影響,電網頻率發生變化,這時,各機組的調節系統參與調節作用,改變各機組所帶的負荷,使之與外界負荷相平衡.同時,還盡力減少電網頻率的變化,這一過程即為一次調頻.
二次調頻:
一次調頻是有差調節,不能維持電網頻率不變,只能緩和電網頻率的改變程度.所以還需要利用同步器增、減速某些機組的負荷,以恢復電網頻率,這一過程稱為二次調頻。
只有經過二次調頻后,電網頻率才能精確地保持恒定值。二次調頻目前有兩種方法:
1,由調總下令各廠調整負荷。
2,機組采用AGC方式,實現機組負荷自動調度
簡單的說,一次調頻是汽輪機調速系統要據電網頻率的變化,自發的進行調整機組負荷以恢復電網頻率,二次調頻是人為根據電網頻率高低來調整機組負荷。
一次調頻與二次調頻
電網調頻的基本概念
電力系統運行的主要任務之一是對電網頻率進行控制—控制電網頻率在50Hz附近的一個允許范圍內。電網頻率偏離額定值50Hz的原因是能源側(水電、火電、核電……)的供電功率與負荷側的用電功率之間的平衡被破壞而引起的。負荷的用電功率是經常在變化的,因此,電網的頻率控制的實質是:根據電網頻率偏離50Hz的方向和數值,實時在線地通過發電機組的調速系統和電網自動發電控制系統(AGC),調節能源側的供電功率以適應負荷側用電功率的變化,達到電網發/用電功率的平衡,從而使電網頻通過發電機組調速系統的自身頻率/功率特性對電網的控制,通常稱之為一次調頻。它主要是由發電機組調速系統的靜態特性F=f(P)和動態特性(PID調節規律)來實現的;
電網AGC則是從電網的宏觀控制上、經濟運行及電網交換功率控制等因素上,向有關機組調速系統下達相應機組的目標(計劃)功率值,從而產生電網范圍內的功率/頻率控制(LFC),稱之為二次調頻。率恢復到50Hz附近的一個允許范圍內。
發電機組調速系統一次調頻靜態特性機組原始工況:靜特性曲線1(Pc1)上A點:機組目標功率:Pc1;機組實際功率:P1;機組頻率:f1;調速系統調差系數(速度變動率):ep。
電網發生功率缺額,折算到討論的機組:功率缺額:P3-P1;
一次調頻 作用:電網功率缺額,引起電網頻率降低,如果不進行調節,則按靜特性曲線1(Pc1),頻率應降至f3,各機組根據頻率偏差進行一次調頻,與電網負荷
靜態頻率自調節作用一起,使討論的機組增發了功率ΔPf=P2-P1,電網頻率為f2(靜特性曲線2(Pc1)上B點)。即討論的機組與電網其它機組一起進行了一次調頻,但電網頻率為f2,不可能恢復到擾動前的f1。
二次調頻作用:若電網二次調頻將討論的機組的目標功率由Pc1修正為Pc2,則機組調速系統靜特性由特性曲線1(Pc1)變為特性曲線2(Pc2)。最后的調節結果為特性曲線2(Pc2)上C點:調速系統調差系數(速度變動率)ep、機組目標功率Pc2、機組實際功率P3、機組頻率f1;電網的功率缺額得以補償,系統頻率也恢復到擾動前的數值f1。顯然,電網負荷頻率自調節作用(一次調頻)僅在調節過程中起作用。
綜上所述,電網在負荷擾動后,電網頻率產生偏差,各機組的調速系統根據頻率偏差Δf和(功率)調差系數ep進行一次調頻,在較快的時間(8秒~15秒)內彌補了系統部分功率差值;在一次調頻的基礎上,電網自動發電控制(AGC,二次調頻),修正相關機組的目標功率值Pc,通過調速系統的P
一次調頻主要性能指標如下:
1.速度變動率即永態轉差系數bp范圍為0~10%,實際值與設定值的相對偏差小于5%。
2.永態轉差特性曲線的非線性度誤差小于5%。
3.調速系統的遲緩率即轉速死區小于0.04%。
0.001±4.機組參與一次調頻的死區范圍為 0.500±Hz~ Hz。分辨率0.001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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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什么是一次調頻與二次調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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