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ISO15623 中對FCW 系統的要求,系統需提供至少兩級預警:即初級碰撞預警與碰撞預警。其中初級碰撞預警的目的是通知駕駛員前方出現障礙車輛,在這種情況下駕駛員應準備采取必要的行動以避免碰撞事故的發生;而碰撞預警的目的是通知駕駛員必須采取行動以避免碰撞。
預警形式包括獨立或聯合應用視覺、聽覺及觸覺系統。而在具體案例中,聽覺和(或者)觸覺是必須采用的,視覺系統可以用來對上述兩種方式進行補充和輔助。如果在FCW 系統啟動時或運行狀態中察覺到錯誤產生,應將錯誤信息通知駕駛員。
FCW 系統可以根據水平道路條件下系統彎道半徑工作能力分為如表1.1 所示的三種類型:
表1.1 FCW 系統分類列表
類型 水平彎道半徑工作能力
FCW 系統的工作限制:FCW 系統對迎面碰撞,十字路口碰撞,超出傳感器工作范圍(包括小半徑彎道),超出傳感器探測范圍的超高速度等情況不能保證工作準確性。
FCW 系統的性能評估方法,通常有主觀評價與客觀評價兩種。NHTSA 對FCW 系統進行性能評價時,采用了如圖1.7 所示的評價方法。
NHTSA 對FCW 系統的評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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