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控制電纜。
1)對于Ⅰ類信號電纜,必須采用屏蔽電纜。Ⅰ類信號中的毫伏信號、應變信號應采用屏蔽雙絞電纜,還應保證屏蔽層只有一點接地,且要接地良好。這樣可以大大減小電磁干擾和靜電干擾。
2)對于Ⅱ類信號,也應采用屏蔽電纜。Ⅱ類信號中用于控制、聯鎖的輸入/輸出信號、開關信號必須采用屏蔽電纜,最好采用屏蔽雙絞電纜。禁止采用一根多芯電纜中的部分芯線用于傳輸Ⅰ類或Ⅱ類信號,另外部分芯線用于傳輸Ⅲ類和Ⅳ類信號。
3)對于Ⅲ類信號,允許與220V電源線一起走線,也可以與Ⅰ、Ⅱ類信號一起走線。但Ⅲ類信號也必須采用屏蔽電纜,最好為屏蔽雙絞電纜,且與Ⅰ、Ⅱ類信號電纜相距15cm以上。嚴禁同一信號的幾條芯線分布在不同的幾條電纜中。
4)對于Ⅳ類信號,嚴禁與Ⅰ、Ⅱ類信號捆在一起走線,應作為220V電源線處理。Ⅳ類信號電纜與電源電纜一起走線,應采用屏蔽雙絞電纜。絕對禁止大功率的開關量輸出信號線、電源線、動力線等電纜與直接進入變頻調速系統的Ⅰ、Ⅱ類信號電纜并行捆綁。
在現場電纜敷設中,必須有效地分離Ⅲ、Ⅳ類信號電纜及電源線等易產生干擾電纜,使其與現場布設的Ⅰ、Ⅱ類信號的電纜保持在一定的安全距離。
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纜應采用不同走線槽走線,在進入變頻調速系統機柜時,也應盡可能相互遠離。當這兩種電纜無法滿足分開走線要求時,必須都采用屏蔽電纜,且應滿足以下要求:
1)如果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纜之間的間距小于15cm,則必須在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纜之間設置屏蔽用的金屬隔板,并將隔板接地。
2)當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纜垂直方向或水平方向分離安裝時,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纜之間的間距應大于15cm。對于噪聲干擾特別大的應用場合,如電源電纜上接有電壓為AC 220V、電流在10A以上的感性負載,而且電源電纜不帶屏蔽層時,則要求其與信號電纜的垂直方向間隔距離必須在60cm以上。
3)在兩組電纜垂直相交時,若電源電纜不帶屏蔽層,應用厚度在1.6mm以上的鐵板覆蓋交叉部分。
使用模擬量信號遠程控制變頻器時,為了減少模擬量受來自變頻器和其他設備的干擾,應將控制變頻器的信號線與強電回路分開走線,距離應在30cm以上。即使在控制柜內,同樣要保持這樣的接線規范。該信號電纜最長不得超過50m,保護信號線的金屬管或金屬軟管要一直延伸到變頻器的控制端子處,以保證信號線與動力線徹底分開。模擬量控制信號線應使用雙絞合并屏蔽線,電線截面積規格為0.5~2mm2。在接線時,其電纜剝線要盡可能地短( 5~7mm),同時對剝線以后的屏蔽層要用絕緣膠布包起來,以防止屏蔽線與其他設備接觸而引入干擾。
(2)動力電纜。根據變頻器的功率選擇導線截面適合的三芯或四芯屏蔽動力電纜,尤其是從變頻器到電動機之間的動力電纜一定要選用屏蔽結構的電纜,且要盡可能短,這樣可降低電磁輻射和容性漏電流。當電纜長度超過變頻器所允許的長度時,電纜電容將影響變頻器的正常工作,為此要配置輸出電抗器。變頻器的可選件與變頻器之間的連接電纜長度不得超過10m。
由于生產現場空間的限制,變頻器和電動機之間往往要有一定的距離。如果變頻器和電動機之間為20m以內的近距離,則可以直接與變頻器連接;若變頻器和電動機之間為20~100m的中距離,則需要調整變頻器的載波頻率來減少諧波及干擾;當變頻器和電動機之間為100m以上的遠距離時,則不但要適度降低載波頻率,還要加裝輸出交流電抗器。
電動機電纜獨立于其他電纜走線,其最小距離為500mm。同時應避免電動機電纜與其他電纜長距離平行走線,這樣才能減少變頻器輸出電壓快速變化而產生的電磁干擾。如果控制電纜和電源電纜交叉,應盡可能使它們按90°角交叉。與變頻器有關的模擬量信號線與主電路電纜分開走線,即使在控制柜中也要如此。同時必須用合適的夾子將電動機電纜和控制電纜的屏蔽層固定到安裝板上,如圖5-1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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