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不間斷電源技術要求及技術指標
1.交流不間斷電源系統技術要求
(1)在正常和事故運行期間,向不間斷電源系統負荷提供電壓和頻率穩定的正弦交流電源。
(2)在正常/事故的交流電源(即保安電源)消失時,向交流不間斷電源系統負荷提供不間斷電源。
(3)將交流不間斷電源系統負荷與廠用電系統產生的瞬變過程加以隔離。
(4)交流不間斷電源應具有足夠的容量,使得在承受所接負荷的沖擊電流和切除出線故障時,對本系統不致產生不利的影響。
2.交流不間斷電源裝置的技術指標
(l)輸出電壓幅值穩定度范圍為±2%。
(2)輸出頻率穩定度范圍為±0.5%。
(3)諧波失真度小于5%。
(4)要求切換時間在5ms以內。
交流不間斷電源運行方式
1.正常運行方式
交流不問斷電源系統(UPS)的輸入電源有三路:一路取自廠用電400V保安段MCC,輸入到整流器經過整流輸出250V的直流電壓到逆變器,經過逆變器輸出交流單相230V(或三相400/230V),再經過靜態轉換開關輸出到UPS主配電屏,稱該路為正常工作電源;另一路取自直流230V蓄電池直流母線,經閉鎖二極管與整流電路輸出直流并聯輸入到逆變器,該路為直流備用電源;第三路取自廠用電的另一路400V保安段MCC,經輸入隔離變壓器變為單相230V(或三相400/230V)電源,作為逆變器的外部交流(備用)電源。
2.不正常運行方式
交流不間斷電源不正常運行方式如下:
(1)當整流電路故障或正常工作電源失電時,直流230V蓄電池直流母線通過閉鎖二極管向逆變器輸入直流電源,保證逆變器仍繼續輸出交流電源。
(2)當逆變器故障或輸出電壓降到90%額定電壓以下時,通過靜態轉換開關自動切換到外部交流(備用)電源系統,仍保持供給主配電屏的電源不中斷;若在某種情況下需要逆變器或靜態轉換開關維修時,可將手控旁路開關切到“完全旁路”向主配電屏供電,這種切換也是不間斷的。當逆變器輸出電壓恢復至90%額定電壓以上時,靜態轉換開關自動從手動(備用)電源供電切換到逆變器供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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