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技術被認為是繼蒸汽機、電力、互聯網之后,下一代顛覆性的核心技術。有人這么來打比方,說蒸汽機解放了人們的生產力,電力解決了人們基本的生活需求,互聯網徹底改變了信息傳遞的方式,而區塊鏈作為構造信任的機器,將可能徹底改變整個人類社會價值傳遞的方式。
當前,互聯網巨頭們都在區塊鏈技術上發力,國家也在鼓勵發展區塊鏈技術,在大家一路高歌前進、目光聚焦在區塊鏈應用前景的時候,也要看到這個硬幣的另一面,即相伴而生的區塊鏈犯罪,認識它、看清它并采取應對措施進行防控,才能使區塊鏈技術朝著健康的方向發展。
觀察區塊鏈犯罪,最好的途徑無疑是司法案例。通過在“元典智庫”中檢索區塊鏈相關犯罪案件,得到的案件數量是321件,下面我從時間、地域、案由分布等角度對這些案件進行簡要分析。
一、案件的時間分布情況
與區塊鏈有關的犯罪每年都在遞增,2018年和2019年的數量占比最大;從每年的案件情況來看,前面幾年涉及“區塊鏈”的犯罪主要與比特幣有關,比如以出售比特幣挖礦機為由進行詐騙等,而后面幾年,隨著區塊鏈技術逐漸被重視,出現了“以太坊”、“萊特幣”等其他區塊鏈數字貨幣犯罪,而且直接打著“區塊鏈”進行非法集資、傳銷的案件越來越多。
二、案件的地域分布情況
黑龍江、安徽、河南、河北這四省的案件數量占案件總量的50%以上,而細看這些省份的案件案由,主要是盜竊罪,盜竊對象是電力。黑龍江的一些油田附近、安徽的馬鞍山等地,是此類犯罪的高發地帶,說明這類犯罪有一定的區域集中效應。
三、案件的案由分布情況
案由方面,主要集中于刑法分則第五章侵犯財產罪、第三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和第六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這三大章節。各罪名具體分布情況如下:
分析這些案例,我們可以將區塊鏈犯罪劃分為以下幾類:
一是與區塊鏈應用的現實載體有關的犯罪。比如盜竊“代幣”(比特幣、萊特幣、以太坊幣等)挖礦機用于挖幣、轉賣營利,或者盜竊電力用于運行“代幣”挖礦機。實踐中,后者在盜竊罪中所占比例最大,接近70%,就是因為“代幣”的生產、挖掘需要依托于物理載體即所謂的“挖礦機”的“工作量”,這種運算機器的高耗電性與它的產出效益之間的對比催生了大量的電力盜竊犯罪。
二是利用區塊鏈“熱度”即社會大眾對于區塊鏈的追捧而實施的犯罪。比如與比特幣有關的詐騙犯罪,可謂“花樣百出”——利用比特幣交易平臺誘騙他人充值、冒充比特幣客服謊稱充值返利、以收購或者銷售比特幣為由詐騙他人錢財、以銷售比特幣挖礦機為由詐騙他人錢財、虛構比特幣充值渠道、以比特幣走勢對賭為手段詐騙他人錢財、虛構與比特幣相類似的其他“代幣”進行詐騙,等等。
而這種“蹭熱度”犯罪更多的體現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等涉眾型犯罪上。
三是以“代幣”作為支付手段或者轉移贓款渠道的犯罪。比特幣的全球流通性、總體數量的有限性以及相對的安全性,使其價值被不斷認可和放大,逐漸成為部分黑暗行業的主流支付手段,也成為洗錢的重要渠道。
比如走私毒品犯罪,行為人從境外網站購買毒品,以比特幣支付毒資;再比如用比特幣在網上購買他人信息或者信用卡信息、購買網頁攻擊工具等等;還有利用比特幣洗錢,將犯罪所得通過購買比特幣的方式進行洗白、提現。
四是針對區塊鏈產品或者技術本身的犯罪。比如盜竊比特幣而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或者為盜竊比特幣、虛假充值而非法控制、侵入、破壞他人計算機信息系統等。
五是區塊鏈產品或者技術作為誘因的犯罪。這類犯罪相對來說比較邊緣,案件量數據取決于文書的表述(有的文書表述了犯罪誘因,或者在證據部分詳細摘錄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等,這種情況下才能識別到這類犯罪),比如因比特幣糾紛而起的非法拘禁、挪用公款、挪用資金、故意毀壞財物、盜竊等犯罪。
四、案件特征和趨勢分析
從司法案例來看,與區塊鏈有關的犯罪呈現出以下幾方面特征:
? 涉及上層的原生數字資產(代幣)犯罪占多數
比特幣犯罪的數量要遠遠多于底層單純的區塊鏈技術層面犯罪的數量,主要原因在于區塊鏈技術本身難以被大眾所掌握,而基于這種技術的上層應用卻可以為一般人所用,“代幣”近幾年在吸引眾人目光的同時,也催生了各種與之有關的犯罪,比如為“生產”代幣而引發的犯罪——盜竊電力運行代幣挖礦機。
? 涉眾型犯罪日益增多
隨著區塊鏈技術的進一步發展和應用,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區塊鏈的應用價值,很多人只要看到“區塊鏈”、“比特幣”就會想當然地認為能“賺錢”,這也給犯罪分子提供了騙財的契機,打著“區塊鏈”幌子的涉眾型犯罪日益增多,2018年和2019年與區塊鏈相關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和集資詐騙罪等案件數量大漲,推斷未來依然存在上漲的趨勢。
? 犯罪類型更加多樣化
相比于早期文書,近兩年的裁判文書不僅在量上激增,相對應的,犯罪的種類也更加多樣,而這些還只是在區域鏈技術的很多難題都尚未解決的情況下出現的犯罪行為。
目前為大眾所認知的上層應用主要是數字貨幣,而實際上,區域鏈技術可以用在方方面面,比如螞蟻金服發布的“全球首款區塊鏈噴漆Block 7”(將噴上漆的汽車作為區域鏈的節點,記錄周邊事物包括其他汽車在內的各種信息,可以防碰瓷,也可固定交通事故的證據),而對于犯罪分子而言,是哪里有商機哪里就有他們的生財之道,可以預想,隨著區塊鏈技術應用層面的拓寬,犯罪手段將層出不窮,犯罪類型也會越來越多樣化。
? 犯罪手段更加隱蔽
當前互聯網上的電子貨幣本質上依然是傳統的紙幣,流通起來會受到諸多限制,而區塊鏈技術基礎上的代幣具有全球流通性,比如我們可以發送比特幣給任何一個人,這種代幣的全球性流通,讓價值傳輸像在網上傳遞信息一樣便利。
相應的,不僅利用數字貨幣進行犯罪的成本降低,犯罪“應用范圍”升級,更重要的是,這種方式更加隱蔽,且擴散速度非常之快,打擊起來難度增加。而數字貨幣還只是區塊鏈技術的一種應用而已,可想而知未來可預見的犯罪防控挑戰有多大。
利用區塊鏈技術犯罪,在罪名認定問題外,涉及管轄、偵查、證據等各種新問題。我們需要了解區塊鏈技術,關注其在經濟活動中的活躍應用,才能認清利用該技術犯罪的各種表現形式,才能相對及時有效的防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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