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電保護器具有動作靈敏,切斷時間迅速的性能。 在建筑電氣設計施工中只要合理選用和正確安裝,對保護人身安全和防止設備損壞,以及預防火焰將會有明顯的作用。雖然說漏電保護器的使用對低壓供電系統的安全可靠性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它彌補了TN-C-S 與TN-S 系統的不足。
但是,還不能說用了漏電保護器,在供電系統中就萬無一失了。它并不是防止電擊事故的唯一措施,也不是特效措施。 譬如,在高層建筑中,往往把高低壓配電室的電氣設備金屬外殼、金屬板、建筑物鋼筋基礎網連接起來。
如果高壓電氣設備外殼碰殼帶電,便會產生一個120V 的危險電壓(由于10KV 對地電容電流為30A ,接地電阻4Ω ,所以30 ×4 = 120 (V) ) ,該電壓通過PE 線竄到低壓設備的外殼,漏電保護器對PE 線無法檢測,造成保護失效。要克服這種不足,應通過實施用國際電工委員會的標準及GB50054-95 規范中推行的等電位聯結的方法去解決。
筆者認為,住宅樓住戶配電箱中的漏電斷路器有三種實用、可行且符合規范要求的設置方式。
漏電斷路器設在帶漏電保護裝置的插座回路
這種接線方式采用了多個漏電斷路器,所有電源插座回路均分別設置了漏電保護裝置,很好的體現了規范的要求。當某一回路出現漏電故障時,不會影響其他回路的正常工作,還便于快速找出故障回路及其故障原因。
但是由于這種設置方式使得每個配電箱都使用了多個漏電斷路器,增大了一次性投資,而且配電箱尺寸也較大(每個漏電斷路器都占2位),所以這種設置方式適合建設單位對住宅配電要求較高,而且建筑資金相對充足的建筑。
漏電斷路器設在帶漏電保護裝置的電源插座回路的總進線處
這種接線方式只用了1個漏電斷路器,也滿足了上述規范要求的“除空調電源插座外,其他電源插座回路均應設置漏電保護裝置”。只是沒有按回路分別設置,而是給各個回路設置了一個總的漏電保護裝置。
這種方法做到了住戶配電箱一次性投資小,箱體尺寸小的目的。當漏電斷路器跳閘時,不影響室內正常照明,給故障的排查和檢修帶來了方便。由于在住戶配電箱進線總開關后有一段母排,在漏電斷路器后又有一段母排,容易形成一個箱體二段母排,給箱體制作增加了成本和難度,也給安裝和維護增加了麻煩。這種設置方式相對適用,既節約投資,又滿足規范要求,重點在如何解決配電箱的制作難度和日后維護等問題。
漏電斷路器設在住戶配電箱進線處
這種種接線方式也僅用了1個漏電斷路器,將所有出線回路用1個總的漏電斷路器加以保護。規范對照明線路等未做漏電保護要求,但也沒有明確表示不能帶漏電保護,也就是說帶漏電保護是可以的。因此,該設置方式也是符合規范要求的,它避免了上述二種方法的缺陷。
但是由于多條出線回路共用一個漏電斷路器,根據有關資料介紹,每條住宅配電回路的泄漏電流約為5mA,那么對于多條回路的配電總箱,其泄漏電流總和就會大于30mA,若按一般設計選用30mA的漏電斷路器,有可能因線路正常使用時泄漏電流大于30mA而發生跳閘現象。
因此需要注意,在此建議根據實際配電總箱的回路數估算其泄漏電流總和,再選用適當的漏電斷路器,但這樣也增加了投入的成本。另外,這種設置方式還存在任何插座或照明回路出現故障后,影響面大,故障點難以排查的缺點。因此,這種設置方式適合對供電可靠性要求不高,盡量節約建設成本的情況下使用。
由此看出以上三種漏電斷路器的設置方式各有優缺點,設計人員應在實際工程設計中,根據建設單位的經濟實力和對用電可靠性的要求高低來進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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