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原始社會就是建立在社會契約上,從中了解部落里彼此的關系,還有各自扮演什么專業分工,或者是哪類人負責狩獵和保衛部落的工作?哪類人負責采集食物和搭建屋舍。
遠在現代人站上歷史舞臺的初期,我們就會用以物易物的方式交換實體物資,訂立合約算是比較近代的現象,讓我們開始學會交換承諾,而不是物資,只是口頭約定,有著太多的詮釋空間,也容易說忘就忘,就算有見證人,擔保也未必那么可靠,和陌生人合作更是充滿著懷疑和不信任,除非合約能夠立即執行,否則如果拳頭不夠大的話,也沒有其他正式的機制可以保證對方會依約行事。
書面合約可以用白紙黑字把權利義務條列清楚,作為建立信任和期望的基礎,如果有哪一方做不到最初的承諾或者發生了意外的情況,可以作為后續解決問題的依據,但是這些功能并不會憑空出現,合約的簽訂必須要有法律架構的依據,才能保障各方的權益。現在合約還是由原子而不是有比特所組成,因此有許多無法突破的局限,只能作為記錄協議的簡易文本。
接下來我們將會看到,如果將合約建立在軟件上,也就是分布在區塊鏈上的智能合約,就能打開充滿可能的新世界,不僅是讓公司能夠更容易與外部資源相互結合,屆時區塊鏈上的統一算法會變成什么樣子?頗有想象空間。
在企業內部的履約成本會比市場交易的履約成本更低,基本上就是把太過繁瑣的短期合約轉換成一份長期合約的工具。Oliver Williamson更進一步指出,企業的存在是為了化解沖突,具體做法是用合約將不同對象通通收入的企業理念,如果是在公開市場,唯一的爭端解決機制就是上法院,這種做法昂貴耗時且經常不盡如人意,威廉森還指出堵住欺詐等非法行為或是利益沖突的問題,根本不可能通過市場來解決爭端,他說事實上組織里有關于合約的事情,幾乎無所不包,可以讓企業成為最終判決者,因此才能夠落實市場無法執行的規范,為了怎么把企業視為一種有合約建立而成的治理結構,組織機構的重要的任務是要縮減管理交易的成本,回歸到履行合約而不是貨幣。
這些觀點通常可以讓我們更深入了解經濟單位的復雜性。另外的經濟學家的全是最為直截了當,他們認為企業的本質,除了是一堆合約關系的結合體外,別無所剩。有些眼界不凡的區塊鏈架構者也采取這種觀點,以太坊創辦人維塔利克布特林主張企業的代表人,也就是經營主管們,只能在得到像是董事會的認可的某些用途后才可以動用公司資產,而董事會本身也一樣要取得公司股東的認可,他在文章里寫過這么一段話,如果公司做了些什么事,那一定是因為董事會同意應該要做這些事情,如果公司招募員工,那就表示員工同意,在某些條件安排下,最主要的條件當然是薪資待遇,提供勞務給公司的客戶,如果公司采取責任有限制,那就表示有些人擁有額外特權,可以免除被政府依照法律訴求的情況。
這群人享有比一般自然人還要多少那么一點的權利,但是仍舊是活在制度安排下的一群人,不管怎么說,所有的制度設計都逃不脫是人跟合約之間的組合。這就是為什么區塊鏈可以降低履約成本的方式。讓公司能夠和外界建立起新關系的緣故,就拿供水系統公司來說,他們可以和各式各樣的成員建立復雜的合約關系,有些事情在公司內部,有些事情在公司外部還有些是在兩者之間的模糊地帶,因為智能合約可以取代傳統的經理人管控多元化的關系,讓參與者自行分派計劃內容,自行設立交貨條件,并且在完成交付后得到報酬,這一切可以從區塊鏈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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