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稱,某知名電商平臺VIP會員用戶在購買商品時,看到的價格比普通用戶還高,質疑這家電商平臺存在大數據“殺熟”行為。
針對此事,該電商平臺在3月8日通過官方微博回應稱,其一直都為平臺新用戶提供首筆訂單的“新人專享價”,并在相應商品頁面有專門標識。“三八”婦女節活動期間,“新人專享價”標識在商品頁面上沒有被正常顯示,導致一部分用戶產生了同一款商品價格不同的誤解。聲明還指出,該平臺VIP用戶始終可以在結算時獲得9.5折優惠,絕不存在所謂大數據“殺熟”。
近年來,互聯網企業被指大數據“殺熟”的消息幾乎隔一段時間就會出現,但無一例外,涉及企業都會予以否認,這是為何?
去年1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十八條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根據消費者的興趣愛好、消費習慣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搜索結果的,應當同時向該消費者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征的選項,尊重和平等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有關專家指出,該規定針對的正是互聯網中的大數據“殺熟”問題,但關于什么是大數據“殺熟”,目前還沒有明確統一的定義,其概念具有主觀性和模糊性,這可能導致相關企業與消費者理解不一致的情況。
這就不難理解,企業被指存在大數據“殺熟”問題時,一般都會以新人紅包、新人專享或系統出錯等理由予以否認。
有“新人專享價”無可厚非,畢竟每一個“新人”只能享受一次。但問題是,在上述電商平臺,有個別商品,VIP用戶看到的價格也高于“非新人”普通用戶,而且VIP之間同一商品的價格也存在差異。還有媒體指出,該平臺某款洗面奶竟有5個不同的價格。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還以“新人專享價”來解釋,就有點說不過去了。
事實上,大數據“殺熟”的形式具有隱蔽性。消費者一般很難發現,即使發現了也很難舉證維權,這恐怕是大數據“殺熟”屢屢發生的深層次原因。
從表面上看,大數據“殺熟”是經營者利用大數據技術針對消費者的消費特征推送特定的商品或服務。從深層次來講,大數據“殺熟”實際上反映了部分經營者對消費者個人信息的過度采集和隨意使用,使得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沒有得到有效保障。
有沒有大數據“殺熟”,消費者說了可能不算,但也不能由企業說了算。因此,有關部門必須盡快完善法律法規,明確大數據“殺熟”的判斷標準,例如盡快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相關配套實施條例,讓企圖靠否認來逃避責任的企業不再輕易過關。
另外,監管部門也要進一步創新監管方式方法,采取技術手段和采用技術設備,建立相應的大數據網上監管平臺,針對有關電商平臺進行全天候的在線監控,提高對各種隱性利用大數據實施的違法行為的查處能力。一旦發現企業存在通過大數據“殺熟”損害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的行為,要依法對其進行嚴厲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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