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工信部5月7日消息,工信部辦公廳發布關于深入推進移動物聯網全面發展的通知。通知提出主要目標和重要任務。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相關企業:
移動物聯網(基于蜂窩移動通信網絡的物聯網技術和應用)是新型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5G、物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和應用的決策部署,加速傳統產業數字化轉型,有力支撐制造強國和網絡強國建設,現就推進移動物聯網全面發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標
準確把握全球移動物聯網技術標準和產業格局的演進趨勢,推動2G/3G物聯網業務遷移轉網,建立NB-IoT(窄帶物聯網)、4G(含LTE-Cat1,即速率類別1的4G網絡)和5G協同發展的移動物聯網綜合生態體系,在深化4G網絡覆蓋、加快5G網絡建設的基礎上,以NB-IoT滿足大部分低速率場景需求,以LTE-Cat1(以下簡稱Cat1)滿足中等速率物聯需求和話音需求,以5G技術滿足更高速率、低時延聯網需求。
到2020年底,NB-IoT網絡實現縣級以上城市主城區普遍覆蓋,重點區域深度覆蓋;移動物聯網連接數達到12億;推動NB-IoT模組價格與2G模組趨同,引導新增物聯網終端向NB-IoT和Cat1遷移;打造一批NB-IoT應用標桿工程和NB-IoT百萬級連接規模應用場景。
二、重點任務
(一)加快移動物聯網網絡建設。
加快推進5G網絡建設,繼續深化4G網絡覆蓋,支持Cat1發展;進一步加大NB-IoT網絡部署力度,按需新增建設NB-IoT基站,縣級及以上城區實現普遍覆蓋,面向室內、交通路網、地下管網、現代農業示范區等應用場景實現深度覆蓋;著力做好網絡運維、監測和優化等工作,提升網絡服務水平。
(二)加強移動物聯網標準和技術研究。
1. 制定移動物聯網與垂直行業融合標準。推動NB-IoT標準納入ITU IMT-2020 5G標準;面向智能家居、智慧農業、工業制造、能源表計、消防煙感、物流跟蹤、金融支付等重點領域,推進移動物聯網終端、平臺等技術標準及互聯互通標準的制定與實施,提升行業應用標準化水平。
2.開展移動物聯網關鍵技術研究。面向不同垂直行業應用環境和業務需求,重點加強網絡切片、邊緣計算、高精度定位、智能傳感、安全芯片、小型化低功耗智能儀表、跨域協同等新興關鍵技術研究,并開展相關試驗。
(三)提升移動物聯網應用廣度和深度。
1. 推進移動物聯網應用發展。圍繞產業數字化、治理智能化、生活智慧化三大方向推動移動物聯網創新發展。產業數字化方面,深化移動物聯網在工業制造、倉儲物流、智慧農業、智慧醫療等領域應用,推動設備聯網數據采集,提升生產效率。治理智能化方面,以能源表計、消防煙感、公共設施管理、環保監測等領域為切入點,助力公共服務能力不斷提升,增強城市韌性及應對突發事件能力。生活智慧化方面,推廣移動物聯網技術在智能家居、可穿戴設備、兒童及老人照看、寵物追蹤等產品中的應用。
2. 打造移動物聯網標桿工程。建設移動物聯網資源庫,開展創新與應用實踐案例征集入庫工作,提供交流推廣、投融資需求對接等服務;從資源庫中遴選一批最佳案例打造移動物聯網標桿工程,通過標桿工程帶動百萬級連接應用場景創新發展;進一步擴展移動物聯網技術的適用場景,拓展基于移動物聯網技術的新產品、新業態和新模式。
(四)構建高質量產業發展體系。
1. 健全移動物聯網產業鏈。鼓勵各地設立專項扶持和創新資金,支持NB-IoT和Cat1專用芯片、模組、設備等產品研發工作,提高芯片研發和生產制造能力,滿足規模出貨需求;打造NB-IoT完整產業鏈,提供滿足市場需求的多樣化產品和應用系統;進一步降低NB-IoT模組成本,2020年降至與2G模組同等水平;加大Cat1芯片和模組研發工作,推動模組成本降低,促進規模應用。
2. 加快云管邊端協同的服務平臺建設。支持基礎電信企業建設移動物聯網連接管理平臺,加強網絡能力開放,支持物聯感知設備快速接入,支撐海量并發應用場景;引導行業應用企業搭建設備整合智能化、設備及數據管理智能化、系統運維智能化的垂直行業應用平臺,逐步形成移動物聯網平臺體系,進一步降低移動物聯網設備的開發成本和連接復雜度,滿足復雜場景應用需求。鼓勵有能力的企業建設開放實驗室,為中小企業提供測試、驗證及開發支持等服務。
3.規范移動物聯網行業發展秩序。支持開展移動物聯網網絡質量評估測試,推進網絡服務質量契合用戶需求,促進移動物聯網網絡服務提質增效。充分發揮社會服務監督作用,及時妥善處理用戶反映的服務問題,激勵企業不斷提升服務質量。鼓勵企業制定長期發展目標,強化業務創新和差異化發展,規范市場行為,形成良好的競爭發展氛圍。
4.支持移動通信轉售企業開展移動物聯網業務。充分發揮移動通信轉售企業快速、靈活的響應機制和跨行業優勢資源能力,在工業互聯網、車聯網等垂直行業應用領域開展移動物聯網業務創新,促進與實體經濟融合發展。
(五)建立健全移動物聯網安全保障體系。
1.加強移動物聯網安全防護和數據保護。建立移動物聯網網絡安全管理機制,明確運營企業、產品和服務提供商等不同主體的安全責任和義務。加強移動物聯網網絡設施安全檢測,強化對網絡安全漏洞收集、報告和修復的指導規范。依托試點示范、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工程等,支持網絡安全核心技術攻關。開展移動物聯網重點產品安全評測,加速形成匹配移動物聯網場景特征和安全需求的產品、服務和解決方案。加強移動物聯網用戶信息、個人隱私和重要數據保護。
2.夯實移動物聯網基礎安全。建立移動物聯網安全標準框架,制定物聯網卡、終端、網關等重點環節的分級分類安全管理系列標準。鼓勵企業、研究機構加大對移動物聯網終端可信認證技術、區塊鏈溯源等安全技術手段的研究應用。加快建設移動物聯網安全監管技術手段,提升安全態勢感知、卡端管理、風險預警等實時監測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制定發展路線圖。順應移動通信技術更迭規律、產業發展趨勢及資源高效利用要求,以NB-IoT與Cat1協同承接2G/3G物聯連接,提升頻譜利用效率。在保障存量物聯網終端網絡服務水平的同時,引導新增物聯網終端不再使用2G/3G網絡,推動存量2G/3G物聯網業務向NB-IoT/4G(Cat1)/5G網絡遷移。
(二)開展發展水平評估。建立移動物聯網發展指數模型(附件),完善數據統計和信息采集機制,統一數據統計口徑,跟蹤監測移動物聯網產業發展基本情況,編制移動物聯網發展報告。客觀衡量和評價移動物聯網產業發展水平,充分激發各方發展移動物聯網的動力。
(三)加強基礎設施規劃。鼓勵各地在工業(產業)園區、智慧城市、美麗鄉村以及城市道路橋梁、市政管網、綜合管廊、交通物流、綠地景觀等基礎設施建設中統籌考慮智慧應用需求,提前做好移動物聯網相關設施建設或預留空間。
(四)營造有序市場環境。移動物聯網企業應將物聯網業務納入騷擾電話和垃圾短信管控體系,健全物聯網騷擾電話和垃圾短信的監測、發現和處置機制,依據物聯網卡功能限制要求,嚴格規范短信、語音等功能使用,按照“最小必要”原則為用戶開通物聯網功能;強化移動物聯網產品進網監管,引導企業依法依規推出各類移動物聯網終端產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懲治,打造公平良好市場環境。
(五)加大宣傳推廣力度。充分發揮國家物聯網產業示范基地、移動物聯網產業聯盟的示范引導和資源聚集作用,加強移動物聯網優秀案例和標桿工程的宣傳推廣,鼓勵各地結合智慧城市、“互聯網+”和“雙創”推進工作,加強信息通信行業與垂直行業融合創新,營造良好政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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