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正式發布《關于修改〈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的決定》((以下簡稱“新版雙積分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版雙積分政策將燃用醇醚燃料的乘用車納入核算范圍,對具備節能減排優勢的車型給予核算優惠,并修改了新能源汽車積分計算方法。
應求而生,“雙積分”辦法推動行業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
為更好地推動綠色發展、緩解能源和環境壓力,建立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長效機制,2017年9月,工信部、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原質檢總局等五部門聯合發布了《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也被稱為“雙積分”辦法。“雙積分”辦法旨在通過建立積分交易機制,形成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協調發展的市場化機制,促進行業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
雙積分政策作為接棒新能源汽車補貼退坡的重要支持政策,對整個汽車產業的結構調整與轉型升級具有重要意義。自2017年9月實施以來,“雙積分”辦法在加速新能源汽車發展、推動產品節能降耗等方面發揮了重要導向作用。工信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雙積分”辦法發布實施后,工信部組織實施了2次積分交易,行業企業普遍加大研發投入、加快車型投放,產品性能質量穩步提升,市場主體活力充分激發,通過線上和線下溝通與交易,促進了企業間的交流與合作,提高了資源配置效率。
2019年,我國新能源乘用車銷售106萬輛,連續5年位居世界首位;行業平均油耗實際值達到5.5升/100公里,較2016年下降10%以上。實踐證明,“雙積分”辦法的實施,有力促進了行業技術創新和新能源汽車生產推廣,基本實現了預期目標。
應需而調,新版雙積分政策為企業紓困
新版雙積分政策對現有積分政策條款進行了更新,包括明確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分別為14%、16%、18%;修改了新能源乘用車車型積分計算方法;更新了小規模企業核算優惠措施。
新版雙積分政策還增加了引導傳統乘用車節能的措施,完善了新能源汽車積分靈活性措施,豐富了關聯企業的認定條件,將燃用醇醚燃料的乘用車納入核算范圍,對具備節能減排優勢的車型給予核算優惠。考慮到疫情影響,對2019、2020年度積分考核方式留出了管理空間。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總工程師、副秘書長葉盛基表示,無論是新能源汽車產業的成長壯大,還是傳統汽車產業的轉型升級,在實際發展中,都會遇到新問題。行業重要政策在實施中需要及時跟蹤、評價效果,更需要不斷與時俱進和完善。此次新版雙積分政策的調整更加關注產業發展面臨的實際情況,例如充分考慮了疫情對行業和企業的沖擊,并對國際疫情形勢的影響保持跟蹤評估。
葉盛基認為,新版雙積分政策在框架設計上更加完善:積分結轉更加合理,車型涵蓋范圍更加全面,關聯企業判定更加豐富;操作規程更加優化簡潔: BEV(純電動)積分評價更加優化,明確給予PHEV(插電式混合動力)正積分;調節機制更加靈活有序:對2019~2020年考核方式進行了靈活調整,2021~2023年考核比例有序上升,對小規模企業的要求也更加靈活。
全國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秘書長崔東樹表示,新版雙積分政策給予企業更多靈活性的機會,為企業紓困,下半年和明年新能源車將具有可持續的高增長發展機會。
當前,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蓬勃發展,汽車與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領域加速融合,我國汽車產業發展面臨的內外部環境正在發生深刻變化。在此大大背景下,新版雙積分政策應需調整優化,將積極發揮政策的引導作用,為新能源汽車產業培育更加健康的發展環境,推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邁向更高質量發展。
責任編輯:t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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