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漏偏逢連陰雨,但盡管如此,有些企業還不忘作,“no zuo no die”,最后非把自己坑得一塌糊涂。
——題記
6月15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召回公告,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應根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要求,召回2017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生產的部分力帆650EV300純電動車,共計3651輛。
據悉,本次召回的電動汽車主要存在三個方面的問題:1、在生產制造過程中,動力電池包內部高壓線束分布存在干涉情況,在后續使用過程中可能導致絕緣層磨損、短路;2、電池包匯流銅排連接螺釘存在松動風險;3、動力電池包充電溫度閥值設置過高,在長時間使用快充的情況下存在一定的安全風險。
電池中國網梳理發現,這是今年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要求召回的第二批電動汽車,同時這些電動車也是今年首批因動力電池(包)問題被召回的車輛。
電池中國網查詢發現,力帆650EV是力帆汽車推出的純電動轎車,2018年6月上市。自該車型上市以來,在車輛相關投訴平臺上,約有7宗投訴,投訴的問題也不集中,涵蓋轉向系統故障、制動系統異響、動力電池故障等問題。總投訴量并不多,投訴比例也要遠低于部分電動車型。
當然,這款車也沒有因為“自燃”問題受到過社會的關注。而自今年5月份以來頻頻自燃的電動汽車還沒有一輛被納入召回之列,這款既沒著火,投訴也較低的車型卻突然被公告召回,難免有些令人詫異:力帆汽車高度的責任感使然?
1導火索或源于“兄弟”公司自曝?
動力電池應用分會數據顯示,力帆650EV在2018年的上險數據為3600輛,從上險車輛類型來看,其中個人消費者為1234輛,出租、租賃、非營業(企業購車)等非個人車型上險數據為2366輛。也就是說,力帆650EV車型主要投放到出租、租賃及企業用車領域。
事實上,個人消費者購買數量較少,也可能是這款車盡管問題較多,但投訴量也比較低的原因。
既然車輛存在較多問題,個人消費者投訴不多,那么問題應該就出在出租、租賃、非營業等非個人車型上了。
事實還真如此。4月2日,力帆股份發布公告稱,旗下共享出行公司盼達汽車已向重慶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因盼達汽車在2015年至2018年期間從同為力帆股份旗下的力帆乘用車所購車輛,在運營過程中出現電池嚴重衰減、設計缺陷等質量問題,導致大部分車輛出現故障需長期維修、甚至無法運營問題,給盼達汽車造成了嚴重損失,要求力帆乘用車予以賠償。
換言之,力帆乘用車生產的車輛賣給了同為兄弟公司的盼達汽車,結果因車輛質量問題,導致盼達汽車無法運營,造成嚴重損失,算是坑了兄弟公司。
實際上,力帆乘用車與盼達汽車的內斗,也向外界揭開了力帆乘用車所生產的車輛最終去處。
正如前述,2018年力帆650EV上險數據為3600輛,但有2366余輛都賣給了用于出租、租賃的公司,小編推測應該主要都是給了做共享出行的兄弟公司——盼達汽車。事實上,據小編了解,盼達汽車近年來從力帆乘用車購買的新能源汽車接近1萬輛,除了力帆650EV,還有力帆乘用車其他車型。
另一邊,力帆乘用車的控股股東力帆股份在回復上交所的問詢函中也承認:“力帆乘用車銷售給盼達汽車的部分新能源汽車確實在運營中出現較多問題。”
顯然,盼達汽車的仲裁申請直接向外界曝出了力帆乘用車安全質量問題,而力帆股份的這則回應也坐實了力帆乘用車確實存在質量問題。
2“召回”或是意外
不過,這對于盼達汽車、力帆乘用車,包括力帆股份來說,“召回”本身可能是個意外。
在盼達汽車向力帆乘用車的仲裁申請中,盼達汽車提出因車輛質量問題,要求力帆乘用車賠償資產損失、營收損失等共計約7.83億元。
盼達汽車和力帆乘用車同屬于力帆股份,對于內部“自己告自己”的操作,力帆股份反倒很淡定。在回復上交所問詢函中力帆股份坦然承認車子質量是有問題,“盼達索賠合情合理,”只是對接近8億元的索賠額度不認可。
力帆股份提供的數據顯示,在2015-2018 年間,力帆乘用車及其關聯公司共計向盼達汽車銷售 9907 輛整車,銷售金額共計 10億元,平均計算,力帆乘用車向盼達汽車銷售的汽車平均售價為10.1萬元。而盼達所要求的賠償款為7.98億元,即平均每輛賠償8.1萬元。“按保值率現在每輛車都不值8萬多了,算下來力帆的車給盼達汽車白用了幾年”,有投資者認為。
值得注意的是,以力帆650EV為例,該車補貼后售價為7.99-8.68萬元。所以,這個索賠額度已經超出車輛本身售價了。
事實上,對于力帆股份旗下子公司之間“自己告自己”的操作,有人認為這是力帆股份在借賠償糾紛轉移資產。
數據顯示,2019年,力帆股份實現營收約74.5億元,同比下滑32.35%;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46.8億元,同比下滑1950%。自2019年以來力帆股份虧損已經超過50億元,資產負債率居高不下。僅從2019年7月至今,力帆股份涉及的訴訟仲裁案件多達10余起,涉及金額超過30億元。
有分析人士認為,力帆股份“自己告自己”存在通過盼達汽車大額索賠向實控人利益傾斜的可能。關于這點,上交所也有所注意。在上交所的問詢函中,也提到“是否存在通過盼達汽車大額索賠向實控人利益傾斜的情況?”
力帆股份在回復問詢函時稱,雖然盼達是自己旗下子公司,但也是獨立的企業主體,“有權利就交易中發生的質量問題依據事實、證據向公司提出索賠要求,或向仲裁機關提起仲裁”。同時為了自證清白,力帆股份還表示在索賠事件上自己“一視同仁”,并沒有偏袒。
當然,筆者是無從在這里猜測力帆股份這么操作到底是否真的有“借賠償轉移資產”之嫌,但是這波“自己告自己”,同時坦然承認車輛確實存在質量問題,卻導致自己不得不“召回”問題車輛。
2019年3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汽車產品召回管理的通知》,要求新能源汽車生產者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車可追溯信息管理制度,落實產品安全主體責任。“經調查分析發現存在缺陷的,應立即停止生產、銷售、進口缺陷汽車產品,并實施召回。”
兄弟公司自曝、控股股東證實,再加上政策要求“存在缺陷的,應立即停止生產、銷售,并實施召回”,力帆乘用車召回力帆650EV就順理成章了。
3“召回”將令力帆雪上加霜
近兩年,力帆汽車可謂負面不斷。
2019年5月,多家經銷商前往重慶力帆汽車總部維權,維權原因是力帆汽車存在向非經銷商低價銷售汽車的行為……
2019年10月,媒體報道稱力帆汽車年底將進入破產程序,隨后力帆汽車發布澄清公告稱報道失實,但公司確實負債較高,資金流動性壓力較大……
2019年11月,有媒體探訪力帆汽車生產基地,發現力帆汽車生產線處于半停工狀態,同時曝出拖欠員工工資的情況……
此次召回3651輛力帆650EV,或讓其雪上加霜。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5月,力帆汽車新能源汽車銷量僅為460輛,同比大幅下滑。有分析人士認為,力帆乘用車或將在內外資新一輪激烈洗牌中出局,告別乘用車,重回摩托車領域。
在小編看來,力帆此次召回對其的沖擊預計不會太大,畢竟這些車輛有一半以上“左手倒右手”,賣給了兄弟公司,是否召回可能需要內部“協商”,而真正要從消費者手中召回的數量僅1200多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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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深度|“神操作”為何把自己坑了?力帆汽車因電池問題召回原因猜想
文章出處:【微信號:e700_org,微信公眾號:汽車工程師】歡迎添加關注!文章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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