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我們的生活、消費場景中,人臉識別技術正越來越多地被使用。近日,“中國人臉識別第一案”正式開庭審理,受到了業內人士與公眾的廣泛關注。這起案件源于浙江某大學副教授因為不愿意使用人臉識別,而以侵犯隱私權將杭州野生動物世界告上法庭。
逼迫消費者使用“刷臉”要不得
回顧這一事件,2019年4月份,該副教授在杭州野生動物世界辦理了一張雙人年卡。但是當年10月份,其突然收到一則短信,提示辦理的年卡已經進行系統升級,原來的指紋識別被取消,更換成了人臉識別。并且,如果不進行人臉識別注冊將無法正常入園。
該副教授認為,園方并未事先征求其意見,也不愿意接受人臉識別,認為人臉信息屬于個人隱私,于是要求退卡。可沒想到,園方表示如果不注冊人臉識別,那么不僅無法入園也無法辦理退卡手續。協商未果后,該副教授最終選擇了提起訴訟。
僅從個人觀點來說,園方在未取得用戶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更改入園方式,并強行要求用戶注冊人臉識別,否則就不允許入園,這一做法顯然太過霸道,絲毫沒有考慮到持卡用戶的合法權益和知情權、同意權。此外,園方竟然還說不注冊人臉識別就不給退卡,無疑更加凸顯了其對用戶權益的漠視。
雖說人臉識別與指紋識別都是屬于生物識別,但是對于很多人而言,指紋和人臉還是存在很大區別的,畢竟人臉是人類最顯著的區別特征。因此,對于人臉識別技術應用,許多人都會抱有抗拒或者懷疑的態度,這部分人拒絕的權力不應該被剝奪。
對于“中國人臉識別第一案”,我們應當舉一反三,深刻思考人臉識別等生物識別技術普及應用所帶來的各種影響,特別是對個人隱私安全與個人信息保護存在的威脅。畢竟,如果商業機構都如此這般強勢,或者出現違法收集、利用人臉識別數據的情況,公眾的安全與信任將蕩然無存。
人臉識別技術誰能用?怎么用?
隨著人工智能的快速發展,以及大數據、云計算、5G等前沿技術的深入應用,我們已然迎來一個全新的科技時代。以人臉識別為例,這一技術正愈發廣泛地出現在金融支付、身份認證、出行安檢、安防門禁等各種場景中。
在人臉識別熱度不斷提升的情況下,越來越多的機構、企業等都試圖通過各種方式來收集相關的生物信息,從而提高管理便利性或掌握更多的數據,以獲得更大的利益及話語權。那么我們不禁想問,既然人臉識別的發展不可避免,那么這一技術到底誰能用?又該怎么用呢?
我們先從人臉識別收集與使用來看。對于人臉識別等個人信息有收集和使用需求的,主要是公安機關、政府部門以及金融、交通、教育等領域的企業與機構。公安機關和政府部門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無可厚非,但是相關企業收集信息則需要重點監管。
當然,這不是說公安機關和政府部門可以隨意收集、使用人臉識別數據,相關的過程還是必須遵守法律規定的。只是相對而言,處于商業利益角度出發而收集相關數據的企業,更容易忽視公眾的個人隱私權益,采取強制、非法等方式進行收集、利用,如此極易造成安全隱患,且受到社會反彈。
就目前來說,還沒有專門的人臉識別法律來規定哪些部門、機構、企業可以收集和使用,所以正在制定中的《個人信息保護法》,有必要針對個人信息、個人敏感信息和隱私之間的邊界進行更加詳細的規定,最好是納入對于生物識別信息收集、儲存、應用的具體規定,從而更好地維護公眾個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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