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信息
9月15日,長沙市發布了《長沙市關于推進智能網聯汽車應用示范的指導意見(試行)》、《長沙市智能網聯汽車測試及示范區域拓展方案》、《長沙市智能網聯汽車無駕駛人自動駕駛功能測試規程-乘用車版》、《長沙市智能網聯汽車無駕駛人測試道路選線方案》等4個文件,并基于嚴格的技術評估和專家論證,向湖南阿波羅智行科技有限公司發放了全國首批試運營示范通知書和無駕駛人測試通知書,標志著長沙市在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和應用示范領域再次走在了全國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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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應用示范,推動商業化落地路徑的探索
《長沙市關于推進智能網聯汽車應用示范的指導意見(試行)》為進一步推動智能網聯汽車由測試向應用邁進、支持企業探索商業化落地的路徑提供了良好的支撐。《指導意見》明確了在建立并不斷優化風險防控機制的基礎上,選取技術成熟、場景實用、測試穩定的業務,重點加快推進智能網聯汽車應用示范項目的總體指導思想和堅持先行先試、加強安全管控、堅持循序漸進、夯實測試基礎的基本工作原則,詳細介紹了載人示范項目、載物示范項目、智能環衛示范項目三類應用示范與運營示范場景,明確了示范范圍及各類示范項目和試運營項目的申請條件,界定了試運營的性質,明確了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支持企業合法合規的進行運營探索。同時,還對應用示范和試運營的申請程序、事故及交通違法處理的基本原則、四種示范終止的情形和聯席小組工作機制進行明確。
為了支持《指導意見》得到更好的實施,此次還同步發布了《長沙市智能網聯汽車測試及示范區域拓展方案》,在原有157公里城市開放測試道路范圍基礎上,開放路網進一步擴充里程合計約18公里,同時新增了橘子洲景區、洋湖濕地公園、金霞物流園等典型場景示范區域。
根據《指導意見》和相關企業的申請,在發布此次指導意見的同時,還向負責運營百度Robotaxi項目的湖南阿波羅智行科技有限公司發放了《智能網聯汽車試運營通知書》,允許憑原有道路測試牌照啟動試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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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無駕駛人測試,打通自動駕駛最后一公里
2020年6月,長沙市出臺了由湘江智能優化和修訂的《長沙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實施細則(試行)V3.0》,最新實施細則規定了無駕駛人自動駕駛測試等相關內容。為指導無駕駛人自動駕駛車輛開放道路測試的開展,又再次發布了《長沙市智能網聯汽車無駕駛人自動駕駛功能測試規程-乘用車版》和《長沙市智能網聯汽車無駕駛人測試道路選線方案》。
無駕駛人測試規程對測試性質進行了界定,無駕駛人不是無安全員測試,車內非駕駛位仍需配置能夠進行車輛制動操作的安全員,并配置可遠程接管車輛的安全員。申請無駕駛人測試的車輛除了需通過所有原有自動駕駛功能評估測試項目以外,還需要通過預碰撞、功能安全以及遠程脫困等三類測試,以上三類測試的測試場景主要來源于國內外交通事故數據庫、標準法規測試場景以及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接管頻率高的典型場景,有利于對車輛智能化程度、安全性、可靠性進行更充分的判斷。同時,由湘江智能負責運營的國家智能網聯(長沙)測試區還建成了全國第一個無駕駛人自動駕駛測試場地,可以對無駕駛人的自動駕駛車輛的技術可靠性進行更加充分的驗證。
根據測試道路選線方案,長沙市計劃在175公里城市道路和封閉測試區開展無駕駛人測試。基于安全優先和以需求為導向等原則,無駕駛人測試區域將分期開放,首期確定了14.9公里測試道路和9500平方米的封閉測試場地。無駕駛人測試早期以封閉測試區為主,在驗證充分、條件成熟后,測試車輛即可進入本次發布的城市開放道路無駕駛人測試專線進行測試。無駕駛人測試專線將結合行業技術發展速度和安全評估結果逐步擴展。
根據相關測試規程、企業前期測試情況以及專家的綜合評審結果,長沙此次還為2輛百度Robotaxi發放了《智能網聯汽車無駕駛人測試通知書》,允許憑現有道路測試牌照啟動無駕駛人測試。
據長沙市工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在“智能汽車創新發展戰略”的引領下,長沙市將圍繞“三智一芯”戰略布局精準發力,牢牢抓住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這個發展契機,不斷完善頂層設計和配套政策,搭建更加豐富的測試和應用場景,建立健全監管體系和支撐體系,持之以恒的支持企業通過研發創新實現技術突破,支持企業通過運營示范探索商業落地路徑,將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的發展不斷推向縱深,為行業發展貢獻“長沙力量”,打造“長沙樣板”,全面推進“智能駕駛第一城”的建設。
原文標題:長沙發放全國首批試運營示范通知書和無駕駛人測試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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