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公布的一份判決顯示,華為核心芯片上的移動計算架構HiAI被合作方搶注。而值得一提的是,當華為在申請商標無效并沒有達到預期結果后,向法院起訴國家知識產權局,一審敗訴。
HiAI是華為面向智能終端的AI能力開放平臺,作為曾在麒麟970芯片上創新設計的移動計算架構,該系統目前已升級到HiAI 3.0,支持多終端共享AI算力。中國商標網信息顯示,HiAI作為第9類商品商標,目前仍處于亮風臺(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手中。
對比華為最早發布HIAI的logo,與亮鳳臺注冊的HIAI對比,如下:
顯然意見的問題,華為還是低估了自己在市場上,被人惦記的份量;然而這次并不是被對手惦記,是合作商;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了!
這商標華為晚申請46天,被合作方注冊,打官司沒贏;晚申請46天,商標已在他人手!
回顧華為最早AI的發布,在2017年9月2日,在德國柏林舉行的國際消費類電子產品展覽會上,華為正式發布了全球首款移動端人工智能芯片麒麟970。當時發布會麒麟970芯片,最大的特征,是有一個專門的AI硬件處理單元NPU(神經元網絡)來處理海量的AI數據。這一華為的核心芯片采用了HiAI移動計算架構,AI性能密度大幅優于CPU和GPU。
此后,公開資料我們能查到,在2017年9月25日,華為還向媒體展示其HiAI的人工智能特性。公開資料顯示,繼2017年推出HiAI移動開放平臺后,2018年,在麒麟980強勁AI運算力賦能下,華為推出HiAI生態2.0,提升開發集成效率;2019年11月,華為發布了HUAWEI HiAI 3.0。
值得一提的是,華為在發現HiAI商標被亮風臺“搶注”之后,華為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起申訴。華為認為,亮風臺的行為屬于《商標法》(2014年)第三十二條所禁止的,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力的商標之情形。
而在亮風臺方面看來,其申請注冊訴爭商標完全系善意:Hi,是英文“你好”的意思,AI是人工智能英文Artificial Intelligence的縮寫。Hi與Ai并非臆造詞匯,均具有正面意義,同業者共同想到的可能性極高,不應因原告的龐大體量及市場影響力而受到特別優待,否則,難免有違市場自由競爭。
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裁定:不支持華為關于亮風臺的主張。但認為,亮風臺基于除代理或代表關系外的其他關系,在應知或明知他人商標而將HiAI商標在智能眼鏡(數據處理)等7類商品上進行注冊,已構成2014年商標法第十五條第二款所指之情形。因而裁定訴爭商標在上述商品上予以無效宣告,在其余商品上予以維持。
顯而易見,從此次裁定來看,亮風臺注冊的HiAI商標在智能眼鏡、數據處理設備等7項商品中無效,但在3D眼鏡、頭戴式虛擬現實裝置、便攜式多媒體播放器商品中,合法。
小龍蝦發現,其實華為因為商標問題,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近年來,耳熟能詳的“華為鴻蒙”系統也是存在商標問題。
早在2019年5月,華為就申請注冊了“華為鴻蒙”商標。但是注冊得仍然太晚了。
華為最早透露鴻蒙系統的時候,但按照商標注冊流程,華為要到2020年才能正式拿到商標。而且“鴻蒙”二字,華為已經很難再注冊了。只搜索“鴻蒙”二字,我們能夠看到150多條結果,搜出來的公司五花八門。相關企業有從事燈具、食品甚至樂器生產的公司,但卻很難看到“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在2019年5月,一家叫做惠州市契貝科技有限公司的企業也幾乎同時與華為申請注冊“鴻蒙”商標。至此,華為不得不也退而求其次,主要注冊的是“華為鴻蒙”商標。
小龍蝦認為,對于一家企業來說,品牌不一定像華為一樣眾所周知,但是商標卻一定要掌握在自己手中。華為真正進入大眾的視野是在消費者業務得到重視之后的事情。通過近十年的努力,華為手機的出貨量是中國第一。
在此之前,華為的主要客戶是政府和企業。一家企業如果不是面向普通消費者,其品牌不一定為大眾所熟知。但是不管一家企業面向的是B端用戶和C端用戶,都一定需要商標。商標作為最常見的知識產權得到的關注也越來越多。
在中國企業史上,知識產權方面踩過的坑太多了。規劃師提醒!商標不注冊,企業可能面臨極為尷尬的處境。滴滴打車最初的名稱是嘀嘀打車,因為商標被搶注而不得不改用現在的名字。華為鴻蒙盡管未必會遇到像滴滴一樣的情況,但只申請注冊“華為鴻蒙”,并未申請“鴻蒙”可能也是不得已而為之。
由此可見,針對于商標問題,越早注冊,風險越小;華為的一系列問題,很多時候,其實也是給更多的中小企業提了一個醒。
而對于HiAi的商標問題,一位華為內部人士透露,由于合作關系,“華為正在與亮風臺協商,畢竟是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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