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地為了更好的防控疫情,部分地方對小區、社區進行封閉式管理,防疫工作一刀切:非本小區居民不得進入。現在北上廣深等大城市陸續開始復工,返回就業城市的租戶進入小區成為一個難題,很多外省市人員開始面臨“有家不能回”的問題。多地小區禁止返京人員進入,部分半封閉小區雖然允許進入,但是需要房東、租戶等提供房產證等多種證明,極大的損害了租戶應有的權益。
同時對于允許租戶進入的小區來說,租戶隔離居家期間,社區如何保障租戶的正常生活?如何有效的、精準的、實時的統計租戶信息?如何精準快速的開展租戶防疫工作?這對于社區和相應轄區而言都是考驗。
此前,針對住房租賃市場存在的發布虛假房源信息、惡意克扣押金租金、違規使用住房租金貸款、強制驅逐承租人等問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國家網信辦6部門印發《關于整頓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范住房租賃市場主體經營行為,保障住房租賃各方特別是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意見中提出,要保障租賃房屋安全,改造房屋用于租賃住房的,應當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要求。住房租賃企業對出租房屋進行改造或者裝修的,使用的材料和設備符合國家和地方標準。同時要建設租賃服務平臺,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其他租賃需求旺盛的城市應當于2020年底前建設完成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逐步實現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與綜合治理等系統對接。
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上也提出,2020年要進一步培育機構化、規模化租賃企業,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導的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重點發展政策性租賃住房,探索政策性租賃住房的規范標準和運行機制。著力培育和發展租賃住房,促進解決新市民等群體的住房問題。
而出租房屋的智能化改造、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的建設,都需要依靠相關標準進行指導,確保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與能與城市綜合治理等系統對接,保障平臺、數據的互聯互通,保證租戶數據隱私不會被泄露,相關智能化設備足夠安全、可靠。當前全國智標委正在組織行業企業進行《長租公寓(含公租房)智能化技術》(T/ZSPH-LX201901)團體標準編制工作,規范長租公寓、公租房等租賃住房的智能化發展。
建設租賃服務平臺、提升租賃住房的智能化水平,不僅可以有效的應對防控疫情等突發問題,還可對快速、有效的統計租客信息,與智能門鎖結合使用還可以解決收繳租金困難、租戶退出難、租戶騙租、轉租轉借等系列問題,進一步的保障小區安全管理與運營維護。
fq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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