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ceX和亞馬遜聯手為FCC所采用的新的軌道減緩和避免規則提供支持。兩家公司已經合作,以確保經委員會授權向美國消費者提供覆蓋范圍的非美國衛星運營商在設計其避免碎片的衛星時遵循相同的規則。
此外,兩家公司還向FCC斷言,要求使用特定于衛星的碰撞度量標準而不是特定于星座的度量標準,才能更好地滿足商業領域的需求。他們的評論以上周末提交的FCC文件的形式出現,并于昨天公開。
SpaceX和Amazon想要特定于衛星的碰撞度量標準,高于ISS的航天器的可操縱性以及低于0.001的人造衛星人員傷亡風險
兩家公司對FCC的主要要求是要求委員會采用基于衛星而不是整個星座的碰撞度量。政府更新后的《緩解軌道碎片標準規范》(ODMSP)要求每顆衛星的碰撞風險均小于0.001,才能被視為可安全操作。不受FCC碎片緩解規則約束的運營商已經提倡采取總體措施,而SpaceX和Amazon都出于一些原因反對它們。
首先,兩家公司爭辯說,基于星座或總體的度量將有利于較小的星座,并阻止較大的運營商在其星座中添加新的衛星。SpaceX引用了NASA反對采取總體措施的反對意見,并認為這將創建不平衡的監管標準,從而使要求偏向運營人,而不是所運行的航天器的性質。
亞馬遜向前走了一步,并指出FCC應該與業界合作,為航天器開發甚至更強大的標準,無論它們是獨立的還是星座的一部分。
然后,兩人繼續前進,并確保所有在國際空間站(ISS)超過400公里的高度上飛行的航天器都應可操縱。盡管亞馬遜表示只有在委員會未按每顆衛星建立碰撞風險標準的情況下才應執行此要求,但SpaceX的要求不受任何條件限制。此外,亞馬遜還要求FCC要求所有新獲得許可的航天器在收到潛在碰撞通知后的兩個小時內,必須能夠移動2公里。
SpaceX相信海拔1000公里的軌道碎片會“改變數百年來的風險格局”
SpaceX的碰撞風險計算建議比亞馬遜建議的更為詳盡。具體來說,這家總部位于加利福尼亞州霍桑市的公司希望FCC考慮到一顆正在衰減的衛星發生碰撞的風險,將其乘以星座特定的可操縱性失敗風險,然后將乘積乘以該顆衛星衰減的時間(以工作高度。
SpaceX希望委員會將運行高度納入考慮范圍,因為該公司認為,在1,000公里及以上的高度,較高的軌道碎片濃度會增加發生碰撞的風險。該公司在FCC檔案中的圖表在這方面提供了很多信息。
最后,二人組還同意ODMSP規則,該規則要求衛星運營商證明當受到大于15焦耳的力沖擊時,衛星部件重新進入地球大氣所造成的人員傷亡風險小于0.001。SpaceX特別指出,遵守該標準將使衛星寬帶服務提供商比其地面同行略有不利,但他承認,這是確保人類安全免于使衛星碎片旋轉的合理成本。
隨著美國宇航局的商業船員計劃(CCP)認證波音的Starliner航天器并隨后增加飛往國際空間站的飛行頻率,對嚴格的碎片保護規則的需求將在未來增長。SpaceX不斷增長的發射節奏也將滿足這一需求,軌道碎片也將對載有月球軌道的貨物和機組人員任務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這是美國宇航局計劃的月球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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