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圓代工大廠聯電發布公告宣布,美國北加州聯邦地方法院已核準聯電與美國司法部和解協議。美國司法部將撤銷對聯電的指控,聯電將向美國司法部繳納6000萬美元的罰金。
歷時兩年的聯電被訴竊取美光機密案終于塵埃落定。
根據聯電的公告內容顯示,此次達成的和解協議,美國司法部同意撤銷對聯電的指控,包括共謀實施經濟間諜活動、共謀竊取多項美光(Micron Technology, Inc.) 營業秘密、和專利有關的指控、以及可能從4億到87.5億美元的損害賠償及罰金等。
聯電則承認侵害一項商業秘密,同意向美國政府支付6000萬元美元的罰金,并在3年自主管理的緩刑期間內與美國司法部合作。
2016年2月,福建省電子信息集團、晉江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資,通過與聯電技術合作,成立了動態隨機存取存儲器(DRAM)制造企業福建省晉華集成電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建晉華”)。具體是由福建晉華出資,委托聯電開發DRAM相關技術。
據公開資料顯示,晉華提供了三億美元資金用于采購研發設備,并依進度陸續支付聯電四億美元,開發出的技術成果雙方共有,整體技術完成后,再轉移到晉華進行量產。
2016年5月,聯電經由中國臺灣經濟部投審會核準,與福建晉華簽署了合作協議。依據該協議,聯電與晉華共同開發兩代動態隨機存取存儲器(DRAM)制程 。協議中所開發的DRAM制程并非最新技術,而是與2012年已用于量產技術相似的舊技術。
根據規劃,福建晉華的制造技術工作主要交由聯電進行,整體晉華項目的第 1 期,總計將投入 53 億美元,并將于 2018 年第 3 季正式投產,屆時導入 32 納米制程的 12 寸晶圓月產能,預計達到 6 萬片的規模。公司目標最終推出 20 納米產品,規劃到 2025 年四期建成月產能 24 萬片。
2017年2月,聯電資深副總經理陳正坤出任晉華集成總經理。
但是,2017年9月,美光在臺灣控告聯電,指控從美光跳槽到聯電的員工竊取了美光的DRAM商業秘密,涉嫌將美光 DRAM 技術 泄漏給聯電,幫助聯電開發32nm DRAM。
2017年12月,美光又在美國加州聯邦法庭起訴晉華與聯電,稱聯電通過美光臺灣地區員工竊取其知識產權,包括存儲芯片的關鍵技術,并交付福建晉華。
2018年1月19日,晉華就美光一系列在華銷售的產品侵權,對美光提起訴訟,并于同日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訴狀,請求判令美光立即停止侵犯晉華專利的行為,并請求賠償金額達人民幣1.96億元。
2018年7月3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美光半導體銷售(上海)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銷售、進口十余款Crucial英睿達固態硬盤、內存條及相關芯片,并刪除其網站中關于上述產品的宣傳廣告、購買鏈接等信息。同時裁定美光半導體(西安)有限責任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銷售、進口數款內存條產品。
2018年10月19日,晉華集成總經理陳正坤從桃園機場入境,接獲由臺灣“法務部”官員受美國司法部委托轉交的美國聯邦法院傳票。
2018年10月30日(美國時間10月29日),美國商務部以國家安全為由,宣布自10月30日起對晉華集成實施出口管制,被美國列入出口管制“實體清單”的中國企業。與此同時,聯電表示與晉華集成的合作計劃不受影響,將持續依合約開發技術。
2018年10月31日,聯電宣布目前已接獲臺灣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轉發的“國貿局”函令,希望聯電配合美國商務部要求,管制凌駕于晉華合約之上。聯電高層經評估后,決定暫停與晉華集成的合作,等整件事情塵埃落定,再與晉華集成協商后續合作事宜。
2018年11月1日,美國加州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以刑事訴訟起訴晉華集成和聯電共謀竊取美光商業機密。起訴書中還指出涉案三名臺灣男子,分別為陳正坤、何建廷(He Jianting,音譯)、王永銘(Wang Yungming,音譯),該三人全都曾任職美光,并疑似在轉加入聯電時竊取美光技術。
今年的6月,臺中地院也對于美光起訴聯電竊取商業機密一案進行了宣判。何建廷被判刑5年6個月,罰金500萬新臺幣;王永銘被判4年6個月,罰金400萬新臺幣;聯電協理戎樂天判刑6年6個月,罰金600萬新臺幣;聯電被判處罰金1億新臺幣,但仍可上訴至知識產權法院。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的6月,臺中地院也對于2017年9月時美光起訴聯電竊取商業機密一案進行了宣判。何建廷被判刑5年6個月,罰金500萬新臺幣;王永銘被判4年6個月,罰金400萬新臺幣;聯電協理戎樂天判刑6年6個月,罰金600萬新臺幣;聯電被判處罰金1億新臺幣,但仍可上訴至知識產權法院。
聯電對此表示并未違反營業秘密法,將依法對有罪判決及高額罰金提起上訴。
隨后,美國舊金山法院在當地時間6月24日發出逮捕令,將涉嫌竊取美國存儲大廠美光 DRAM 技術商業機密案的三位嫌疑人列入通緝名單,其中一人是福建晉華總經理陳正坤,另外兩人則是何建廷和王永銘。
雖然,以上三名聯電員工均被認為竊取了美光的DRAM技術商業機密。但是聯電辯稱,其為了DRAM合作案公開招募工程師,是不允許任何員工攜帶前公司信息到聯電,且針對自身與他人營業秘密已有多項保護與防免之政策與措施,然而兩位參與DRAM合作案的中國臺灣美光前員工,卻違反與聯電簽訂之僱傭合約與聲明書,攜帶前公司信息進入聯電并于工作中參考。
當聯電知悉上述情事時,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以確認開發的制程技術不包含任何未經授權的信息。合作協議中所提及的第一代DRAM制程技術在2018年9月依協議移轉給晉華。聯電從無意圖、也未移轉任何未經授權的信息給晉華。
不過,依據美國營業秘密保護法,即使員工在公司高層不知情之情況下違反公司政策,公司對于員工行為仍須負法律責任。這也是為何,聯電在和解協議中承認并接受因員工觸所造成的責任。
針對和解協議,聯華電子董事長洪嘉聰表示:
聯電作為引領中國臺灣半導體業發展的公司之一,持續研發半導體及其他技術已四十年,在全球半導體供應鏈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聯電超過三分之一的營收來自美國,與美國客戶及供應商都有長久的業務關系。最近,聯電集團更與美國公司合作,生產對抗新冠肺炎所需之呼吸器中的半導體芯片。數年前,聯電獲得政府事前核準,以自身專業知識及經驗、以及豐富的研發資源,參與DRAM合作開發案。當聯電高層發現員工的不當行為時,立即采取措施,包含展開內部調查,并防止任何未經授權的信息遭使用或外流。
有鑒于此,聯電將繼續落實并加強有關營業秘密之保護與防免的政策與措施,包括機密信息的監管機制、知識產權保護的教育訓練與稽核等,以確保日常營運符合公司智財權及資安保護政策。
我們很欣慰與美國政府達成協議,未來公司亦將持續在各領域提供具有競爭力之產品及服務。
福建晉華依舊“停擺”,靠輸血活命?
雖然聯電已與美國司法部達成了和解,但是福建晉華在美國制裁之下,依然處于停擺之中。
在2018年10月,美國將福建晉華列入實體清單之后,福建晉華就發布公告回應稱,“公司始終堅定走自主研發路線,不斷加大投入,開展內存存儲器關聯產品的研發、制造,取得了一批專利成果。晉華公司始終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不存在竊取其他公司技術的行為。”
2019年1月25日,福建省晉華集成電路有限公司(“晉華”)再度發布官方聲明稱,已向美國商務部最終用戶審查委員會提交信函,聲明公司準備遞交正式申訴,要求移出美國商務部實體清單。晉華澄清公司并不存在危害美國國家安全的風險,并稱公司始終一以貫之地遵守美國法律。
不過隨著福建晉華總經理陳正坤以及何建廷和王永銘在臺灣的被判罪名成立,以及聯電承認侵害美光商業秘密,并繳納6000萬美元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和解,顯然福建晉華想要在美國訴訟中獲勝已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解禁”更是無望。
在2018年10月,被美國制裁后,福建晉華立刻陷入停擺,已經進場的上百臺設備成了“廢鐵”,技術合作方聯電也已中止合作。
雖然去年5月,英國《金融時報》網站曾援引知情人士的消息稱,福建晉華正尋求與一家外國半導體公司(據說是美光)達成交易,該國外半導體公司愿意提供運營芯片制造工廠所需要的技術和專業知識,以換取對工廠的使用。但是,晉華方面否認了這一消息,并稱該“報道內容不實,純屬捏造,公司無出售計劃,亦未尋求美光幫助”。
現在,經過持續了兩年多的訴訟之后,聯電已成功脫離泥潭。而福建晉華依然是騎虎難下,如果選擇放棄的話,前期已經投入的數百億元(根據規劃,一期項目總投資53億美元)就打了水漂,但是不放棄的話,又沒法繼續做DRAM,技術、設備都已經被限制。但是,就這樣干耗著,也不是辦法,未來究竟將走向何方?
在今年9月15日的時候,福建晉華還出現了股東變更,新增了“福建省桐芯一號集成電路產業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為股東,同時注冊資本也由原來的1144482.5萬元增加到了1349039.49萬元,增長幅度為17.35%。
根據工商資料顯示,“福建省桐芯一號集成電路產業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的實際控制人為福建國資委。這難道是在繼續給晉華“輸血”?
另外,根據天眼查中福建晉華的財報信息顯示,2018年福建晉華的參保員工數為979人,2019年則增加到了1010人。
在美國制裁之下陷入停擺的福建晉華并未出現裁員的情況,員工數量反而增長了,這是為何?難道福建晉華在謀求轉型,發展新業務?但是,從目前業內的信息來看,晉華似乎并未有什么新的舉措。
責任編輯:p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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