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億歐汽車統計,2020年10月(10.01-10.31)期間,各地共出臺了13項汽車出行產業相關政策。其中,國家層面4項、地方層面9項,內容涉及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智能網聯等方面。
10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明確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強化企業在技術路線選擇等方面的主體地位,更好發揮政府在標準法規制定、質量安全監管等方面作用。
同月21日,國務院五部委聯合發布關于開展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的通知。通知指出,針對產業發展現狀,五部門將對燃料電池汽車的購置補貼政策,調整為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支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城市群開展燃料電池汽車關鍵核心技術產業化攻關和示范應用給予獎勵。
國家層面逐步推出新能源汽車政策,引導新能源汽車產業有序發展,提高產業集中度和市場競爭力。
10月6日,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西安市推進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方案》明確,到2022年底,全市基本建成適度超前、車樁相宜、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確保滿足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服務需求。全市計劃新建成投運集中式充電場站200個、充電樁10000個。
此外,鄭州、濟南、十堰、廣西壯族自治區、上海、南昌、銅仁等也相繼出臺新能源汽車、充電樁、氫燃料電池等方面的政策。
以下是2020年月汽車產業相關政策:
國家政策
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
10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明確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強化企業在技術路線選擇等方面的主體地位,更好發揮政府在標準法規制定、質量安全監管等方面作用。旨在引導新能源汽車產業有序發展,推動建立全國統一市場,提高產業集中度和市場競爭力。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20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10月12日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發布了關于組織開展2020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圍繞深化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聚焦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特色專業型工業互聯網平臺、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等方向,遴選一批試點示范項目,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新模式和新業態,增強制造業轉型升級新動能。
國務院:《關于開展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的通知》
10月21日,國務院五部委聯合發布關于開展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的通知,通知指出,針對產業發展現狀,五部門將對燃料電池汽車的購置補貼政策,調整為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支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城市群開展燃料電池汽車關鍵核心技術產業化攻關和示范應用給予獎勵,旨在形成布局合理、各有側重、協同推進的燃料電池汽車發展新模式。
交通運輸部:《關于公布第25批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的公告》
10月19日,交通運輸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檢測和監督管理辦法》等,發布關于公布第25批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
地方政策
西安市:《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
10月6日,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西安市推進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方案》明確,到2022年底,全市基本建成適度超前、車樁相宜、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確保滿足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服務需求。全市計劃新建成投運集中式充電場站200個、充電樁10000個,其中2020年完成3900個,2021年完成3290個,2022年完成2810個。
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實施方案》
10月10日,鄭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實施方案》。方案指出,2022年底,全市出租車全部完成更換新能源車任務。今年年底前,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中重型營運柴油貨車17121輛。
濟南市:《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見稿)》
10月15日,濟南市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見稿)》。《若干政策》從加快新能源乘用車推廣應用、加快重點領域新能源車推廣應用、實行差異化交通管理、完善基礎設施配套網絡、加大對新能源車產業發展支持力度等5個方面提出了20條措施。
在購買及銷售環節,制訂補貼政策,加快新能源乘用車的推廣,如2020年8月1日-2021年11月1日期間,單位(財政撥款單位除外)和個人在濟南市注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純電動乘用車給予3000元充電費用補貼,以及首次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全額補貼,購買非純電動新能源乘用車減半執行;對于高層次人才、參加湖北抗疫人員購買純電動乘用車,給予2萬元的人才購車補貼,享受獎勵政策的車輛3年內不得過戶;鼓勵新能源汽車銷售企業開展讓利補貼,對年銷售總額排名前三位分別給予100、50、30萬元的獎勵。
十堰市:《十堰市新能源城市貨運配送車輛推廣應用行動計劃(2019-2020年)》
10月16日,十堰市為創建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十堰市經信局會同市交通運輸局、財政局、發改委、商務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制定《十堰市新能源城市貨運配送車輛推廣應用行動計劃(2019-2020年)》。其中,《計劃》提及將給予在十堰城區從事城市綠色貨運配送企業的新能源物流車運營補貼,核定載質量2.5噸(含2.5噸)以下的一個考核期內獎補標準為3000元/輛,2.5噸-4.5噸(含4.5噸)獎補標準為3500元/輛,4.5噸以上獎補標準為4000元/輛。
廣西壯族自治區:《廣西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及配套運營服務財政補貼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
10月20日,自治區財政廳等四部門聯合印發《廣西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及配套運營服務財政補貼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明確了補貼范圍、補貼標準、申報條件、申報材料、補貼資金審批、支付及補貼資金安排等實施細則。《通知》明確,在全區范圍內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攻堅行動期間(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建成投運并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且已接入“八桂充”的充電樁、充電插座(含單位專用充電樁、充電插座)予以建設補貼及運營補貼。
補貼標準:對充電設施建設和充電設施運營的補貼按成本(或費用)的20%進行補貼。直流充電樁建設補貼,每個樁體補貼總額不超過30150元;交流充電樁建設補貼,每個樁體補貼總額不超過1150元;充電插座建設補貼,每個插座補貼總額不超過500元。充電設施運營補貼連續補貼3年,從2019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
上海市:對外地牌照機動車限行政策做出調整
10月24日,上海市公安局發布公告對外地牌照機動車限行政策做出調整。公告稱:2020年11月2日起,每日7時至20時,部分道路禁止懸掛外省市機動車號牌的小客車、使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小客車、未載客的出租小客車及實習期駕駛員駕駛的小客車通行(周六、周日和全體公民放假日除外)。
南昌市:《南昌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修訂稿)》
10月27日,南昌市交通運輸局在其官網發布關于征求《南昌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修訂稿)》意見的通告,公布了修訂稿全文內容以及修訂內容。其重點內容是:明確新增網約車一律使用新能源汽車,取消從事網約車經營的駕駛員本市戶籍或在本市取得居住證的規定。
濟南市:《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見稿)》
10月28日,濟南市發改委發布了《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見稿)》,加快新能源乘用車推廣應用。2020年8月1日-2021年11月1日期間,單位(財政撥款單位除外)和個人在濟南市注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純電動乘用車,并在濟南市轄區內辦理車輛牌照登記手續的,給予3000元充電費用補貼。
銅仁市:《關于印發銅仁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建設支持政策的通知》
10月29日,銅仁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印發銅仁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建設支持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銅仁市針對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建設支持的方式主要包括市財政適度補貼、獎勵以及其他優惠政策等。對車籍注冊登記地為碧江、萬山且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認定的城市綠色貨運配送企業所購新能源城市配送車輛,在通過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驗收后,由市財政按照車輛購置價款20%的標準給予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責任編輯: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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