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11月5日消息,華為告訴美國一家上訴法院,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不能以國家安全問題為由阻止客戶動用聯邦寬帶撥款來購買中國5G電信設備和服務。
華為稱,FCC已超越其職權,侵犯了國家安全決定應該由美國總統做出的權利,并跳過了聯邦決策過程中的必要步驟。
FCC的律師稱,該委員會在妥善評估國會和司法部的證據后認定,“華為設備的低成本不敵其設備脆弱性以及該公司與中國軍事情報部門緊密聯系”所引發的疑慮。報道稱,該上訴法院的三名法官中有兩名由總統特朗普提名。
11月4日,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在回應“關于華為參與巴西5G建設的問題,巴西方面受到來自美方的很大壓力,其他拉美國家和包括葡萄牙在內的一些歐洲國家也受到美方施壓,要求他們不與華為開展5G合作”的問題時表示,有關企業在過去30年里,已經建造了1500多個網絡,沒有發生一起網絡安全事件,也沒有任何一個國家能夠拿出證據來證明有關企業在安全上存在隱患或威脅。
“我們希望各國繼續秉持客觀公正立場,獨立自主作出符合自身利益、世界各國共同利益和人類發展進步大勢的選擇。以安全為借口對相關企業進行打壓、限制的做法,既沒有事實依據,也不符合國際經貿規則。”汪文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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