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消協發布“攜號轉網”服務調查報告,七成受訪者表示在辦理“攜號轉網”的過程中曾遇到過困難和阻礙,有的消費者甚至不得不因此放棄“攜號轉網”。
調查結果顯示,辦理過“攜號轉網”的受訪者中,有51.71%的受訪者表示由于原運營商信號和網速欠佳;有36.99%的受訪者表示由于轉網后套餐資費和套餐內容更實惠;僅有11.3%的受訪者表示由于運營商服務較差或其他原因而轉網。
在“攜號轉網”服務關注點上,超八成受訪者表示更加關注“攜號轉網”后的套餐業務資費和網速。由此可見,網絡信號及套餐資費是促使消費者選擇“攜號轉網”的主要原因。
攜號轉出時運營商服務人員服務意識差。調查中,在消費者提出辦理“攜號轉網”服務時,有的工作人員告知消費者可直接聯系攜入方辦理,但未告知相關政策,致使消費者在不了解“攜號轉網”相關要求的情況下,直接到攜入方辦理,又因為不符合轉網要求被拒絕攜入,出現在攜出方與攜入方之間來回奔波的窘境。
此外,消費者對各運營商辦理流程的便利性不滿。調查結果顯示,三大運營商均規定辦理“攜號轉網”必須到自營營業廳才可辦理,新購買的號碼需要走完業務生效流程才可辦理轉網。此外,受疫情影響,三大運營商均取消了上門寫卡服務,線上辦理功能也未能開通。
去年 12 月,工信部出臺了《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明確提出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為用戶提供便捷的攜號轉網服務,不得有妨礙服務、干擾用戶選擇、阻撓攜轉、降低通信服務質量、比較宣傳、虛假宣傳等違規行為。
但實際上,近來多地消費者攜號轉網遇阻的情況屢有發生。前不久,陜西西安的曹先生投訴稱,自己到移動公司攜號轉網,發現協議被延長18年且不能銷號。此后,陜西省通信管理局發布調查通報,認定陜西移動西安分公司行為違法,罰款5萬元并對5名負責人進行處理。
無獨有偶,山西運城也出現過類似案例。當地的運營商為防止用戶攜號轉網,在用戶兩年合約到期后,又強行將合約延長到2851年,并稱用戶知情還簽過協議,然而該用戶卻表示從未簽過協議。一竿子支到2851年,有網友吐槽,向天再借500年也不夠啊。
責編A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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