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們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官網獲悉,根據公安部《非現場查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操作規程(試行)》(公交管〔2020〕73 號)第三章第一節第十二條規定,現將本市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術監控設備予以公布。
據了解,此次新增設的“電子警察”的名單,可拍攝機動車闖禁限行、違法停車、駕車不系安全帶、駕車接打電話等違法行為。
同時,本次新增的“電子警察”共計1112個,其中,五環、六環路密集增設了一批,專門拍攝“駕車不系安全帶、駕車接打電話”等違法行為。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新增設的“電子警察”,除了能針對常規的闖紅燈、禁限類、違反標志標線類、違法停車等違法行為進行處罰,還能拍攝駕車不系安全帶、駕車接打電話等行為。京承高速、京開高速、京哈高速、京滬高速等高速公路都增設了此類“電子警察”。
以往,您可能覺得在城區道路開車,不系安全帶容易被拍,本次調整后,京承高速、京開高速、京哈高速、京滬高速等高速公路都增設了可抓拍不系安全帶、駕車接打電話等行為的“電子警察”。
此外,駕駛員在等待紅綠燈時,查看、撥打手持電話同樣被認定為違法,無需手持的車載電話、手機耳機或者免提功能進行通話且不影響安全的,不認定為違法行為。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將被處以50元罰款處罰。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處50元罰款處罰,并記2分。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或有其他妨礙安全駕駛的違法行為,依法將被處以200元罰款處罰,并記2分。
責編A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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