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于當地時間8月11日贏得一項關鍵反壟斷訴訟,聯邦上訴法院最新判決:推翻2019年法官要求高通必須與智能手機業者重新協商規模數以億計美元的專利授權協議的判決。
本次勝訴這是高通“芯片+授權”商業模式的一大勝利。高通宣布勝訴后,股價11日盤中應聲大漲逾5%,收盤漲幅收斂至2.3%,報每股108.83美元。
上訴法院推翻不利判決
該起訴訟最早可以追溯至2017年1月,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對高通提出反壟斷訴訟,控告高通打壓競爭對手。美國加州法院在2019年5月判決FTC勝訴,法官高蘭惠判決高通對手機業者收取“高得不合理的授權費”,阻撓競爭,須善意與智能手機廠商重新協商專利授權費用。受這份法院裁定影響,高通股價在2019年5月22日暴跌近11%,市值一夜之間蒸發了105.1億美元。且如果高通無法推翻這份裁定,后續還將可能面臨FTC的巨額罰款。
所以當時的高通主張其授權能加速智能手機的發展,授權業務惠及整個產業,堅持起訴。上訴歷時一年多,美國聯邦第九巡回上訴法庭最終以三票一致的投票結果,否決了聯邦地方法院法官高蘭惠去年的判決,認為FTC提供的證據無法證明高通涉嫌非法壟斷和阻礙市場競爭。
FTC競爭局局長康納(Ian Conner)表示,這一裁決“令人失望,我們將考慮我們的選擇”,或者可能尋求最高法院的復審。
而高通執行副總裁、首席法律顧問羅森博格(Don Rosenberg)則表示,第九巡回上訴法院的這一判罰徹底推翻了此前地區法院的判罰,認可了我們的商業模式和專利授權模式,體現了高通對整個行業的巨大貢獻。
高通此前在上訴中辯稱,公司是通過投入巨額資金研發才獲得目前的市場優勢地位。高通每年都會將近20%的營收投入技術研發,奠定了移動通信行業的基礎技術標準;而整機收費模式也是合理的,因為每一部手機都實際上獲益于高通的技術創新。第九巡回上訴法院認可了高通的這一主張。
“霸道”的專利模式備受爭議
一直以來,高通的專利授權模式備受爭議。高通的專利收費一方面來自采用其芯片的廠商客戶收取專利費,另一方面來自其他使用其專利技術生產芯片的芯片廠商(比如中興、華為、三星、LG等)收取授權費。收費途徑與其它專利公司并無明顯差異,但在面對廠商的收取專利費用的方式上,高通顯得很強勢:高通采取的是整機收費方式。即高通并不向芯片廠商收取授權費用,而是向這些芯片廠商的客戶(比如手機廠商)收取這部分費用。
在收費結構上,高通收取的專利授權費包括兩部分:固定的授權費(license fees)和專利許可費(royalties)。
對于固定的授權費,通常為幾十萬至百萬美元不等,視企業出貨量大小而定,體量大的企業授權費用可高達過億,華為曾在2019年與高通達成每季度支付1.5億美元專利授權費協議。
專利許可費則是按照授權產品凈銷售價格(銷售發票價減去包裝費、保險費、運輸費等費用)的一定比例收取(3%-5%)。在中國,經過中國發改委與高通在2018年達成的協議,使用高通的標準必要專利,并且只支持5G的手機,將會收取2.275%(按照整機售價)的專利費用;使用高通標準必要專利,并且支持3G/4G/5G的手機,將會收取3.25%的專利費用,此外智能手機5G許可費的整機銷售價上限為400美元。以智能手機為例,按照這個協議,若一臺多模5G手機(同時支持3G/4G/5G信號)凈售價為5000元,手機廠商每售出一臺這樣的手機,需向高通支付400美元*3.25%=13美元,約合人民幣90.3元的專利許可費。
高通早在1989年開始就正式對一些無線通信企業進行CDMA技術許可,注冊掌握了大量CDMA技術專利。據不完全統計,高通目前擁有的專利超過13000項,主要集中分布在3G和4G的核心領域,其中大約3900多項是CDMA的專利,這是高通的基礎,并且預計也將是5G設備的核心支持。換句話來說,不管手機廠商用的是哪家的手機通信芯片,大多繞不開高通對其收取專利費。
由于這種強勢的專利費收取模式,高通并不是第一次受到壟斷的指控。高通還被指出有濫用市場支配行為,主要表現在:收取不公平的高價專利許可費;搭售非無線標準必要專利許可;在基帶芯片銷售中附加不合理條件。迄今為止高通已經在歐盟、中國大陸、中國臺***地區遭到了反壟斷調查和巨額罰款,罰款總額將近40億美元。
2015年,中國政府反壟斷部門對高通開出了將近十億美元的反壟斷罰款,高通被迫調整了中國廠商的專利費水平,之后陸續和大量的中國手機廠商簽署了專利授權協議。
2018年,歐盟委員會對高通開出了10億歐元(約合11.7億美元)的巨額罰單,原因也是在智能手機通信芯片市場濫用主導地位。值得指出的是,歐盟這一罰款金額相當于高通當年收入的5%。
同年,高通還在中國臺灣交了7.74億美元和解費用。
2019年,據韓聯社報道,韓國法院判定,反壟斷執法機構以強迫簽訂不平等合同為由,向高通公司征收1.03萬億韓元(約合8.7億美元)罰款的監管行為合法。
智能廠商對高通的怨言也頗多。高通“不許可,無芯片”(no licence,no chip)的芯片+授權的商業模式及費率問題屢屢受到全球各大手機廠商的挑戰,高通因此也付出了巨大的訴訟成本。
據不完全統計,諾基亞、華為、蘋果、魅族等手機都曾向高通發起過專利訴訟,其中蘋果和高通曾一度針尖對麥芒,專利矛盾最為激烈。
高通和蘋果之間的爭議始于2017年1月,當時蘋果起訴高通公司涉嫌違反競爭法,并在其現有授權結構下收取過多的授權費。蘋果質疑高通公司尋求高授權費的運營模式,甚至提出了一個替代方案
即相對于按照手機銷售價格的百分比支付授權費,不如按照最小可銷售單元(基帶處理器芯片)的百分比支付授權費。兩家公司之間的許可協議于2016年底到期,此后未能簽署新協議,導致蘋果及其供應商停止向高通支付任何使用費。高通公司向蘋果提起訴訟,指控蘋果侵犯專利權。甚至請求禁止使用英特爾芯片(競爭對手)的iPhone來積極抵制蘋果公司。
但持續多年的壟斷投訴,始終沒能撼動高通的商業模式,相關訴訟除了以國家或地區為主題提出的壟斷訴訟能讓高通稍作調整和交出部分利潤作為罰款外,以公司為單位提出的專利訴訟大多以相關公司支付和解費用告終,實力大如蘋果公司,最終也在2019年以支付高通45億美元結束雙方專利矛盾。而華為也在前不久支付了高通18億美元專利費用以換取雙方技術合作。
高通憑借在無線通信行業的底層科研技術積累、司法體系中強大的應訴能力,以及深厚的行業積累牢牢地守住了自家的專利授權方式的話語權。授權模式帶來的巨額利潤也為高通進一步打造技術護城河提供了強大的支撐。
新判決或為維護美國5G技術優勢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高通訴訟勝利的背后,或許還有美國政府的政治因素考慮。
負責反壟斷事務的美國司法部曾公開支持高通,呼吁法院重新審視高通的專利授權模式,認為打壓高通會直接影響到美國在5G通信時代的行業領導地位。
此外,據新浪科技報道,美國司法部還以同樣的原因否決了博通在2017年底對高通超過1200億美元的天價收購案。盡管當時博通已經注冊成為美國公司,掃清了外國投資審查的障礙,但美國政府認為博通收購高通之后,無法保證高通繼續大舉投入研發,從而會影響到高通在5G通信時代的行業話語權,挫傷美國的技術競爭力。
美國政府的更替也對FTC起訴高通案件起到了影響。最初起訴高通的時候,FTC還是奧巴馬政府時期的委員結構。隨后上臺的特朗普政府重組了FTC,但新任命的FTC主席西蒙斯(Joseph Simons)因為此前工作經歷,直接回避了高通案件。其他四位委員則是共和黨和民主黨各占一半,沒有了決定投票。且眾所周知,特朗普政府對華為在5G領域的發展極為忌憚。
在這種情況下,維護高通也被視為是在保持美國5G技術優勢的選項,考慮美方“政治正確”立場,未來高通這種專利授權模式也大概率延續。高通總裁克里斯蒂安諾·阿蒙(Cristiano R. Amon)曾表示高通在5G時代專利授權模式和收費標準與3G/4G時代保持一致,而本次聯邦上訴法院的勝訴判決也被視為將為高通掃清專利授權模式障礙。
責任編輯: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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