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量不斷增長的老年代步車仍存在安全隱患突出、交通亂象頻發、無證照管理等問題。有關人士呼吁,從源頭加強對老年代步車的管理。然而,數量不斷增長的老年代步車,仍存在安全隱患突出、交通亂象頻發、無證照管理等問題。有關人士呼吁,從源頭加強對老年代步車的管理。
老年人的出行需求日益增長。如何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便利老年人的日常出行?
老年代步車成市場寵兒
日前,記者走訪了位于北京西直門外大街的一家電動車銷售店,盡管天氣寒冷,但來店里看車、試駕的消費者不在少數。
根據工信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7609號建議的答復》,“老年電動代步車”泛指行駛速度較低、不符合相應類別機動車標準、未納入機動車管理的四輪低速電動車,市面上也稱之為“老年代步車”“殘疾人助力車”等。
據銷售人員介紹,四輪低速電動車價格一般在3萬元到5萬元之間,最高時速可達50公里,多是電力驅動,有兩種電池可供消費者選擇:鋰電池和鉛酸電池,消費者可以根據需要選擇電池數量。
“四輪的低速電動車銷量很好,有時候一天能賣出去六七輛,大多是老年人買。”銷售人員表示,除了使用方便、購買便捷,這種老年代步車的另一個賣點就是無需上牌,駕駛者也不需要考駕照便可上路行駛。
發生事故按照機動車認定責任
不上牌、不限行、沒駕照、亂闖紅燈、亂停放……老年代步車的“任性”令不少機動車駕駛人和交警頭疼。
小巧的體積,使老年代步車擁有在城市里“隨意穿梭”的優勢,不論是機動車道還是非機動車道,都可以看到老年代步車的身影。
記者走訪時發現,北京很多小區都沒有專設老年代步車停車位,部分老年代步車擠占了機動車停車位。
老年代步車之所以如此“任性”,“身份”尷尬是因素之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低速電動車應歸為道路機動車輛,但老年代步車沒有按照國家對機動車管理的要求辦理市場準入,駕駛人和車輛也沒有實行證照管理。
東南大學交通法治與發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顧大松向《工人日報》記者表示:“老年代步車在司法鑒定時往往被鑒定為機動車,只不過是非法的機動車。也就是說,發生交通事故時是按照機動車來認定責任的。”
綜合施策加強管理
記者了解到,很多低速電動車生產企業不具備機動車生產資質,產品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以“老年代步車”等名目違法違規生產、銷售和上路使用,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
為規范低速電動車市場,2018年11月,工信部等六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政府組織開展低速電動車清理整頓工作,嚴禁新增低速電動車產能,加速低速電動車規范管理。《通知》發布以來,已有山東、江蘇等多地組織開展清理整頓工作,規范低速電動車行業發展。
顧大松認為,老年代步車顯然屬于機動車,如果沒有被納入國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是應該禁止的。對老年代步車的管理要綜合施策,“供需兩頭都要發力,交通安全是一個平衡點。”他表示,由于低速電動車涉及生產、銷售、駕駛許可、報廢回收等多個環節,還需要各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協作、齊抓共管、共同推進。
關于四輪低速電動車標準,工信部在上述答復中表示,《四輪低速電動車技術條件》標準草案已經形成,目前正在加快標準編制工作。下一步,工信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繼續扎實推進低速電動車治理工作,進一步健全低速電動車生產、銷售、稅費、保險和使用管理、售后服務等環節具體管理措施,完善低速電動車管理體系。
責編A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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