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年全國兩會召開在即,圍繞助力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產業鏈發展,汽車界、電池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們的提案備受關注。
碳中和、碳達峰確定目標下,在此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的鋰電池發展迅猛。2021年全國兩會召開在即,圍繞鋰電池、新能源汽車、儲能相關的提案也備受關注。
數據反映最為直觀,新能源汽車領域,中汽協數據顯示,新能源汽車2021年1月份分別產銷19.4萬、17.9萬輛,分別同比增長285.8%和238.5%,新能源汽車已經連續7個月實現同比正增長。全年銷量有望保持穩增狀態,將帶動動力電池需求全面上漲。
儲能領域,“新能源+儲能”模式提速。基于風電、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發展,然而可再生能源發電隨機性、波動性大,規模化并網影響電網穩定運行,“新能源+儲能”模式將為可再生能源大規模發展和并網提供有力支撐。同時,儲能系統作為能源存儲轉換的關鍵,可以提高多元能源系統的安全性、靈活性和可調性,是構建能源互聯網的核心。
同時,包括車電分離、換電重卡、充電站建設、動力電池回收等多元化商業模式探索也同樣獲得重要關注與建言。
圍繞助力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產業鏈發展,汽車界、電池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們都有何良策,一起來看:
動力電池
寧德時代曾毓群:建議推進新能源發電+儲能
2021年兩會前夕,全國政協委員、寧德時代董事長曾毓群關于新能源的兩份提案,分別為《關于加快電化學儲能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支撐國家3060戰略目標落實的提案》與《關于加強對鋰電池知識產權保護的提案》。
針對促進電化學儲能發展,曾毓群提出五點建議:一是加強頂層設計,避免資源無效配置;二是加快電力市場改革,形成“誰受益,誰付費”的市場化長效機制;三是制定和完善儲能標準體系,確保儲能高質量應用;四是出臺政策推動儲能云平臺建設,支撐電化學儲能的充分利用共享化和互聯網化;五是大力推廣新能源發電并配套建設大型儲能電站,促進東西部經濟平衡發展。
針對加強鋰電池行業知識產權保護,曾毓群建議:一是深化證據保全制度規則,降低舉證階段的難度和維權成本;二是建立知識產權特別審理程序等提高審理效率,縮短審理周期;三是建議加快商業秘密保護制度的出臺。從而切實服務于企業維權的需求,解決企業維權舉步維艱的困境。
全國人大代表、遠景科技集團CEO張雷提出:中國要把握碳中和歷史機遇,加快構建零碳新工業體系。基于碳中和目標,整個工業體系都面臨著革命性的挑戰,這種挑戰不僅在于工業所需能源開發與使用方式的變化,還在于碳中和帶來的工業生產工藝、技術革新、產業布局的變化。
與此同時,歐盟正在醞釀實行碳邊境調整機制,對一些進口產品征收碳稅,這將成為中國貿易出口的“碳壁壘”。放眼未來,全球都在零碳轉型,誰轉型得早,誰的競爭力就強。
他建議,中國及早進行頂層設計,加快進行工業使用能源的零碳轉化,在規劃產業空間布局上重視可再生能源豐富、低成本的區域,重點研究相關產業必需的零碳生產工藝并產業化,通過盡快構建零碳新工業體系,在這股全球的碳中和浪潮中占據制高點,將挑戰轉變為機遇。
天能集團董事長張天任:將儲能產業納入“十四五”能源規劃
全國人大代表、天能集團董事長張天任認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需要降低石油、天然氣、煤炭等不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大力發展水電、風電、光伏發電等可再生清潔能源,能源革命有了清晰的發展路線圖。
張天任建議,將儲能產業納入國家“十四五”能源發展規劃,明確儲能行業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及實施路徑,發揮規劃引領作用,科學指導儲能產業健康發展,規范發展;加強行業發展頂層設計指導,建立新型電儲能國家規劃體系;探索海上風電、陸上風電、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配置儲能的行業標準,更好發揮儲能在新能源消納中的作用。
同時,推動儲能應用和裝備制造業協同發展,創新發展。建議國家應統籌推進各類電力市場建設,引導開展市場化運營。
網易公司首席執行官丁磊:建議出臺動力電池國家強制標準
全國政協委員、網易公司首席執行官丁磊在今年的提案中圍繞數字文化強國建設和重點民生建言獻策,涉及數字文旅高質量發展、數字音樂文化傳承、新能源汽車電池標準化等多個方面。
其中在新能源汽車電池標準化方面,丁磊建議出臺動力電池的國家強制標準,“統一規格、互通互換”;將換電站作為新基建重點,有效解決續航里程有限的痛點,促進新能源汽車發展,為“藍天保衛戰”貢獻力量。
金澳集團董事長舒心:建議動力電池應強制回收
全國政協委員、金澳集團董事長舒心認為,應加緊布局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市場,引導健全完善相關技術,以應對處理未來越來越多的退役電池,減少環境污染。
他建議:1、出臺電池強制回收政策,通過立法,確保動力電池的處置有紅線,催生足夠的市場空間;2、利用區塊鏈技術建立國家級的動力電池管控信息系統;3、國家應該優選龍頭企業,建立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研究室,研究回收技術、制定行業標準,加速突破行業技術難題;4、通過扶持專業化、高技術的電池回收處理企業,對回收和再利用企業按照電池套數、容量等進行補貼或稅收優惠,鼓勵商業模式創新試點和推廣應用等。
新能源汽車
上汽集團董事長陳虹:完善“車電分離”商業模式政策體系
全國人大代表、上汽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陳虹在《關于完善新能源汽車“車電分離”商業模式政策體系的建議》中指出,新能源汽車“車電分離”商業模式是國家鼓勵探索的方向,主要包括快換式、非快換式等操作模式。
基于現有4S店售后檢修設備即可實現電池更換,無需巨額投資,且具備兼容快換模式的可行性,市場前景將更為廣闊。
他建議,國家同時鼓勵非快換式和快換式“車電分離”模式的推廣應用,促進新能源汽車發展;國家相關部門協同研究,針對“車電分離”模式全面梳理和出臺完善的管理政策。“車電分離”模式的順利實施涉及產品公告、車輛登記注冊、稅務、保險等多個環節,建議國家相關部委針對不同“車電分離”模式推廣過程中出現的難點,完善相應政策與流程,加快推動“車電分離”應用落地。
吉利控股集團董事長李書福:解決貨車電動化及換電重卡法規障礙
全國人大代表、吉利控股集團董事長李書福帶來與新能源汽車發展相關的兩項建議:一是修訂行業標準,適應電動汽車和鋰電池的鐵路運輸;二是解決貨車電動化及換電重卡法規障礙。
針對電動汽車和鋰電池的鐵路運輸,李書福建議:1、根據電動汽車的產品特性,對現有標準進行適應性修訂。2、建議行業機構、相關政府管理部門結合新能源汽車特性與鐵路運輸的行業管理要求,開展討論與交流,制定相應的產品安全標準與運輸管理規程。3、考慮市場與企業需求,適時開通新能源汽車運輸專用班列,滿足中國車企“走出去”以及歐洲地區日益增長新能源汽車市場的需求。
針對貨車電動化及重卡換電新模式、新業態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困難,李書福建議對GB 1589-2016標準中質量及長度限值作補充規定:
1、對于電動貨車,每裝備1kW.h電量,車輛最大總質量限值在原來基礎上增加10kg,抵消因裝備動力蓄電池帶來車輛整備質量的增加影響。
2、對采用換電模式汽車列車(鉸接列車)整車長度限值補充規定為18.5m,以滿足換電模式在新能源貨車上快速推廣應用。
廣汽集團董事長曾慶洪:加快推進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發展
全國人大代表,廣汽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曾慶洪在《關于加快推進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發展》中建議,為實現我國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發展的規劃目標,在基礎設施建設、法律法規、研發測試、技術推進、道路建設等方面都需要做相應的協調和匹配。
同時建議集中力量解決新能源汽車“充電難”、“充電慢”問題,加強配套基礎設置建設。
長安汽車董事長朱華榮:建立“積分池”管理機制
全國人大代表、長安汽車董事長朱華榮認為,目前新能源市場總體呈現出高端放量、低端爆發、中端不盡人意的情況。整車銷售仍是新能源汽車的主要盈利模式,但當前行業規模較小,企業投入巨大,產出低于預期。
與此同時,新能源汽車在操控、舒適性等方面優于燃油汽車,但并未因此形成高溢價。電池成本無法通過溢價消化,亟需探索新的商業模式。此外,當下新能源汽車與電網互動的應用體系尚沒有建立,標準也沒有得到統一,推廣難度還比較困難。
他建議,行業組織建立“積分池”管理機制,由第三方在保證公平公正和相對市場化的前提下,結合行業積分供需情況對積分進行收儲,同時允許企業從積分池借貸積分并按一定利率償還,以此調控市場供需結構,穩定價格預期,便于企業提前進行資源配置,降低經營風險。進一步優化新能源汽車發展規劃,各地方政府與國家戰略規劃要保持一致。
同時,國家電力企業牽頭建立新能源汽車與電網互動的標準體系,統一V2G等相關技術標準,出臺政策支持開展新能源汽車波谷充電波峰放電,降低新能源汽車全生命周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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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時代高科?電池專欄】9位兩會代表的新能源提案盤點
文章出處:【微信號:weixin-gg-lb,微信公眾號:高工鋰電】歡迎添加關注!文章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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