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汽車時代“呼嘯而至”,國家工信部和發改委等11部委在去年2月底聯合印發的《智能汽車創新發展戰略》明確提出:“到2025年,實現有條件自動駕駛的智能汽車達到規模化生產,實現高度自動駕駛的智能汽車在特定環境下市場化應用。”
從2020年開始,各大車廠也開始L3級以上自動駕駛技術的研發。但目前L3級以上自動駕駛車路權和法規沒有出臺,影響和制約自動駕駛路線選擇和研發。在此背景下,法律法規的完善以及基礎設施的布局迫在眉睫。本次兩會上,多位參會代表紛紛就完善V2X智能基礎設施、L3級自動駕駛汽車上路準入以及智能時代汽車安全問題建言獻策。
加快自動駕駛立法
全國人大代表、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奇瑞汽車”)董事長尹同躍提出了《統籌智能網聯汽車示范區測試準入互認,加快推進C-V2X技術應用》以及《加強法規政策支持,L3級以上自動駕駛在低速場景下率先運用》兩項建議。
尹同躍指出,近年來我國C-V2X得到快速發展,但由于各示范區場景、設備、方案的不同特點,作為主機廠端推進多場景應用會付出多重的準入及通訊協議匹配投入。因此他建議建立國家級測試示范區測試車輛上路準入結果互認機制,各國家級測試示范區使用統一的C-V2X通訊技術,并建議國家層面推進車企上市新車具備嵌入式的蜂窩連接功能,建立芯片底層交互標準,鼓勵地方建立C-V2X應用示范區,推動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在政策和資金方面給予支持。
尹同躍還建議開放L3自動駕駛在低速行駛下的路權,通過低速場景行駛里程,積累自動駕駛工況,為高速自動駕駛做技術儲備。 廣汽集團董事長曾慶洪也建議完善道路測試相關政策法規,比如建議統一全國測試申請標準,建立跨地區牌照互認機制,避免企業重復申請。在保障現有“單車智能”技術路線的同時,更多支持“車端智能+網聯共享”相結合的技術路線,鼓勵車輛安裝V2X設備并強化其路權,并引導互聯網巨頭等相關資本從基礎消費領域轉投智能網聯等國家戰略科技領域,加快網聯化的發展進程。
在我國現行相關法律法規中,產品管理、交通管理、責任界定、保險監管、網絡安全管理、地理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部分規定,不能完全適用于智能網聯汽車,存在一些制約智能網聯汽車發展的“矛盾點”和可能觸發潛在風險的“空白點”。因此,長城汽車總裁王鳳英提出應盡快推動適用于L3級智能網聯汽車的法律法規制修訂工作,重點突破產品準入和道路交通安全領域的相關限制,同時啟動L4、L5級別智能網聯汽車法律環境優化的前瞻性研究工作。
此外,她還建議有關部門牽頭制定《面向商業化的智能網聯汽車法律法規優化指導意見》,加強頂層規劃和督促指導,確保十四五期間智能網聯汽車商業化落地。 汽車智能化的發展也促進汽車與科技產業的融合,全國政協委員、百度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李彥宏提議在國家層面進一步加大政策創新的力度,為自動駕駛規模化商用開辟合法化路徑;加速交通基礎設施智能化進程,廣泛應用人工智能、大數據、5G等技術,構建低碳、高效、便捷的交通系統;鼓勵企業加大自動駕駛汽車及關鍵軟硬零部件研發創新,促進自動駕駛汽車普及。
智能時代汽車安全如何保障?
有數據顯示,一輛自動駕駛測試車每天產生的數據量最高可達10TB,當汽車數字化趨勢越來越明顯,暴露出的安全問題也愈加突出。據Upstream Security發布的2020年《汽車信息安全報告》顯示,從2016年到2020年1月,四年的時間里汽車信息安全事件的數量增長了605%,其中僅2019年公開報道的針對智能網聯汽車信息安全攻擊的事件就達到了155起。如何在未來的數字化背景中保證汽車數據安全,也成為兩會代表關注的焦點。
全國人大代表、上汽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陳虹表示,現有的保險體系無法滿足自動駕駛汽車發展需求,相關風險無法通過保險有效分擔或轉移;自動駕駛汽車侵權責任承擔主體尚無法律規定,專屬保險產品的設計存在問題;自動駕駛汽車測試及運營數據共享不足,其保險產品的設計缺乏基礎支持。建議建立數據共享機制,明確責任承擔主體,推動自動駕駛專屬保險體系的完善進程。
他提議建立準入制度,智能網聯汽車數據(包括高精地圖數據)的采集、存儲和商業用途需經國家相關部門備案管理。只有滿足數據安全和隱私保護要求的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才能進入汽車公告目錄。此外他還從加強數據隱私保護,制定過程審查制度,以及嚴懲違法違規行為等三個方面來建議保護汽車數據安全。
全國政協委員、360集團創始人周鴻祎也對智能汽車的安全問題建言獻策,他提出:應該把網絡安全系統像“安全帶”一樣列為智能汽車的標配;其次,推進智能汽車網絡安全強制測試;最后,強化智能網聯汽車產生的數據安全監管。 按照周鴻祎的建議,在車企端,汽車在出廠之前像強制做碰撞測試一樣進行聯網安全測試,甚至更高強度的測試;通過結合實際應用場景的攻防演練,提升企業和車輛的網絡安全防護等級。
國家端,加強智能汽車在使用過程中數據采集的監管,禁止采集用戶不知情數據,禁止過度采集超出滿足智能汽車功能的地理環境數;制定相關標準并加強數據的出境監管,細化相關數據的安全要求。 周鴻祎表示,智能化是全球汽車產業競爭的制高點,目前全球各國都在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的頂層設計,只有加快法律法規和基礎設施的完善,才能促進我國汽車產業在新的競爭賽道上保持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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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行業資訊】車企和互聯網圈聯合發聲:加快自動駕駛立法、保障智能汽車數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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