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有的建議提案很容易被采納并形成政策措施,有的建議提案卻最終未被采納?
全國兩會進入閉幕時刻。
新的問題也誕生了:那些收集的建議、提案將如何處理?其中哪一些有可能得到回復,甚至落地成為法規制度、政府政策?
參照去年情況,2020年國務院各部門共牽頭辦理全國人大代表建議8108件、全國政協委員提案4115件。通過辦理建議提案,各部門共采納代表委員意見建議約3700條,出臺相關政策措施約1500項。
科技界代表中,去年馬化騰、孫丕恕、李書福、曾毓群等的建議都得到相關部門的答復。
其中有的建議已經成了相關領域的發展政策。比如全國政協委員、寧德時代董事長曾毓群提出的推動工程機械和重卡電動化提案,已被工信部采納且形成試點;全國人大代表、騰訊董事會主席兼CEO馬化騰提出通過數字化升級防止鄉村返貧的建議也被國家鄉村振興局采納,并提出發展新興平臺軟件的措施。
而全國人大代表、吉利控股集團董事長李書福提出中央地方共享車輛購置稅、汽車消費稅的建議,則因現實問題未能被采納。
為什么有的建議提案很容易被采納并形成政策措施,有的建議提案卻最終未被采納?一條建議、提案如何走向政策、法規?
「甲子光年」梳理了兩會上的建議提案從提交到落實的流程,發現:
1.可實際操作落地、跟國務院各部委政策相近的建議提案往往容易被采納;
2.部委想干并希望獲得社會支持的建議提案有望能更快變成實際的政策,兩會前部委會事先跟代表委員溝通;
3.當前難以實施,或與現行政策法規有沖突的建議提案,則難被直接采納。
去年,這些科技提案都被回復了
馬化騰
全國人大代表、騰訊董事會主席兼CEO馬化騰
通過數字化升級防止鄉村返貧
1.提升農村數字化生產力,彌合城鄉數字鴻溝;2.扶持鄉村互聯網信息平臺;3.通過數字化升級,建立防止返貧長效機制;4.借“新基建”機遇,讓數字教育、數字醫療等資源更深入地擴大到農村。
國家鄉村振興局:發展新興平臺軟件,滿足新基建的軟件需求
我國正加快推進農業生產數字化轉型,發展鄉村互聯網經濟。下一步將配合有關部門加大貧困地區互聯網基礎設施建設,推動鄉村治理數字化;發展新興平臺軟件,不斷滿足“新基建”日益增長的軟件需求。加大對農村貧困地區的防災減災基礎設施投入,加強物聯網、人工智能、5G、大數據、遙感等技術在基層地區應急管理工作中的應用。
孫丕恕
全國人大代表、原浪潮集團董事長兼CEO
1.建設智算中心新基建,打造產業智能化轉型的社會基礎設施;2.挑選重點城市,以城市為載體建設基于智算中心的人工智能創新應用先導區,匯聚人才和產業資源,打造富有特色的良性AI生態鏈。
工信部:贊同建智算中心和AI應用先導區
贊同上述建議,也正在積極推動相關工作。下一步,將以新基建為契機,統籌規劃智算中心等基礎設施建設。一方面,對智算中心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進行統籌謀劃,加強智算中心和網絡建設的協同布局;另一方面,設置專門機構負責智算中心等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運營、管理等事務,支持國內有實力的企業參與智算中心建設。
針對打造AI產業生態鏈,一方面,圍繞京津冀、長江經濟帶、粵港澳大灣區等區域及重點城市,加快推動建立更多的人工智能創新應用先導區;另一方面,結合各地經濟發展特點,依托人工智能創新應用先導區,打造車聯網、智能制造、工業互聯網、先進計算等特色產業集群。
曾毓群
全國政協委員、寧德時代董事長
推動工程機械和重卡電動化
1.開展示范工程加快推廣應用;2.創建相關標準法規引導技術發展;3.穩固我國核心零部件的領先地位;4.制訂政策鼓勵商業模式創意。
工信部:推廣新能源重卡,鼓勵換電模式
1.促進新能源重卡推廣應用,推動新能源重卡在短途運輸、城建物流以及礦場等特殊場景應用;2.開展重點區域全面電動化城市試點,選擇部分試點城市,擬通過中央基建投資補助等方式,支持包括重卡在內的特色領域新能源汽車應用;3.加快發展純電動工程機械,實現“十四五”期間電動叉車占比達到55%以上的目標。
針對新能源車商業模式創新,工信部正在加快制定《電動汽車換電安全要求》國家標準,下一步將鼓勵企業根據適用場景研發換電模式車型,支持北京、海南等地方開展換電模式試點推廣。
李書福
全國人大代表、吉利控股集團董事長
中央地方共享車輛購置稅、汽車消費稅
1.將車輛購置稅由中央稅改為中央地方共享稅;2.將汽車消費稅征收環節后移至銷售環節并實現中央與地方共享;3.適度放開“禁限摩”科學規劃城市摩托車行駛。
財政部:車輛購置稅共享不利于統籌全國公路建設養護
從稅種屬性看,車輛購置稅確實更適合作為地方稅或中央地方共享稅,目前作為中央稅主要考慮:
一是能夠更好地與國家整體交通建設規劃相銜接,車輛購置稅作為中央稅,更有利于適應國家整體交通建設規劃;
二是車輛購置稅收入地區間分布不均衡,如果將車輛購置稅作為中央和地方共享稅,將減少轉移支付資金規模,相當于將中西部地區轉移支付增量部分轉移給了東部地區,既不利于轉移支付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也不利于全國公路建設和養護正常發展。
一條建議、提案的“歷險記”
為什么上面這些提案有的能回復、甚至落地成政策,而有的難以實施?
在此之前,先得弄懂另一個問題:每年成千上萬份建議提案,它們都會有怎樣的命運?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們在兩會提交的提案、建議,第一站是兩會結束后的統一分配。在全國人大與政協召集的會議上,所有建議提案會被分發給各部委。分發時原則是對應各部委的工作職責,如果涉及多個部門的建議提案,還要明確主辦和會辦。還有很難確定處理單位的,就需要在檔案庫里查詢并尋找依據。
第二步是挑選,那些“不可操作”的建議提案,在這個環節會被篩出來。其中包括一些很吸引眼球的“雷人”建議,它們大多聚焦同一個熱門話題、提出的解決方案也比較重復;還有一些僅是表達感想或傾向,沒有實際的政策建議。這類建議提案一般會被當做參閱件分發給相關部門,代表委員閱過即可、并不需要書面答復。
剩下的、數量更多的建議提案,都需要回復。尤其是那些被人大政協確定為“辦理”的建議提案,必須在規定時限內辦結。一般來說,建議主辦件要在當年6月中旬之前辦結,提案主辦件要在當年8月中旬之前辦結。
所謂“辦結”,一是要把回復給到對應的代表委員,還要將回復情況記錄在登記表上。個人的建議提案處理起來相對簡單,幾十人、上百人聯名的建議提案辦理起來就比較復雜。而對于重點的提案建議,部委有時還要會召開專門的座談會,再來聽取代表委員的意見。
什么樣的建議提案更容易受到關注呢?其中也有可討巧的地方。有些建議提案本身就是部委想干并希望獲得社會支持的,兩會前部委會事先跟代表委員溝通,希望他們在兩會上提出來。這類提案建議往往能更快變成實際的政策。
最后一步是反饋,即部委要將辦理意見反饋給人大、政協辦公廳,每個部委都要分管副部長以上官員簽發。在反饋中,建議提案會被分為三類:A類是所提問題其實已經解決了,只是代表委員不知道;B類是問題沒解決并且提得很好,打算解決;C類是所提問題難以解決,或者所提意見建議跟法律法規違背,沒有可操作性。
至此,一條兩會建議、提案才真正走完從提交到辦結形成政策落實的全過程。
原文標題:兩會即將結束,建議提案怎么“辦”? | 甲子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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