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國內新能源電機系統企業精進電動發布了2021年度報告摘要,內容如下:
公司代碼:688280
公司簡稱:精進電動
精進電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報告摘要
第一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報告摘要來自年度報告全文,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規劃,投資者應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www.sse.com.cn)網站仔細閱讀年度報告全文。
2 重大風險提示
公司已在本報告中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關風險,敬請查閱“第三節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之“四、 風險因素”中的內容。
3 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4 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
5 立信會計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本公司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6 公司上市時未盈利且尚未實現盈利
√是 □否
公司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第二十四條第(二)項上市標準 上市,上市時尚未盈利。公司 2021 年度實現營業收入為 73,631.82 萬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 凈利潤為-40,012.84 萬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營性損益的凈利潤為-44,284.88 萬元。
報告期內公司尚未實現盈利。
7 董事會決議通過的本報告期利潤分配預案或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因公司尚未盈利,本年度沒有利潤分配預案及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項
√適用 □不適用
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況:
√本公司存在表決權差異安排
(一)特別表決權的設置情況1、設置特別表決權安排的股東大會決議2019年10月14日,公司召開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授予菏澤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正定北翔能動科技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特別表決權的議案》,并修改公司章程,設置特別表決權。根據特別表決權設置安排,將控股股東菏澤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69,677,522股公司股份轉換為特別表決權股份,北翔新能源持有股份每股擁有的表決權數量為其他股東所持有的股份每股擁有的表決權的10倍。北翔新能源及其實際控制人余平對公司的經營管理以及對需要股東大會決議的事項具有絕對控制權。公司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而發行的股票,及公司在二級市場進行交易的股票,均屬于普通股份,不擁有特別表決權。2、特別表決權安排的運行期限2019年10月14日,公司設置了特別表決權。特別表決權設立至今,運行正常。除非經公司股東大會決議終止特別表決權安排,公司特別表決權設置將持續、長期運行。3、持有人資格持有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股東應當對公司發展或業務發展或業務增長等作出重大貢獻,并且在公司上市前及上市后持續擔任公司的董事的人員或者該等人員實際控制的控制主體。持有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股東在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合計達到公司全部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10%以上。公司控股股東北翔新能源及其實際控制人余平符合上述要求。4、特別表決權股份擁有的表決權數量與普通股股份擁有表決權數量的比例安排北翔新能源持有公司11.81%的股份及57.24%的表決權,實際控制人余平通過北翔新能源、賽優利澤和Best E-Drive合計控制公司59.29%的表決權。截至本年報報告披露日,表決權情況如下表所示:
5、持有人所持有的特別表決權股份能夠參與表決的股東大會事項范圍根據《公司章程》規定,除北翔新能源外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額行使表決權,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決權。北翔新能源持有的69,677,522股股份為擁有特別表決權的股份,每一特別表決權擁有的表決權數量與每一普通股份擁有的表決權數量的比例為10:1。盡管有前述安排,公司股東對下述事項行使表決權時,每一特別表決權股份享有的表決權數量應當與每一普通股份的表決權數量相同: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特別表決權股份享有的表決權數量;聘任或者解聘獨立董事;聘請或者解聘為公司定期報告出具審計意見的會計事務所;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公司股東大會對前述第(2)項作出決議,應當經過不低于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但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將相應數量特別表決權股份轉換為普通股份的除外。除上述情形外,持有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股東對股東大會決議進行表決時,應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差異化表決。6、股份鎖定安排及轉讓限制(1)不得增發特別表決權股份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后,除同比例配股、轉增股本情形外,不得在境內外發行特別表決權股份,不得提高特別表決權比例。公司因股份回購等原因,可能導致特別表決權比例提高的,應當同時采取將相應的數量特別表決權股份轉換為普通股份等措施,保證特別表決權比例不高于原有水平。(2)特別表決權股份轉讓限制特別表決權股份不得在二級市場進行交易,但可以按照《公司章程》和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進行轉讓。(3)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轉換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特別表決權股份應當按照1:1的比例轉換為普通股份:擁有的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股東不再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資格和最低持股要求,或者喪失相應履職能力、離任、死亡;實際持有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股東失去對相關持股主體的實際控制;擁有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股東向他人轉讓所持有的特別表決權股份,或者將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表決權委托他人行使;公司的控制權發生變更發生前述情形的,特別表決權股份自相關情形時即轉換為普通股份,相關股東應當立即通知公司。公司應當及時披露具體情形、發生時間、轉換為普通股份的特別表決權股份數量、剩余特別表決權股份數量等情況。發生前述第④項情形的,公司已發行的全部特別表決權股份均應當轉換為普通股份。(二)特別表決權對股東大會議案的影響及對中小股東權益可能的影響特別表決權機制下,公司控股股東北翔新能源及實際控制人余平能夠決定公司股東大會的普通決議,對股東大會特別決議也能起到類似的決定性作用,限制了除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外的其他股東通過股東大會對公司重大決策的影響。若包括公眾投資者在內的中小股東因對公司重大決策與北翔新能源及余平持有不同意見而在股東大會表決時反對,則有較大可能因每股對應投票權數量的相對顯著差異而無足夠能力對股東大會的表決結果產生實質影響。在特殊情況下,北翔新能源及余平的利益可能與公司其他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不一致,存在損害其他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可能。特別表決權機制影響股東大會議案的具體情況如下:如下決議不適用特別表決權: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特別表決權股份享有的表決權數量;聘任或者解聘獨立董事;聘請或者解聘為公司定期報告出具審計意見的會計事務所;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2、適用特別表決權且屬于股東大會特別決議(即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事項,適用特別表決權后,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對該等事項的決策能力提升,仍無法確保其同意的議案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即其他股東的反對票達1/3以上,該議案無法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該等具體事項如下:(1)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2)章程第四條第(四)項所列擔保交易,即按照擔保金額連續12個月累計計算原則,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30%的擔保;(3)公司購買、出售資產交易,涉及資產總額或者成交金額連續12個月內累計計算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30%的;(4)股權激勵計劃;(5)對現金分紅政策進行調整或變更;(6)法律、行政法規或者章程規定的,以及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認定會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需要以特別決議通過的其他事項。3、適用特別表決權且屬于股東大會普通決議(即股東所持表決權的1/2以上)事項,設置特別表決權后,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有絕對決策控制能力,能夠確保由其同意的議案通過股東大會。其他股東即使達成一致,仍不能否決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表決同意的議案。(三)防范特別表決權濫用及保護中小股東利益的具體措施1、防范特別表決權機制濫用的措施(1)安排合適的特別表決權比例以平衡控制權(2)嚴格限制特別表決權權限范圍公司設置特別表決權,系為了保證公司實際控制人余平對公司的控制權,確保公司的生產經營穩定,從而保護公司全體股東的利益。余平作為精進電動的創始人、實際控制人及核心管理層能夠集中公司表決權,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效果。特別表決權邊界清晰,不適用有關投資者基本權利的若干重大事項。(3)對特別表決權股份施加更嚴格的減持限制特別表決權股份相當于普通股份受到更嚴格的減持限制,使持有特別表決權股份股東相對于持有普通股份的其他股東、公眾投資者更加重視公司的長期、穩定的發展,制約其濫用特別表決權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根據《上市規則》第4.5.8條和《公司章程》規定,特別表決權股份不得在二級市場交易,但可以按照交易所有關規定進行轉讓。根據《上市規則》第4.5.9條和《公司章程》規定,出現持有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股東向他人轉讓所持有的特別表決權股份,或者將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表決權委托他人行使時,特別表決權股份應當按照1:1的比例轉換為普通股份。對中小股東利益的保護措施除以上防范特別表決權機制濫用的措施外,公司還設置了如下具體制度及措施,能夠充分保護中小股東權益:重視股東分紅權公司已于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及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利潤分配管理制度》,公司制定利潤分配政策尤其是現金分紅政策時,應當履行必要的決策程序。董事會應當對股東回報事宜進行專項研究探討,詳細說明規劃安排的理由等情況。公司應當通過多種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電話、傳真、郵箱、互動平臺等)充分聽取中小股東的意見,做好現金分紅事項的信息披露。在滿足現金分紅條件時,最近三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于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發揮獨立董事的監督職能公司設置了3名獨立董事,并建立了《獨立董事工作制度》,賦予了獨立董事提議召開董事會、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獨立聘請外部審計和咨詢機構、就重大關聯交易事項進行判斷等特殊職權,并規定其有權對重大事項出具獨立意見。股東大會在審議聘請或者解聘獨立董事時,每一特別表決權股份享有的表決權數量與每一普通股份的表決權數量相同,更有利于強化獨立董事代表中小股東利益發揮獨立監督的職能。中小股東享有董事提名權及董事會臨時會議召開權根據《公司章程》,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長應當親自接到提議后10日內,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額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10日前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召集人。建立規范關聯交易等一系列制度公司依法建立了《關聯交易管理制度》《對外擔保管理制度》《內部審計制度》《投資管理制度》《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通過將數額較大的交易及重要事項的審批權限置于公司股東大會層面,形成總經理決策、董事會審議批準、股東大會審議批準的不同層級決策程序,防范管理層損害公司及公眾投資者利益的不當行為。強化信息披露及投資者關系管理公司將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督辦法(試行)》對于信息披露的監督要求。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就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則、程序、媒體、權限和責任、保密措施、機構和聯系方式等作出明確規定。除遵守信息披露的一般性要求外,公司還將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4.5.11條規定,在定期報告中披露特別表決權安排在報告期內的實施和變化情況,以及特別表決權安排下保護投資者合法有關措施的實施情況。控股股東北翔新能源就特別表決權出具的相關承諾就公司特別表決權事項,控股股東北翔新能源出具了《關于行使特別表決權的承諾函》,承諾:菏澤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企業”)系精進電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控股股東,根據《公司章程》持有公司特別表決權。本企業承諾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行使權益,不得濫用特別表決權,不得損害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如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本企業將及時改正,并依法承擔對投資者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節 公司基本情況
1 公司簡介
公司股票簡況
√適用 □不適用
公司存托憑證簡況
□適用 √不適用
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2 報告期公司主要業務簡介
(一)主要業務、主要產品或服務情況
1、公司主營業務
精進電動是新能源汽車電驅動系統國內領軍企業之一,從事電驅動系統的研發、生產、銷售及服務。已對驅動電機、控制器、傳動三大總成自主掌握核心技術和實現完整布局。精進電動為客戶提供電驅動系統的整體技術解決方案,憑借卓越的產品性能、突出的系統級供應能力、領先的研發水平和高效的技術服務,贏得了國內外新能源汽車整車企業客戶的信賴,是我國少數能夠持續獲得全球知名整車企業電驅動系統產品量產訂單的新能源汽車核心零部件企業。公司堅持自主研發與持續創新,建立了國際化的研發團隊和全球化的組織架構,目前已在北京、上海、正定、菏澤、余姚以及美國底特律設立了研發和生產基地。
2、公司主營產品公司核心產品為新能源汽車電驅動系統,公司產品具有高度集成、高功率密度、高轉矩密度、高可靠性、高效率、低振動噪聲水平的技術特點。公司在新能源汽車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增程式電動汽車,混合動力汽車和氫燃料汽車等主流技術路線均有成功量產項目的經驗。
電驅動系統包括三大總成:驅動電機總成(將動力電池的電能轉化為旋轉的機械能,是輸出動力的來源)、控制器總成(基于功率半導體的硬件及軟件設計,對驅動電機的工作狀態進行實時控制,并持續豐富其他控制功能)、傳動總成(通過齒輪組降低輸出轉速提高輸出扭矩,以保證電驅動系統持續運行在高效區間)。新能源汽車的電驅動系統,在高溫、高濕、振動的復雜工作環境下,基于實時響應的軟件算法,高頻精確地控制電力電子元器件的功率輸出特性,實現對驅動電機的控制,最終通過精密機械零部件對外傳輸動力。
(二)主要經營模式
1.研發模式
公司以新能源汽車電驅動系統行業發展趨勢和客戶實際需求為導向,制定公司技術及產品中、長期研發戰略規劃,并依托自主研發與合作研發兩種模式開展研發工作。
1.自主研發模式:
公司研發部門以新能源汽車電驅動系統國際技術動態、客戶需求為導向,采用差異化競爭的策略,依靠具有豐富經驗的國際化研發團隊,研發新工藝、新技術,完成技術方案的驗證,把研發成果快速產業化,取得了一系列的技術創新和突破。此外,公司在美國組建了專業的研發團隊,結合中國以及美國雙方研發團隊的各自優勢,共同研發用于公司產品的差異化相關技術,提升公司產品性能。同時公司制定了研發項目管理制度,對研發項目的立項、審批、執行等流程進行了規定。
2.合作研發模式
整車企業與核心零部件供應商在新車型或新產品規劃的初期就開始深度合作同步研發,是汽車行業的常見模式。此等安排既可以共擔風險又能夠同步優化、提高效率。
公司的合作研發工作主要分為兩類:一是預研項目,公司協助客戶進行特定領域的技術論證或技術儲備;二是量產項目,在達到量產階段之前的產品設計、樣品試制、實驗驗證與工裝模具開發等服務。公司與客戶簽訂具體協議之后,公司根據客戶要求的產品參數、技術指標、試驗項目等具體情形,組織人員進行定制化的技術開發與服務工作,并設置重要工作節點,接受客戶的驗收。
公司技術開發與服務的具體內容主要包括:(1)工裝模具業務:主要包括整車企業客戶新車型項目進入量產之前的工裝設計、模具開發等;(2)技術服務業務:主要包括整車企業客戶新車型項目的同步開發;非整車企業的工裝模具開發、產品預研、樣機試制等;有明確需求訂單的新車型項目的技術服務。
在與客戶簽訂相關協議之后,公司根據客戶要求的產品參數、技術指標,組織人員進行研發,具體包括5個階段,并設置8個質量門節點。每個節點進行階段性評審,只有順利通過質量門節點的階段性評審,才能進入下一個階段。公司按照產品開發程序實施開發過程中的各項工作,并按照協議約定將樣件送交相應整車企業客戶,后者將對公司提供的樣件進行鑒定和驗審,并對可能存在的缺陷提出解決方案,公司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進行調整,待最終通過客戶的驗審環節后,確認前期技術開發與服務收入,進而雙方另行簽署量產協議,開始形成產品訂單。
3.采購模式
為保障公司產品質量和性能,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購體系。潛在供應商經過公司內部評審之后,納入潛在供應商名錄。公司技術相關部門進步評估供應商小批量樣件和進行現場的PPAP(Production Part Approval Process,生產件批準程序)核查,并基于核查情況要求供應商出具PSW(Part Submission Warrant,零件提交保證書)。公司獲得供應商出具的PSW之后,將供應商納入合格供應商目錄,具備批量供貨資格。
采購需求部門提出采購申請并獲得批準之后,采購部門在嚴格的供應商管理制度基礎之上,結合銷售部門的訂單預測、生產部門的交付情況以及原材料實時庫存信息,綜合制定采購計劃。采購部門在合格供應商目錄范圍內組織必要的招標程序,并與最終確定的合格供應商就服務范圍、產品參數、質量要求、賬期約定、保密條款等完成談判并簽署相關協議。供應商到貨后,經過檢驗合格的,準予入庫。在價格調整機制方面,采購部將定期與供應商進行談判及價格調整,并對供應商提出規范性整改意見。
4.生產模式
公司的生產模式為按照客戶訂單組織生產,以銷定產。產控物流部根據客戶訂單及交付時間、產能、設備狀況、生產線負荷狀況、原材料供應狀況等綜合評審,安排生產計劃,并將生產計劃發送給生產部門。生產部門根據生產進度發布生產制造令,按照生產制造令進行領料、組裝、測試、包裝、入庫等,完成生產計劃。
5.銷售模式
公司的銷售模式為直銷模式,與客戶建立合作關系之后,將根據最終配套車型的生命周期以及后續車型的開發進度,向客戶銷售產品和提供服務。公司在銷售中對部分客戶存在寄售的情形,采用寄售模式的,公司將產品運抵寄售倉,買方按需使用時通知公司確認貨物領用,公司依據實際領用數量及相應的買方確認通知確認產品銷售收入。
公司采取主動市場營銷、需求導向研發的銷售策略。在與整車廠交流并獲得其需求意向之后,及時反饋并推動公司內部各相關部門進行方案討論、技術答辯,得到客戶的需求確認。后續經過商務談判,樣件制作,進一步簽署框架協議或定點函。簽訂框架協議后,公司將進一步配合客戶進行產品的研發、試制、檢測等,在提供樣件檢測、小批量試制都得到客戶認可之后,公司將正式進行批量生產,并依據合同規定與訂單要求,向客戶提供產品和售后服務。
(三)所處行業情況
1.行業的發展階段、基本特點、主要技術門檻
1.行業的發展階段
2001年至今,中國新能源汽車產業主要發展階段如下:
1、萌芽期:新能源汽車以示范推廣項目為主(2001年-2008年):國家引導和鼓勵發展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汽車產業要結合國家能源結構調整戰略和排放標準的要求,積極開展電動汽車、車用動力電池等新型動力的研究和產業化,重點發展混合動力汽車技術和轎車柴油發動機技術。多款新能源汽車被批準量產。
2、快速成長期:補貼政策刺激行業高速發展(2009年-2016年):著力突破動力電池、驅動電機和電子控制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推進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推廣應用和產業化。同時,開展燃料電池汽車相關前沿技術研發,大力推進高能效、低排放節能汽車發展。主要選擇部分大中城市的公交、出租、公務、環衛和郵政等公共服務領域進行試點。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對新能源汽車給予補助。
3、“冷靜調整期”:后補貼時代的行業出清(2017年-2022年):穩步提高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門檻要求,適度提高新能源汽車整車能耗要求,提高純電動乘用車續駛里程門檻要求。明確提出要優先支持汽車等產業鏈長、帶動能力強的產業,重點支持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并積極穩定汽車等傳統大宗消費,鼓勵汽車限購地區適當增加汽車號牌配額,帶動汽車及相關產品消費。財政補貼逐漸退出。
2.基本特點
新能源汽車產業是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之一,長期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視。近年來持續推出的產業政策涉及戰略規劃、財政補貼、稅收減免、產業支持等多個維度。現有政策體系,已經實現了對包括研發環節、生產環節、消費環節、使用環節、運營環節等在內的新能源汽車產業整體生命周期的全面覆蓋。在后補時代,新能源汽車行業補貼退坡,但國家同時出臺了一系列繼續促進新能源汽車發展的政策,比如“雙積分”政策、藍天保衛戰行動計劃、基礎設施建設等。2019年新修訂的“雙積分”政策實施后,新能源積分比例要求和油耗標準逐步加嚴,積分交易市場將進一步發揮作用,激發企業發展新能源車的動力和決心。總體來看,國家對新能源汽車產業的支持沒有動搖,方式從直接補貼轉為間接扶持、獎懲結合,這將更有利于中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長久發展。
(3)主要技術門檻
電驅動系統對生產企業的驅動電機設計能力、電力電子設計能力、控制算法優化能力、精密機械加工制造能力、成本控制能力等綜合實力要求較高。在產品集成度持續提高的行業技術發展趨勢之下,只有在三大總成領域均有持續研發投入的企業,才可能在電驅動系統的頂層設計與各總成級的開發時,進行充分的協調匹配與優化,最終實現系統級別的整體性能改善。同時,電驅動系統的生產工藝改進也需要大量的實踐積累。行業新進入企業往往只能選擇從電驅動系統的單一總成甚至總成下屬的具體部件開始切入(例如:驅動電機總成的定子部件、控制器總成的功率組件、傳動總成的齒輪組等)難以積累系統級研發設計經驗。同時,行業內現有參與者,如果不能迅速實現總成供應商向電驅動系統供應商的角色轉變,也將在未來的競爭中處于劣勢。因此,行業內掌握核心技術的企業,未來將率先獲得電驅動系統級產品的量產項目,進一步鞏固研發和技術壁壘。
汽車行業,特別是乘用車領域,電驅動系統供應商通常在新車型的研發伊始就深入介入,與整車企業同步推動研發設計與技術改進,保證新車型的整體性能。由于在物理尺寸、性能參數等指標方面均存在一定程度的定制化,電驅動系統供應商與整車企業通常具有深度綁定的合作關系。新車型推向市場之后,整車企業一般不會更換電驅動系統供應商。
2.公司所處的行業地位分析及其變化情況
精進電動屬于具備電驅動系統整體集成設計能力的零部件供應商,連續多年位于國內市場占有率前列,且持續與國際知名整車企業保持合作并獲取量產訂單。
由于新能源汽車銷量對汽車行業整體銷量而言滲透率仍然較低。電驅動系統行業參與者的客戶數量與量產項目儲備數量,還不足以完全抵抗行業波動風險。目前電驅動系統行業的市場占有率情況尚未穩固,除比亞迪(現弗迪動力)具備較為穩定的自產自供需求之外,其他市場參與者均可能因為配套車型升級換代、量產項目推出不達預期等因素,影響當年排名。中長期而言,行業內參與者將圍繞優質頭部客戶和配套熱門車型展開持續競爭。
3.報告期內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發展情況和未來發展趨勢
作為新能源汽車的“心臟”,電驅動系統發揮了燃油汽車中“發動機+ECU電控單元+變速箱”的作用,電驅動系統包括三大總成:驅動電機總成、控制器總成、傳動總成。電驅動系統對新能源汽車整車使用性能的動力性、經濟性、舒適性、安全性等核心指標具有較大影響。不論采用何種電動化技術路徑(純電動、插電混動、增程式等),不論使用何種動力電池(磷酸鐵鋰、高鎳三元、燃料電池等),每輛新能源汽車都需要電驅動系統實現動力輸出與控制。
近年來,新能源汽車電驅動行業整體的技術水平和工藝水平持續提升,最大功率水平、最大 扭矩水平、峰值效率、高效區間占比、功率體積密度水平、功率質量密度水平、振動噪聲控制水 平、動力換擋平順性、系統整體效率等性能持續改進。在以上基礎上,新能源汽車電驅動正在朝 著高度集成化的方向發展, 行業正在不斷探索和開發功能先進和集成度高的系統級產。高功能安 全和高網絡信息安全集成的控制器技術,機-電-磁-熱-液多學科的深度融合和仿真技術、軟件算法 及控制策略、熱管理和標定的系統技術,要求產品性能優異、效率高、噪音低、結構緊湊、零件 數少、尺寸小、重量輕、成本低,以滿足客戶整車更先進的技術性、動力性、經濟性和舒適性的 嚴苛要求,是電驅動系統行業發展的方向。
3 公司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3.1 近 3 年的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3.2 報告期分季度的主要會計數據
季度數據與已披露定期報告數據差異說明
□適用 √不適用
4 股東情況
4.1 普通股股東總數、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總數和持有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股東總數及前10名股東情況
存托憑證持有人情況
□適用 √不適用 截至報告期末表決權數量
前十名股東情況表
√適用 □不適用
4.2 公司與控股股東之間的產權及控制關系的方框圖
√適用 □不適用
4.3 公司與實際控制人之間的產權及控制關系的方框圖
√適用 □不適用
4.4 報告期末公司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名股東情況
□適用 √不適用
5 公司債券情況
□適用 √不適用
第三節 重要事項
1 公司應當根據重要性原則,披露報告期內公司經營情況的重大變化,以及報告期內發生的對 公司經營情況有重大影響和預計未來會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具體參見本節“一、經營情況討論與分析”的相關內容。
2 公司年度報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風險警示或終止上市情形的,應當披露導致退市風險警示或終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適用 √不適用
綜合整理自 精進電動科技有限公司官網
審核編輯 黃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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