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一天的我們,放下了工作時緊張的心情,不想再被打擾,但走進電梯,“找工作,和老板談”、“婚紗照,去哪兒拍?”等洗腦廣告還是會不斷向我們襲來,不論想不想看,洗腦廣告就在這里,不管想不想聽,坐電梯是最快捷的上、下樓方式,不想爬樓梯的我們只能被迫接收這些廣告的信息,復讀機式的廣告無限循環,成為了我們工作、生活中的一部分,剛開始接觸時排斥的心理也逐漸成為了坦然接受。
“衣食住行”是人們離不開的一大話題,電梯作為人們日常生活中“住”的高觸頻點,成為了廣告投放的較好載體,也成為很多廣告主所依賴的廣告投放目標,相較于電梯之于“住”,車輛之于“行”,也是人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出行輔助設備,在公共出行設施中,地鐵、公交已經被廣告所侵占,強大的客流量,讓地鐵、公交甚至出租車成為各廣告主眼中的“香餑餑”。
乘用車的不斷普及讓很多人的出行有了更多的選擇,相對于乘坐地鐵和公交出行會按照既定的運行路線,每站均需停靠等痛點,乘用車的高自由度被很多人認可,乘用車已經走進了很多人的家中,據公安部統計,2020年全國機動車保有量達3.72億輛,其中汽車2.81億輛,機動車駕駛人達4.56億人,其中汽車駕駛人4.18億人。
隨著汽車技術向著電動化、智能化、網聯化發展,乘用車的性能也不斷提升,其定位也從出行工具逐步轉變為智能硬件設備,舒適性、娛樂性等非安全性指標也成為產品設計過程中的一大亮點,越來越多諸如音樂軟件、導航軟件等手機App也成功在乘用車上進行了安裝,功能的越加繁重也讓乘用車除了在實現出行功能的前提下讓乘客和司機得到別樣的服務。功能鍵的電子化、中控屏幕的巨大化、智能座艙的普及化也成為乘用車未來發展的趨勢,越來越智能的功能被應用到乘用車上,軟件定義汽車的概念也被提出并得到普及。
車道保持輔助、自適應巡航、盲區監測系統等高級輔助駕駛系統的出現也讓乘用車的駕駛變得更加安全與便捷,司機的駕駛過程越來越輕松。當高級輔助駕駛系統性能提升至L4級別時,駕駛員僅需承擔安全員的工作,監控乘用車的駕駛行為,觀察道路狀況,隨時預防車輛自動駕駛時出現危險,從而也可以預留部分時間完成監管行為以外的動作。當高級輔助駕駛系統性能提升至L5級別時,乘用車就可以無需安全員的監管,獨自完成駕駛行為,將乘客安全送達目的地,此時乘客可以在車內進行聽歌、觀影等娛樂活動,智能座艙也可以通過AR-HUD技術給乘客提供沉浸式的娛樂感受。
當乘用車的智能化達到L5級別時,乘用車就完全成為了娛樂硬件設備,人們出行時為了能夠消遣在道路的時間,很大程度上都會選擇觀影、聽音樂等娛樂行為,這些高頻的、直擊用戶的觸點成為了廣告宣傳的很好載體,而作為能夠購買乘用車的人群,在一定程度上擁有較強的消費能力,也成為很多廣告主想接觸,但現如今很難直擊的一部分優質人群。當乘用車越發智能化、軟件定義汽車趨勢越發明顯的當下,乘用車會成為廣告主的目標嗎?當高級輔助駕駛功能達到L5級,自動駕駛功能實現普及的未來,乘用車會成為下一個廣告終端嗎?
此前,有蔚來車主爆料稱,在乘用車的導航界面出現了彈窗廣告,巨大的廣告彈窗遮擋住了大部分導航屏幕,廣告彈窗展示的廣告為蔚來NIO Life旗下的全新時尚環保品牌BLUE SKY LAB,上海時裝周首發,10月15日20:10全球首播。雖然之后該網友表示,這不是彈窗廣告,而是通知欄點開的推送廣告,且蔚來也隨后“撤回”了該廣告。
還有哈佛品牌也曾陷入到“廣告門”中,有哈弗車主反映,自己的車輛在按下起動按鈕后,車輛的中控屏幕上就彈出“2021春節活動,潮玩弗牛送喜”的廣告界面,該界面占據了車輛的中控屏幕,并遮擋住了所有的交互功能,且廣告只能手動關閉,造成了駕駛員出行困擾。乘用車成為廣告宣傳的載體,一下子成為了人們關注的重點,蔚來、哈弗汽車也隨即獲得了人們的大量關注,網友自嘲的“起動車輛之前先看60 s廣告”的時代仿佛即將走進現實。
在自動駕駛汽車尚未普及的今天,車輛的基本屬性還是出行工具,出行前提是需要駕駛員駕駛車輛,在這樣的用車需求下,將廣告載入車輛,無疑會影響駕駛員駕駛狀態。若L5級自動駕駛全面普及后,車輛將可以獨自完成出行任務,乘客只需輸入目的地即可,此時車輛的基本屬性就會向著娛樂硬件設備的角色轉變,將會更傾向于類似手機的功能,此時載入廣告,或許是較好的時機,為了做好這一準備,很多車企早已開始著手布局。
我們熟知的車企福特早就申請了一項以“用于車輛現實的廣告牌界面”的專利,據福特所述,這種廣告是使用安裝在車輛上的照相機識別包含廣告信息的廣告牌或標牌,并將該信息顯示在車輛的信息娛樂系統上。而在軟件定義汽車的當下,廣告在乘用車上的投放將會更加方便,在這一場景下,軟件公司可以決定是否投放廣告,何時投放廣告、向誰投放廣告等決策,將擁有絕對的主動權,且可以根據乘用車使用者的不同,定向地推送不同的廣告,從而實現廣告價值的最大化,這也是很多廣告主看好乘用車這一廣告載體的原因。
雖然乘用車是可以成為廣告的優質載體,但這樣的推送合理嗎?隨著互聯網技術的不斷發展,各類硬件設備越發智能,智能汽車的出現,讓我們的出行更加安全,但乘用車被購買后,就屬于車主個人,乘用車的所有權將完全歸屬車主個人,此時在乘用車上強制投放廣告,是否會侵犯車主的利益?作為車載軟件的供應商,是否還有權力在歸屬權屬于車主的乘用車上投放廣告?
作為消費者的我們,花錢購買的乘用車,卻成為了車載軟件供應商及廣告主賺錢的載體,所謂的“創新”商業模式,卻不斷損害消費者的利益,而且更有霸王硬上弓的架勢,這是完全不正確且不合理的。車輛的智能化,只是為了使消費者更方便操縱車輛,而不是淪為車載軟件供應商及廣告主賺錢的機器,而自動駕駛汽車未來是否會成為廣告載體,我們是不得而知,或許需要出臺相關的政策對其做出一定的約束。對于自動駕駛汽車是否會成為下一個廣告載體,你怎么看?歡迎關注智駕最前沿微信公眾號,并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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