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說明
為了合理確定和控制市政工程投資,滿足建設項目編制項目建議書和投資估算的需要,提高建設工程投資效果,制定《市政工程投資估算指標》(以下簡稱本指標)。
一、本指標依據建設部“關于印發《二00三年工程項目建設標準、投資估算指標、建設項目評價方法與參數編制項目計劃》的通知”下達的編制計劃,以現行全國市政工程設計標準、質量驗收規范和建設部、財政部“關于印發《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通知”(建標[2003206號)、《建設項目總投資及其他費用項目組成規定》(送審稿),以及預算定額、工期定額為依據,在《全國市政工程投資估算指標》(1996年)的基礎上,結合近年有代表性的已竣工典型工程項目的相關資料進行編制。
二、本指標適用于新建、政建、擴建的市政工程項目。
三、本指標是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投告階段編制投資估算的依據;是多方案比選、優化設計、合理確定投資的基礎;是開展項目評價、控制初步設計概算、推行限額設計的參考。
四、本指標共十冊。包括《第一冊道路工程》、《第二冊 橋梁工程》、《第三冊 給水工程》、《第四冊 排水工程》、《第五冊 防洪堤防工程》、《第六冊 隧道工程》、《第七冊 燃氣工程》、《第八冊 集中供熱熱力網工程》、《第九冊路燈工程》、《第十冊 垃圾處理工程》。
五、本指標分綜合指標和分項指標。綜合指標包括建筑安裝工程費、設備購置費、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基本預備費;分項指標包括建筑安裝工程費、設備購置費。
(一)建筑安裝工程費由直接費和綜合費用組成。直接費由人工資、材料費、機械費組成。將《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中的措施費(環境保護、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臨時設施、夜間施工的內容)按比例(見費率取定表)分別攤入人工費、材料費和機械費。二次搬運、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裝拆除、混凝土和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腳手架編入直接工程費。綜合費用由間接費、利潤和稅金組成。
(二)設備購置費依據設計文件規定,其價格由設備原價+設備運雜費組成,設備運雜費指除設備……
原價之外的設備采購、運輸、包裝及倉庫保管等方面支出費用的總和。
(三)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包括:建設管理費、可行性研究費、研究試驗費、勘察設計費、環境影響
評價費、場地準備及臨時設施費、工程保險費、聯合試運轉費、生產準備及開辦費。按國家現行有關統
一規定程序計算。
(四)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價差預備費。基本預備費系指在投資估算階段不可預見的工程費
用。
六、本指標的編制期價格、費率取定:
(一)價格取定。人工工資綜合單價按北京地區2004年31.03元/工日;材料價格、機械臺班單價
按北京地區2004年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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