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孩子們可以很容易地接觸到按鈕和紐扣電池。誤食或誤插入鼻孔、耳朵等體孔,可能導致人身傷害甚至窒息等安全風險。
因此,2020年12月,澳大利亞政府機構(ACCC)針對紐扣/硬幣電池和含有紐扣/硬幣電池的消費品制定了四項強制性安全和信息標準。
該指南概述了向澳大利亞市場供應這些產品的要求,應結合標準閱讀,不應作為標準的替代品;建議供應商參考這些標準,以確保他們了解他們在這些標準下的義務并遵守這些標準。
指南及四個標準將于2022年6月22日強制實施
一、指南相關的安全及信息標準
消費品(含紐扣電池的產品)安全標準2020
消費品(含紐扣電池的產品)信息標準2020
消費品(紐扣電池)安全標準2020
消費品(紐扣電池)信息標準2020
二、指南對含有紐扣電池的消費品的相關要求
1. 裝有紐扣電池的消費品必須有一個安全的電池盒,以防兒童打開。
2. 無論是否更換電池,在合理可預見的使用或維護過程中,電池必須鎖定,在誤用的情況下不得釋放。
3. 必須進行符合性測試,以證明符合安全要求。
4. 對于含有紐扣電池的消費品,必須在任何包裝和隨附說明上提供警告。
5. 如果消費品沒有包裝,必須在消費品上貼上警告,提醒消費者該產品含有紐扣電池,它們會對兒童造成危險。
6. 如果消費品沒有說明,則必須在消費品上貼上警告,提醒消費者產品中安裝了紐扣電池,它們會對兒童造成危險。
7. 助聽器(及任何相關配件)不受電池鎖定和防松要求的限制,但必須滿足警告要求。
8. 以下產品免除電池鎖緊防松要求和警示要求:
8.1 本標準強制實施前首次向消費者提供的二手商品;
8.2 符合特定標準的專業設備;
8.3 包括紐扣電池和焊接視聽及信息和通信技術設備。
三、指南對紐扣電池的相關要求
1. 各種尺寸的鋰化學紐扣電池和直徑16mm以上的非鋰化學紐扣/硬幣池,包裝要保證兒童的安全。
2. 必須進行合規性測試,以證明其符合兒童安全包裝的要求。
3. 如果標準要求使用兒童安全包裝和多個紐扣/紐扣電池,則提供的泡罩包裝必須設計為一次只能釋放一個電池。
4. 對于隨消費品提供的任何紐扣電池,如果電池未預先安裝在安全的電池盒/倉庫中,則必須使用兒童安全包裝。
5. 直徑大于或等于20mm的鋰化學紐扣電池應標有國際公認的“請勿觸摸兒童”標志。
6. 紐扣電池包裝上應提供警告和信息,提醒消費者紐扣電池對兒童構成威脅。當懷疑兒童吞食或發現身體任何部位發生電池事故時,應提供明確的說明和操作說明。
7. 批量供應專業用途的紐扣電池/紐扣電池(根據具體要求和標準)可免除上述要求;兒童防護包裝不要求使用鋅空氣化學助聽器紐扣電池,但必須符合警示要求。
四、誰可執行合規性測試?
1. 制造商或供應商可聘請第三方進行符合性測試或內部符合性測試。
2. 符合性測試,無論是由第三方還是內部進行,都應遵循ISO/IEC 17025的最佳實踐。
3. 如果合規性測試是在內部進行的,還應考慮進行內部測試的法律含義。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在案件提交法院時對報告的可信度進行內部測試,或使用某些對抗能力(如合理依賴他人提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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