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包是一個相對比較新的概念,也是當前比較有活力的新型運營管理研究領域之一。作為一種網絡環境下的協同工作模式,眾包在部分商業領域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功。隨著社會信息化的推進,公眾信息素養及生活環境均發生了巨大變化,在這種背景下,公眾智慧這一寶貴的智力資源不容忽視,政府管理部門和智慧城市研究人員開始關注眾包模式在智慧城市應用管理中的應用潛力。但在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資源管理中,如何利用和管理公眾智慧資源是一種巨大的挑戰。基于此,借鑒眾包在其他領域的成功經驗,結合智慧燈桿搭載需求,可以探索一種公眾參與智慧燈桿運營管理的新模式。
隨著移動互聯網、智能手機、智能穿戴設備、大數據與人工智能技術等現代信息技術的流行和普及,公眾參與智慧城市規劃、管理又一次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為了提高服務效果,各級政府部門紛紛在門戶和社會化媒體平臺提供公眾參與入口,以提高公眾對于城市發展建設的參與度。2006年,Howe.J首次提出眾包的概念,他認為眾包是非專業人士提供專業內容,消費者兼為內容創造者。也有學者提出,眾包是通過網絡平臺,類似于大規模的群體頭腦風暴,利用群體智慧來完成任務的一種方式,高校學者、專業機構、非營利組織或公司將不同知識背景的個人,通過靈活的公開征集方式發起的一項在線參與活動。雖然不同領域對眾包的理解并不完全一致,但在線參與、用戶激勵及眾包績效評價等是眾包的共性。
我們認為智慧燈桿建設初期應以地方政府為主導,以智慧城市建設和管理為應用場景,充分融入社會化媒體平臺特征,構建了包含四要素的智慧燈桿運營管理眾包概念模型,如圖7.5所示。其中,政府部門是智慧燈桿眾包項目的需求方;眾包項目運營機構承擔眾包項目的分析、論證、設計和實施;社會化媒體是眾包項目的實施平臺;公眾是眾包項目的主要執行者,可參與智慧燈桿項目的運營管理。
在圖7-5中,政府部門即項目需求方,對應商業領域中的發包方。由于政府部門并不是專業的眾包運營機構,所以,其經過初步需求分析后將眾包項目委托給第三方機構,即專業的眾包項目運營機構,該機構是眾包項目的實施主體,其工作流程包括詳細需求分析、眾包項目論證、發起說明、任務描述、任務設計、任務實施、結果分析和結果反饋,在任務實施時,根據任務類型和用戶模型調用匹配算法。在任務發布時,GOPP眾包概念模型通過社會化媒體平臺開展相應智慧燈桿項目。
公眾參與智慧燈桿運營管理的優勢有如下4個。
(1)提升智慧燈桿項目建設和運營管理中公眾參與度。眾包模式可以提升在智慧燈桿運營管理中公眾參與的層次和深度。首先,智慧燈桿運營管理眾包模式中參與者不受嚴格的時間和空間限制,尤其是隨著移動設備的普及應用,眾包模式可以利用公眾的碎片化時間實現虛擬在線參與;其次,公眾通過眾包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激發所在的城市市民對于參與城市發展的濃厚興趣;最后,網絡為非專家和非主流知識提供了一個不受身份和歷史條件限制的創造性的表達機會,對部分人群而言,眾包模式提供了一個難得的參與途徑。
(2)提升智慧城市建設和管理的公眾滿意度。智慧城市建設和管理的最終目標是為居民提供更宜居的生活環境。通過眾包模式,公眾可以自由、便捷地參與自己關心的城市的建設和管理,可以隨時隨地查看問題解決的進展情況及相關圖片,同時也可以看到歷史記錄,這在制定決策、制定規劃、理解社會問題時更有效,管理更加公正、透明。公眾參與程度越高,意味著結果會被更多人接受,規劃和決策結果更具有說服力,還可以改變政務部門單位和公眾之間的關系,提升服務質量。
(3)降低智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費用。和傳統方式相比,眾包模式可以大大降低公眾參與智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的費用,如傳統的公眾參與需要交通、場地及其他各種保障條件,眾包模式將公眾參與通過網絡平臺開展,大大簡化了公眾參與程序,是一種通過挖掘和聚集公眾的智力資源來實現低成本而又高效的一種業務模式。
(4)深度挖掘和利用公眾智力資源。眾包模式可以將非結構化的公眾數據資源聚集起來,通過社會化媒體渠道將公眾凝聚成強大的人力資源,不僅可以有效地利用和挖掘隱含在公眾群體中的數據、知識、技能,用以收集、分析大量無結構化信息;還可以用來產生創意、創新、頭腦風暈等。此外,由于參與公眾還具有典型的多樣性特征,所產生的結果更為全面,更有益于智慧燈桿的建設和運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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