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智能化、信息化時代,以人工智能技術為基礎的新一代信息科技不斷向認知智能階段邁進,特別是2022年11月美國人工智能Open AI公司研究發布的聊天機器人程序ChatGPT,實現了人工智能從感知理解世界到生成創造世界的躍遷。然而,人工智能技術具有不同于以往任何科技的特殊性,在創造諸多新型領域的成就和便利的同時,也暴露出內在固有的不確定性風險和挑戰。
在馬斯克看來,即便人類的存在形態與社會生產方式密切聯系,并且生產工具從手工形態更替到人工智能逐漸具備代替人腦的趨勢,但它實際上難以獲得人類主體性意識,依舊是人類智能發展的階段性產物。人工智能雖然在某種程度上超出了人們的預想的范圍,逐漸具備類人智慧與擬人特征,但人工智能無法模擬人類的右腦和邊緣系統(非邏輯思維),無法脫離人類智能獨立思考。
雖然ChatGPT 在自我學習、自我進化和自我創造等綜合能力方面取得了突破性進展,甚至在各種專業和學術基準測試中已達到人類水平,但必須明確,人工智能目前仍然處于弱人工智能階段,只能解決目標領域的單一問題,它背后隱藏的依舊是人與人之間的現實關系。也就是說,ChatGPT仍舊是以大型語言模型GPT-3為基礎技術,依舊是人類智能現實化的表征方式。
實際上,人工智能技術嵌入社會實際應用風險的規避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應該致力于構建一個綜合性的治理框架。人工智能技術作為全球前沿技術創新領域的一項嶄新技術,并未完全發展成熟。人工智能技術帶來其他產業領域的顛覆性發展在促進人類實現諸多領域便利的同時,也引發了一系列難以應對風險挑戰。
因此,面對人工智能技術發展帶來的機遇和挑戰,盲目限制人工智能超越圖靈奇點甚至放棄人工智能發展的做法無疑是因噎廢食。未來數字社會將呈現出走向信息化和智能化相結合的趨勢,亟需有效的手段對人工智能技術應用風險進行防范和規制。不僅要充分釋放人工智能技術發展的紅利促進人類社會綜合性變革,而且需要充分發揮社會治理作用。
針對人工智能技術存在的技術缺陷,需要加強技術倫理規范和科學家的人文精神,提高人工智能技術模型的可解釋性和可追溯性。針對人工智能技術存在的治理缺陷,需要以社會合作共治為框架,協同政府部門、社會、企業和公眾層面實現各環節配套銜接,形成政府監管、社會協同、企業合作、公眾參與的社會治理格局。針對人工智能技術存在的治理難題和差異性,需要推動人工智能技術運用的國際合作,推動人工智能技術倫理與法律標準化治理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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