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消息,為加快老舊汽車“以舊換新”,促進汽車大宗消費。9月14日,上海市發改委發布關于調整《上海市促進汽車消費補貼實施細則》部分內容的通知。經報市政府同意,上海市將延續實施新能源汽車置換補貼,并對補貼實施細則的部分內容進行了調整。
具體來看:
一、調整補貼范圍和標準。自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個人用戶報廢或者轉讓(不含變更登記)本人名下在我市注冊登記的非營業性小客車,并且在我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注冊的汽車銷售機構購買純電動小客車新車,注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的,我市給予個人用戶一次性10000元購車補貼。
二、調整“舊車”和“新車”認定條件。個人用戶報廢名下的舊車,報廢日期應當介于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間,報廢日期以《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載明的交車時間為準。個人用戶轉讓名下的舊車,轉讓日期應當介于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間,轉讓日期以《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個人用戶購買新車,定購日期應當介于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間,定購日期以汽車銷售機構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
三、調整新車注冊截止日期。個人用戶購買新車,應當于2024年1月31日前在我市完成車輛注冊登記手續,取得《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機動車行駛證》,注冊日期以《機動車行駛證》載明的注冊日期為準。
四、調整資金申請和異議復核申請截止日期。補貼資金申請截止日期為2024年1月31日,異議復核申請截止日期為2024年2月29日。
五、除上述明確調整事項外,其它安排仍按照《上海市促進汽車消費補貼實施細則》執行。
2023年,汽車價格戰的鲇魚效應開始席卷各地市場,在提振消費、全力拼經濟的大背景下,20個省市出臺了相關刺激政策,多是以消費券、補貼等形式出現,補貼金額共計上億元。
當前,各地出臺的購車補貼政策將對一季度車市構成穩定有力的支撐。尤其是針對性的置換補貼,對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淘汰老舊車輛都有較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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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10000元,電動汽車“以舊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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