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電裝置的基本要求
1、配電裝置包括母線、刀閘、避雷器、電抗器、電力電纜、架空線、消弧線圈、接地變壓器、電容器等設備。
2、配電裝置接地部分應良好。
3、天氣發生突變時,對室外配電設備應進行重點檢查,并注意人身安全。
4、配電裝置的選用和裝設,不論在正常情況、發生短路或過電壓的情況下,均應滿足工作條件的要求,尤其須有足夠的穩定度,以保證不危及人身安全和周圍設備。
5、配電裝置的絕緣等級,應與所連接設備的額定電壓相配合。
6、同一電網的配電裝置,各回路的相序應排列一致。母線及引下線應分別涂色(屋外軟母線、架空線只要求標明相別),相序的色別規定為:A相黃色,B相綠色,C相紅色。
7、電纜溝和隧道應無積水、積油和其他雜物。
8、刀閘和相應的開關之間應有聯鎖裝置,以防誤操作。
9、配電裝置的間隔、門或設備上,應標明其名稱和編號,室內應有消防設備和帶編號的接地線。
10、所有測量儀表都應有明顯的紅線,標示電壓、電流及功率等的額定值。
11、配電裝置不停電的外部檢查,應包括下列各項:
1)外表清潔,無破裂損傷和放電現象;
2)無異常振動,音響正常;
3)安全用具和消防設施是否完好;
4)各電氣接點、接頭接觸良好,無過熱現象;
5)門窗是否完整,屋頂是否漏雨,電纜溝洞是否堵塞嚴密,通風設備是否完好。
6)照明與接地裝置是否完好;
7)刀閘操作機構、閉鎖裝置等是否完好;
8)信號指示是否正常;
9)測量儀表與繼電器的運行情況;
10)備用設備能否隨時投入運行。
二、母線及刀閘運行規定
1、母線和刀閘接頭處和易發熱的地方應定期監測,特殊情況應加強監測,其最高溫度不應超過70℃。
2、刀閘的拉合必須在所屬開關斷開后進行,在倒換母線時,母線開關應在合閘位置。
3、母線及刀閘投入前的檢查:
1)收回工作票,辦理終結,進行交待,拆除臨時措施,恢復固定安全措施。
2)各引線接頭應牢固,瓷瓶清潔無裂紋,刀閘觸頭無銹污,無過熱,無燒傷痕跡;
3)位置指示器應指示正確,操作機構應完整無變形。
4、允許用刀閘直接拉合的電路:
1)儀表變壓器和避雷器;
2)母線和直接連接在母線上設備的電容電流;
3)變壓器中性點接地刀閘,但要在系統無接地故障時才能進行;
4)勵磁電流不超過2A的無負荷變壓器和電容電流,不超過5A的無負荷線路;
5、禁止用刀閘拉合的操作:
1)不符合第四條規定的設備;
2)切斷高壓設備的短路電流和接地電流。
6、運行中的母線及刀閘,除按第三條的檢查項目外還應進行以下檢查:
1)母線接頭及各線夾螺絲無松動脫落及振動和過熱現象,且無放電聲;
2)母線上不掛有雜物;
3)母線無異常振動,無雜音;
4)母線無異常彎曲
5)刀閘接觸應緊密,連桿銷子無斷裂及脫落,刀閘銷子位置正確,鎖應鎖好。
7、大風大雪天應對室外設備進行如下檢查:
1)導線及設備上無雜物,引線無嚴重擺動現象;
2)母線刀閘及各部引線無附冰和放電現象;
3)各部接頭及刀閘上的雪不立即熔化。
8、誤拉開刀閘時,不允許將其重新合上,必須等開關斷開后才允許合上刀閘,但是,誤拉刀閘當刀片剛離開固定觸頭就發現時,應迅速將刀閘合上。
9、誤合刀閘時,無論在任何情況都不允許將誤合的刀閘拉開,只能用開關將電源切斷后,方準拉開刀閘。
三、避雷器運行規定
1、避雷器檢修后,第一次投入運行前,應由試驗班做工頻放電試驗,并用 1000-250V搖表測量絕緣電阻,其數值與前次比較不低于20%。
2、運行中避雷器的檢查,應與變電所設備一起進行外部檢查,每次雷雨后也應進行檢查,項目如下:
1)引線連接應牢固,無松動、脫落現象;
2)接地線應牢固,套管清潔完整,無放電痕跡;
3)避雷器無傾斜,雷電指示器是否動作。
3、避雷器的正常巡視檢查項目
1)檢查避雷器瓷套表面應不受污染,因為污染將使電壓分布不均勻,可能引起部分閥片故障,影響滅弧性能,降低保護特性。當發現瓷套表面臟污時,必須及時清掃。
2)檢查避雷器引線及引下線有無燒傷痕跡和斷股現象,放電記錄器是否燒壞,引線上端引線處密封是否完好,密封不好逆水受潮會引起故障。
3)均壓環無松動、歪斜。
4)檢查避雷器與被保護設備之間電氣距離是否符合要求(應盡量靠近被保護電氣設備,并符合規程規定)。
5)泄漏電流毫安表指示在正常范圍內,并與歷史記錄比較應無明顯變化。
6)接地應良好,無松脫現象。
7)動作次數有無變化,并分析動作原因。
4、避雷器特殊巡視檢查的項目
1)雷雨后應檢查雷電記錄器動作情況,避雷器表面有無放電閃絡痕跡;
2)避雷器引線及引下線是否松動;
3)避雷器本體是否擺動;
4)結合停電檢查避雷器上法蘭泄孔是否暢通。
5、避雷器出現瓷套裂紋和爆炸時的處理方法
1)當運行中發現避雷器瓷套有裂紋時,應根據不同的情況采取不同的處理方法:
(1)如天氣正常,應請示調度停運損傷相避雷器,并更換為合格的避雷器,若一時無備
件,可在不威脅安全運行的前提下,考慮在裂紋深處涂漆和環氧樹脂防止受潮,并安排在短期內更換。
(2)如天氣不正常(雷雨)時,應盡可能不使避雷器退出運行,待雷雨過后再處理,如
瓷質裂紋已造成閃絡,但未接地時,則在可能條件下應將避雷器停用。
2)運行中出現避雷器爆炸時,應根據情況處理:
(1)避雷器爆炸尚未造成接地時,在雷雨過后拉開相應隔離開關,停用并更換避雷器。
(2)避雷器瓷套裂紋或爆炸已造成接地時,需停電更換,此時禁止用隔離開關停用故障的避雷器。
6、避雷器需要停電處理的情況
1)避雷器爆炸;
2)避雷器瓷套破裂;
3)避雷器在正常(電網無內過電壓和大氣過電壓)情況下計數器動作;
4)引線斷損或松動;
5、氧化鋅避雷器的泄漏電流值有明顯的變化。
四、電抗器運行規定
1、電抗器周圍溫度最高不應高于40℃,如果高于40℃,應采取降溫措施。
2、電抗器不得長期過負荷運行。
3、電抗器絕緣電阻應用 1000-2500 V搖表測量,其數值每千伏工作電壓不得低于1兆歐。
4、電抗器檢修后第一次投入運行前,應測絕緣合格后方可送電。
5、備用中的電抗器,應定期測量絕緣,合格后對該電抗器進行一次充電。
6、電抗器投入前和運行中應進行以下檢查:
1)線圈和水泥柱無凝結水珠;
2)端子接頭無松動、過熱現象;
3)各部應清潔,支持礙子無破裂、放電現象。
7、在回路上發生短路后應進行下列檢查:
1)線圈無變形,接頭無過熱熔化;
2)水泥柱支架應無斷裂現象;
3)瓷礙子無裂紋、放電和移位。
五、電力電纜運行規定
1、電纜線路的工作電壓不應超過電纜額定電壓的15%。
2、交聯聚乙烯絕緣電力電纜運行規定:
1)工作溫度:
電纜線芯允許長期最高溫度為90℃;
2)短期過載溫度:
線芯短期過載工作溫度不得超過130℃,運行時間全年累計不得超過100小時;
3)線芯短路溫度:
電纜線芯短路溫度不得超過250℃,持續時間最長不超過2秒;
4)彎曲半徑:
單芯電纜允許彎曲半徑不小于電纜直徑的10倍, 三芯電纜允許彎曲半徑不小于電纜直徑的8倍;
5)敷設溫度:
電纜敷設在環境溫度不低于0℃;
6)敷設落差:
電纜敷設不受水平落差的限制。
3、聚氯乙烯絕緣電力電纜運行規定:
1)工作溫度:
導線長期允許工作溫度應不超過65-70℃;
2)短路溫度:
允許短路溫度不得超過120-130℃,持續時間最長不超過2秒;
3)彎曲半徑:
允許彎曲半徑不小于電纜直徑的10倍;
4)敷設溫度:
電纜敷設在環境溫度不低于0℃;
5)敷設位差:
電纜線路無敷設位差的限制。
4、絕緣電阻的測量:
1)1000V及以下的電纜用 1000V兆歐表測量,1000V以上的電纜用 2500V兆歐表測量;
2)電纜長度為500米的絕緣電阻值3kV及以下不低于200兆歐,6kV不低于400兆歐;
3)電纜長度為500米以下時,其絕緣電阻不必按長度計算,長度為500米以上時,絕緣電阻按與長度成反比換算;
4)各相絕緣電阻的不平衡系數,應不大于2.5倍。
5、電纜中間接頭的運行規定:
1)對電纜頭溫度檢測裝置每天巡檢一次,使用測溫元件,每周巡檢一次,并作記錄,特殊情況和特殊電纜應加強監視;
2)若電流不變,溫度驟然升高,應立即向作業部或調度匯報,按調度令執行。
六、架空線路運行規定
1、線路的運行維護工作,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應加強對線路的巡視檢查,以保證線路的安全運行。
2、建立專責制,每條線路要有專人定期進行巡視。
3、巡線員必須熟悉線路的運行狀況,熟知有關規程、規定,經常分析運行中出現的異常情況,提出預防事故的措施。
4、線路的巡視檢查可分以下幾種:
1)定期巡視,其目的在于經常掌握線路各部件運行狀況及沿線情況;
2)特殊巡視,是在氣候劇烈變化(大霧、導線結冰、狂風暴雨等)、自然災害(地震、河水泛濫等)、線路過負荷和其它特殊情況時,對全線、某幾段或某些部件進行巡視,以便發現線路的異常現象及部件的變形損壞;
3)夜間巡視,是為了檢查導線連接器的發熱或絕緣子污穢放電情況;
4)故障巡視,是為了查明線路發生故障接地、跳閘的原因,找出故障點并查明故障情況;
5)登桿塔巡視,是為了彌補地面巡視的不足,而對桿塔上部部件的巡查。
5、定期巡視由專責巡線班組負責,一般每月進行一次。
6、巡視的主要內容:
1)沿線情況,包括建筑物、樹木、建筑施工、污源等情況;
2)巡視使用的道路、橋梁的損壞情況;
3)桿塔與拉線情況,桿塔是否傾斜,固定部位是否松動,有無裂紋、銹蝕現象,拉線及部件松弛、斷股、抽筋、張力分配不均等情況;
4)導線及避雷器的情況;
5)絕緣子和瓷橫擔的情況;
6)防雷設施是否正常;
7)接地裝置是否可靠、安全;
8)附件及其它部件情況。
7、故障巡視中,巡線員應將所分擔的巡線區段全部巡完,不得中斷或遺漏。對所發現的可能造成故障的所有物件均應收集帶回,并對故障現場情況作好詳細記錄,以作為事故分析的依據和參考。
8、桿塔傾斜、橫擔歪斜允許范圍如下表:
9、鐵塔主材彎曲度不得超過 5/1000。
10、預應力鋼筋混凝土桿不得有裂紋;普通鋼筋混凝土桿保護層不得腐蝕脫落、鋼筋外露,裂紋寬度不得超過0.2毫米。
11、單片絕緣子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
1)瓷裙裂紋、瓷釉燒壞,鋼腳及鋼帽有裂紋、彎曲、嚴重銹蝕、歪斜,澆裝水泥有裂紋;
2)瓷絕緣子絕緣電阻小于30兆歐;
3)分布電壓值為零。
12、直線桿塔絕緣子串,順線路方向偏斜不得大于15度。
13、導線連接器有下列現象,即為不合格:
1)與同樣長度導線的電壓降或電阻比值大于2,兩半管的電壓降或電阻比值大于2;
2)連接器過熱;
3)運行中探傷發現爆壓管內鋼芯燒傷斷股,爆壓不實。
14、導線、避雷線的弛度誤差不宜超過+6%或-2.5%;三相不平衡值:檔距為400米及以下時,不得超過200毫米,檔距為400米以上時,不得超過500毫米。
15、相分裂導線水平排列的弛度,不平衡值不宜超過200毫米,垂直排列的間距誤差不宜超過+20%或-10%。
七、消弧線圈運行規定
1、消弧線圈的投入、停用操作,應按調度命令進行。
2、線路發生接地故障時,不得停用消弧線圈。
3、當系統發生單相接地故障時,應檢查接地補償裝置的響聲情況,若時間較長應注意消弧線圈的溫度,不得超過其允許值(85℃)。
4、消弧線圈的操作,只允許在線路無接地的情況下進行。
5、消弧線圈運行中的檢查,應按照變壓器的有關規定執行。
6、正常運行時,我廠消弧線圈應在自動補償狀態;在手動補償狀態時,消弧線圈應采用過補償運行,不允許全部償和欠補償運行。
7、在接地補償裝置上有工作時,必須斷開電源開關及相應的刀閘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工作,如只在消弧電抗器上工作可拉開中性點上的單極刀閘,做好安全措施才可工作。
八、電容補償裝置運行規定
1、常見電容補償裝置有分組投切和固定容量電容器兩種,詳細技術參數見有關說明書。
2、工頻過電壓能力見電容器說明書,說明書未作說明的按下表執行。
3、1.20Un、1.30Un 及其對應的運行時間總共不應超過 200 次。
4、電容器允許在由于電壓升高及高次諧波造成的有效值為 1.3 Ie的穩定過電流下運行。
5、電容器的容量偏差不超過額定值的-5%-+10%,三相中任何兩個線路端子之間測得的最大與最小電容之比值不超過1.05。
6、在使用環境溫度內電容器在額定容量下連續運行時,其內部油溫不超過65℃。
7、高壓套管爬電距離不小于350mm。
8、電容器的在運行中的檢查項目與變壓器相同。
9、電容器在運行中一旦出現報警、跳閘等情況,應查明原因,在未查明原因前,不得重新投入運行。
10、電容器從電網切除后,雖已自動放電,但在人體接觸其導電部位前仍需用接地線可靠接地。
11、電容器下部的油閥只有在必須換油的情況下才能開啟,否則不得隨意開啟。
12、總變應根據110KV進線功率因數的變化適當投切電容器補償組數,保證功率因數在 0.90~0.99。
13、當母線電壓超出1.1倍額定電壓時,應將電容器退出運行。
14、電容器組的巡視檢查項目
運行中電容器組應進行日常巡視檢查和定期停電檢查,并在發生斷路器跳閘、熔斷器熔斷等現象后,進行額外的特殊巡視檢查,具體為:
1)電容器組日常檢查時,夏季日常檢查應安排在室溫最高時進行,其他時間則可在電網電壓最高時進行,必要時也可短時停電檢查。檢查的項目有:
(1)電容器的外殼有無膨脹;
(2)有無漏油、滲油現象;
(3)有無異音和火花;
(4)試溫臘片有無熔化;
(5)熔斷器是否熔斷,并且觀察放電指示燈是否熄滅,觀察記錄電壓表、電流表、溫度表的讀數并記錄。
2)電容器的定期檢查可每月進行一次。檢查項目除上述內容外,還要檢查各部螺絲松緊,放電回路是否完整;清除風道的灰塵并清掃電容器外殼,絕緣子及支架等處的灰塵;檢查外殼地線;檢查電容器組繼電保護的動作情況;檢查斷路器饋線等。
3)在發生跳閘、保護熔斷器熔斷后和室外電容器組在遇雷、風、雨等惡劣天氣時,應進行特殊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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