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電子專務李在镕將于周五(11月17日)對財務欺詐和股價操縱等三星子公司之間規模達80億美元(約2.8萬億韓元)的2015年合并及瀆職嫌疑進行最后審判。
通過此次審判,將查明李在镕此前被判單獨有罪并被赦免后,到2022年為止能夠鞏固三星支配力的法律上的違法性。
檢方將在周五的公審中出席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以確定2015年合并相關的李在镕及其他前三星管理人員的刑量。這起合并事件幫助李在镕進一步確保了對三星電子的支配權。
檢察官指控李在镕等時任高管,在三星集團關聯公司Samsung C&T、Cheil Industries的合并中,操縱股價、以犧牲少數投資者的利益為代價謀取利益。
包括李在镕在內的管理人員和普通職員否認非法行為說:“檢察機關提出疑惑的合并和會計處理是正常經營活動的一環。”
該事件的審判將從2020年開始,下級法院的判決最晚也將在2024年初下達。
李在镕此前因涉嫌賄賂韓國前總統樸槿惠而被判有罪,2017年至2021年入獄18個月,2021年假釋,2022年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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