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7月31日,永太科技與寧德時代簽署物料采購協議(以下簡稱“原協議”),明確了雙方在六氟磷酸鋰、雙氟磺酰亞胺鋰(LIFSI)及碳酸亞乙烯酯(VC)三大產品(合稱為“原材料”)中的交易模式及價格等細節問題。
直至2024年1月9日,永太科技向外宣布公司與寧德時代已經敲定《物料采購補充協議》。此項新的補充協議不需要經過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同時也并未構成任何形式的關聯交易以及滿足《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中所定義的重大資產重組狀況。
根據這份補充協議,寧德時代在2024年及2025年需分別向永太科技采購至少10萬噸不同型號的電解液。補充協議實施之后,原協議中原材價格對比標準失效,而原材料價格則需依據市場實際情況雙方協商制定。寧德時代向永太科技購入的電解液價格亦應參照永太科技參與招標的相關規定和價格邏輯來制定。另外,永太科技特定指派其附屬子公司“浙江永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作為供應商向寧德時代提供電解液。
永太科技聲明,自原協議簽訂之日起,公司已全力推動鋰電池材料上下游產業鏈的全面部署,成功實現了包括上游鋰鹽、添加劑以及下游電解液在內的完整產業鏈的構建。此次補充協議達成后,公司將向該核心客戶供應的貨品轉換成更側重于下游電解液產品,從而更好地發揮公司在整個新能源電解液材料領域的產業鏈優勢,深度優化產業鏈各個環節整合效益,進一步提升整體競爭力,進而穩住公司在行業內的領先地位以及市場占有率。
-
電解液
+關注
關注
10文章
849瀏覽量
23155 -
產業鏈
+關注
關注
3文章
1351瀏覽量
25757 -
寧德時代
+關注
關注
21文章
1198瀏覽量
48296
發布評論請先 登錄
相關推薦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