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業光伏開發模式分為業主自投、第三方投資、合資投建等形式。
01業主自投
業主在自有的廠房屋頂上投資建設光伏電站,所發的電一般自發自用,余電上網。
在投資成本方面,“業主自投”模式下業主投資金額相對較多,按照目前的市場行情看,1MWp光伏項目的投資總額在300萬左右,業主可以選擇融資一部分資金。在電站建設方面,業主可以選擇一家有資質的EPC(項目總承包)來承接電站建設。
在收益方面,“業主自投”模式下業主收益最高,若廠房為業主使用,業主的收益是企業節約的電費加上賣電所得的電費。若廠房被業主租賃出去,業主的收益即為企業繳納的電費減去業主繳給電網公司的費用。
02第三方投資
目前主流的第三方投資是EMC(合同能源管理),第三方租賃業主屋頂,同時給電價打折,而業主不需要投入資金同時享有電價優惠。第三方通過收取上網電量電費和業主使用部分的打折后的電費獲取收益。
近兩年央國企重點投資工商業光伏,同時央國企對光伏的收益率要求不高,折扣電價最低能到五六折,這對于用電需求比較大的業主來說收益較高。
在能源管理協議中一般會約定以下事宜:
(1)電價:使用分時電價結算模式(分時電價以基準電價為基礎打XX折)或固定電價結算模式。
(2)因光伏發電獲得的碳排放指標(CCER)等相關權益的交易權及收益的歸屬方。
(3)損失和賠償:人為停電、未如約支付電費、屋頂損壞等情況的賠償。
注:多地區調整分時電價,如山東、湖北等地,對項目的投資收益產生影響,需要根據當地政策調整財務測算模型。
03合資投建
投資方與其他合作方共同投資建設光伏項目,并共享項目的收益。合作方可以是政府、企業或其他投資者,根據合作協議共同承擔項目建設和運營的責任和風險。因為整體投資成本的下降,此種模式運用逐漸減少,在一些復雜項目上仍會有應用。
以上介紹了3種工商業光伏開發模式,小固再介紹下工商業光伏項目模式,有EPC模式、BT(BOT)模式等。
04EPC模式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承包商負責工程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安裝的全過程。EPC還有多種衍生和組合,譬如E+P+C、E+PC、EPC+O(運營)、EPC+F、EPCm、EPCs、EPCa等;
從光伏項目各環節來看,EPC的利潤空間還是非常不錯的。EPC總包在條件許可下,也可以把工程安裝輔材分包給小E,總包可以與分包簽訂相關合同。
以下是EPC近期中標價格,供大家參考;
05BT模式
BT(Build-Transfer)是指“建設-移交”模式,業主與投資建設方簽訂BT協議(也稱回購協議),由BT方負責項目的融資和建設,在規定時限內將竣工后的項目移交給業主,經驗收合格后,業主根據BT協議分期向BT方支付項目總投資及合理回報,可以有效隔離項目建設期的風險。BT也是收購模式中的一種,一般央國企沒有那么多開發精力,可以通過對應模式收購一部分電站資產。
小結
工商業項目資源越來越搶手,多方都涉足開發這個重要環節,譬如投資方的“投資+開發+運營”模式、EPC的“開發+建設”模式,同時有些業主、設備制造商也轉型為開發方。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與資源爭奪,各方正通過不斷創新合作模式、優化產業鏈,共同推動工商業光伏項目開發向著更高效的方向發展,以期在綠色經濟轉型的浪潮中搶占先機,實現共贏。
審核編輯 黃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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