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報道,2024年3月14日印度財政稅收局公布的第05/2024-Customs(ADD)號通告明確表示,遵從印度商業與工業部在2023年12月28日確定的對源自或進入中國的太陽能電池組件EVA塑料片進行首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的建議,將持續對中國涉案產品施加5年反傾銷關稅。
被涉及到的制造商常州斯威克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反傾銷稅率定為每公噸590美元,而來自中國的其他制造商則需繳納每公噸897美元。此措施自本通告正式在官方公報發表之日開始正式執行。
此前,在2018年4月4日,由于印度本土公司RenewSysIndiaPrivateLimited提出相應申請,印度商工部已對來自中國、馬來西亞、沙特阿拉伯、韓國及泰國的太陽能電池組件用EVA塑料片展開了反傾銷調查。直到2019年2月21日,該部門對中國、馬來西亞、沙特阿拉伯和泰國的相關產品作出肯定性反傾銷終裁,并建議對以上各國實施反傾銷稅;同時,對韓國的涉案產品作出否定性終裁,終止對其實施反傾銷措施不予采取相關行動(詳情可見第15/2019–Customs (ADD)號通報)。
同年3月29日,印度財政部做出決定,對來自中國、馬來西亞、沙特阿拉伯、泰國的相關產品施加持續5年的反傾銷關稅,其中,中國的反傾銷稅率范圍在每公噸537~897美元之間;馬來西亞為每公噸953美元;沙特阿拉伯在每公噸1338~1559美元之間;泰國的反傾銷稅率在每公噸1141~1529美元之間(詳見第15/2019–Customso (ADD)號通報)。
再溯至2023年9月20日,印度商工部同樣是因為RENEWSYS INDIA PRIVATE LIMITED的請求,對中國的太陽能電池組件用EVA塑料片啟動了首輪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本次調查確定的傾銷調查期從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共計12個月),損害調查期包括從2019年至2020年、2020年至2021年、2021年至2022年以及傾銷調查期間。涉案產品對應的印度海關編碼為390130、392010、392062、392099和392190;2023年12月28日,印度商工部對此案作出了肯定性的反傾銷終裁。涉及的產品印度海關編碼為39201011、39201019、39201099、39206190、39206290、39209919、39209939、39209999、39209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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