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3 月 20 日,飛凱材料公布消息,自 2021 年 6 月起,其與其子公司與鑫邁迪、指定供應商棗莊睿諾電子及棗莊睿諾光電搭建貿易網絡,進行多樣化業務合作。其主要商業模式是:飛凱材料及其子公司向鑫邁迪采購產品后出售給棗莊睿諾電子及棗莊睿諾光電,后者依據合同條款向其支付相應款項。然而,2023 年末,全資子公司晶凱電子發現棗莊睿諾電子和棗莊睿諾光電拖欠其貨款達 2.02 億元人民幣,增長幅度巨大,導致資金占用問題嚴重。出于安全考慮,晶凱電子切斷此合作關系,督促對方償還欠款。
此后,應付款方未按時支付款項,經多項調查,晶凱電子逐漸發現該項貿易運營出現異常狀況,有可能陷入合同詐騙困境。因此,在 2024 年 3 月,向安慶市公安局報案,并于同月 15 日獲得立案決定。面對此事,飛凱材料與晶凱電子正全力協助警方展開深入調查,力求降低損失。
與此同時,飛凱材料發布的《2023 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顯示,由于安徽晶凱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曾在前段時間與公司 A 達成的貿易合作可能卷入合同詐騙事件,飛凱材料面臨大額資產減值損失的風險。為此,修正先前發布的業績預告,從原先預計的凈利潤同比下降 40%-55%,調整到同比預降 64.48%-76.32%,預計利潤也從 19,555.74 萬元-26,074.31 萬元下調至 10,290.09 萬元-15,435.1 萬元;扣非凈利潤則從 13,263.86 萬元-19,782.44 萬元下調至 4,339.08 萬元-6,508.60 萬元,同比預降亦同步下滑到 84.98%-89.99%。
針對以上事宜,3 月 20 日,飛凱材料收到了創業板發來的關注函,要求其澄清以下問題:
1.請簡述該公司與鑫邁迪、睿諾電子和睿諾光電等實體簽署多個貿易合同的背景、原因,具體交易的經濟意義,是否具有合理的商業邏輯,以及潛在的財務支持風險。
2.詳述至今為止公司遭遇合同詐騙的具體情況,具體涵蓋具體業務領域、涉及商品、涉案罪行性質、發現途徑、資金規模、揮霍渠道、案件進度、對公司過去三年財務和會計科目產生何種影響。
3.結合此次合同詐騙及資金支付審批流程等問題,闡述為何內部控制機制無法有效規避貿易業務中的潛在風險,并進一步自查合同簽訂和資金支付審批過程中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效果,是否存在重大缺陷,以及公司是否隱瞞了其他合同所藏匿的風險因素,可能帶來哪些不利影響以及擬定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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