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內蒙古日報》報道,4 月 28 日,《內蒙古自治區汽車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正式發布。該方案詳細規定了補貼范圍與標準,IT之家對此進行了梳理:
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個人消費者若將其名下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報廢,并在自治區內各盟市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汽車銷售機構購買新車,開具當地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完成本地登記上牌后,即可申請一次性購車補貼。
對于報廢上述兩類舊車并購置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者,可獲得每輛 12000 元的補貼;而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置 2.0L(含)排放標準以下燃油乘用車者,則可申請每輛 9000 元的補貼。
補貼申領流程如下:
符合條件的個人消費者需在 2025 年 1 月 10 日前,通過登錄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網站或使用“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向補貼受理地(即《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地)提出補貼申請,并提供相關資料。
經過審核,確認信息真實且完整,符合補貼條件者,將被批準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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