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GB/T 18487.1-2023標準發布
自2023年9月新版充電樁國家標準《GB/T 18487.1-2023 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系統 第1部分:通用要求》發布以來,各大充電樁企業對此表現出了高度關注。這一新版標準標志著電動汽車充電技術的又一次重大進步,并為企業指明了未來技術升級的方向。
2024年4月1日,中國質量認證中心CQC發布了關于執行新版標準和認證規則的通知,涉及電動汽車非車載充電機、電動汽車用纜上控制與保護裝置(IC-CPD)以及電動汽車交流充電樁。這一通知標志著新國標GB/T 18487.1-2023認證工作的正式啟動,同時舊版標準的認證工作將不再繼續。對于已獲舊版認證的企業,通知給予了一年的緩沖期進行產品符合性改進和補充認證測試。
二、GB/T 39752—2023標準的發布與意義
由國家能源局組織起草的強制性國家標準GB/T 39752—2023《電動汽車供電設備安全要求》于2024年7月24日發布,并將于2025年8月1日實施。該標準旨在統一電動汽車供電設備的安全規范,推動電動汽車及其配套設施的健康、有序發展,確保設備的安全、可靠運行,并保障使用人員和周圍環境的安全。
該標準適用于各種類型的電動汽車供電設備,包括額定輸出電壓為1000V AC或1500V DC及以下的設備,涵蓋了充電模式2、3和4的充電設備。其制定基于GB/T 39752—2021版本,并進行了修訂,以增強安全性和可靠性。
1.新國標充電樁漏保要求
在中國國家標準(國標)中,關于漏電保護的要求已逐步與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的歐洲標準(歐標)相接軌。具體而言,在國標條款11.3.1中明確規定,電動汽車供電設備的剩余電流保護裝置需具備以下功能:能夠保護交流剩余電流、脈動直流剩余電流,以及檢測并保護6mA及以上大小的平滑直流剩余電流。這一規定旨在提升充電設施的安全性能,確保用戶在充電過程中的安全。
2.強制性國家標準充電樁漏保要求
三、GB/T 39752—2023的適用范圍
GB/T 39752—2023標準適用于各種類型和規格的電動汽車供電設備,包括但不限于家用充電設備、公共充電站中的快速充電設備以及半快速充電設備。它特別關注于額定輸出電壓不超過1000V AC或1500V DC的供電設備,并覆蓋了從充電模式2到充電模式4的各類設備。此外,該標準還適用于與電動汽車供電設備配套使用的控制系統、通信接口以及安全保護裝置等,確保整個充電系統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四、強制標準的定義與重要性
強制標準,也稱為強制性國家標準,是由國家標準化主管機構批準發布,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標準。這類標準通常涉及國家安全、人身安全、健康、環境保護和公共利益等方面,必須強制執行。
以GB/T 39752—2023為例,它是國家權威機構制定并強制實施的,對電動汽車供電設備的安全性能等方面做出統一、嚴格規定的技術標準。任何相關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以確保供電設備的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安全和公共利益。
五、新版標準對國內充電樁的提升
新版標準對剩余電流保護器的要求更為嚴格,特別是在漏電保護方面。與舊版標準相比,新版標準不僅要求符合A型剩余電流保護,還增加了對6mA及以上平滑直流的檢測和保護功能。這一變化旨在降低由持續接地故障電流引發的火災風險。
新版標準中的11.3.2條款對直流充電樁在交流側主回路和控制電流交流回路的剩余電流保護提出了具體要求,與11.3.1條款中對于交流設備的漏電保護要求保持一致。然而,這一要求并非直流充電樁的強制標準,在具備足夠電氣防護措施的前提下,可以不配備相關保護模塊。但為了防止直流充電樁的供電網側缺乏剩余電流保護功能,應在控制電源交流回路安裝額外的剩余電流保護器。
此外,對于額定功率小于20KW的直流充電樁,在外部供電輸入側安裝符合要求的剩余電流保護器時,無需在內部額外安裝相關保護器。這一規定既保證了充電設施的安全性能,又兼顧了小直流充電樁的實際應用需求。
審核編輯 黃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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