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一直以來,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加強與國家電網公司溝通,就推進“蒙電外送”等重大問題達成共識。國家電網公司充分考慮內蒙古電力外送需求,將內蒙古電網發展納入電網總體規劃之中。
加快配套電源點建設 釋放特高壓更大效能——訪全國人大代表、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波
記者:內蒙古自治區能源資源豐富,請介紹一下目前內蒙古能源結構調整方面的情況。
王波:今年兩會期間,我繼續關注能源結構調整方面的內容,重點關注特高壓建設。一直以來,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加強與國家電網公司溝通,就推進“蒙電外送”等重大問題達成共識。國家電網公司充分考慮內蒙古電力外送需求,將內蒙古電網發展納入電網總體規劃之中。內蒙古積極加快特高壓電力外送通道建設,納入國家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四交四直”特高壓工程中,有“兩交兩直”(錫盟—山東、蒙西—天津南交流,錫盟—泰州、上海廟—山東直流)的起點都在內蒙古并已全部竣工投產。此外,內蒙古境內已竣工錫盟—勝利交流、扎魯特—青州直流“一交一直”特高壓工程。目前,內蒙古自治區境內已建成投運“三交三直”共6條特高壓線路。
同時,針對特高壓工程建設的配套電源工程也在高效推進。2017年,500千伏扎魯特—科爾沁、扎魯特—吉林線路工程建成投產,500千伏扎魯特—興安、科爾沁—阜新、齊南—興安線路工程按計劃快速推進。特高壓工程和配套工程數量均處于全國前列,內蒙古自治區已成為我國特高壓建設的重要場地,也是中國能源互聯網、跨國聯網的重要組成部分。
按照國家電網公司的長遠規劃,特高壓工程建成后既能滿足東中部能源需求,緩解霧霾問題,又能有力拉動內蒙古自治區經濟增長、促進就業,在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同時,還對國家建立綠色低碳能源供應體系,實現全國范圍資源優化配置,保證能源供應安全,促進節能減排、改善經濟發達地區空氣質量、加快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保持邊疆穩定、民族和睦、實現全面小康具有重要意義。
記者:您認為特高壓建設對內蒙古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有哪些?
王波:內蒙古是國家重要的能源基地,煤炭、風能、光能儲量豐富,全區煤炭累計勘察估算資源總量8249.65億噸,其中查明的資源儲量為3950.41億噸;風能總儲量13.8億千瓦,技術可開發量3.8億千瓦,占全國的50%。國家規劃的9個煤電外送基地中,鄂爾多斯盆地和內蒙古東部兩大基地均位于內蒙古自治區。
近年來,內蒙古煤炭產量一直居全國第一。產能增大、用量跟不上,日益成為內蒙古煤炭產業發展的瓶頸。我認為,建設特高壓是內蒙古實現建成面向全國的清潔能源輸出基地目標的必然選擇。根據測算,內蒙古境內已竣工的“三交三直”特高壓工程能夠新增內蒙古電力外送能力4400萬千瓦左右,年輸送電量2000億千瓦時,初步估算,年就地轉化標準煤約6000萬噸,直接帶動各類電源投資1200億元以上,在有力推動內蒙古能源和電力工業蓬勃發展的同時,也對拉動內蒙古自治區GDP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
特高壓的作用顯而易見,目前橫貫東西、縱貫南北的特高壓工程已經建成,但是效能沒有得到完全發揮。因為特高壓配套的電源點工程相對滯后,就像南水北調的運河已經修好了,南方的水源接不到運河里去,運河不能“滿功率”運行,就不能物盡其用了。
記者:您用“運河缺水源”來比喻“特高壓缺電源”,這就是不能滿功率運行的原因嗎?
王波:導致特高壓不能滿功率運行的原因,可能與我國電力市場機制、跨區電力交易,以及用電需求起伏等有關,但是最重要的還是特高壓的相關配套電源的建設規模沒有達到特高壓輸送能力的要求造成的。
我們知道電力系統的發、輸、變、配、用等環節需要實時平衡,除抽水蓄能外,目前電力還難以大規模儲存。而且電網和電源要配套,才能保證輸電通道高效運行。因此,特高壓項目沒有滿負荷運行只是我國現階段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的一個表象,并不影響特高壓電網建設的實際需求和前景。與此同時,世界級的重大工程特高壓的投產,肯定也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在剛投產的一段時間,是輸電能力逐步提升的過渡期,但是,我認為這個過渡期不能太長,太長就是浪費資源。
內蒙古境內已經建成“三交三直”特高壓工程。這些工程的建設目的就是將內蒙古富余的電送往華北、華東負荷中心,產生更好的經濟效益。按照國家電網公司規劃,錫盟特高壓交直流外送工程輸電總容量1760萬千瓦,配套火電730萬千瓦、風電700萬千瓦,2018~2019年才能陸續投產,這些配套電源明顯滯后特高壓電網工程1~3年,使特高壓通道輸送能力難以充分發揮。
記者:在當下的大環境下,您覺得應怎樣推進特高壓配套電源建設?
王波:在全國兩會前,我從國網蒙東電力了解了情況,目前,內蒙古境內“三交三直”特高壓工程的配套工程都在有序建設中,±800千伏扎魯特換流站配套500千伏輸變電工程4項,分別是扎魯特—興安、齊南—興安、科爾沁—阜新、馮屯—嶺東;錫盟換流站配套工程3項,蒙能、華潤、京能電廠送出工程等都將在今年投運,這將提升特高壓通道輸電能力。
據我了解,到2020年,我國東中部需要新增區外來電2.0億千瓦,東中部省區存在巨大的電力需求,而內蒙古能源資源稟賦豐裕,有巨大的電力供應能力。內蒙古自治區規劃2020年全區電源裝機新增1.67億千瓦,其中火電裝機1.2億千瓦、風電裝機3400萬千瓦以上、光伏發電裝機1300萬千瓦,其中絕大多數需要通過外送消納。
按照國家電網公司的規劃,接下來,將進一步加大內蒙古特高壓建設的投入力度。目前內蒙古竣工投運的特高壓工程達到“三交三直”,后續納入規劃、需要加快推進的還有西縱、中縱及中蒙聯網工程。屆時,內蒙古外送能力將進一步提升,切實打造內蒙古電力輸送大通道,保障內蒙古能源大規模開發和外送需要,實現清潔能源在更大范圍內的優化配置。
內蒙古特高壓建設規模的持續擴大已在眼前,特高壓配套電源的建設已經跟不上特高壓建設的節奏。我建議,針對特高壓工程的輸電能力來設計配套電源建設,增大配套電源的建設規模,同時要將特高壓配套電源建設和對應的特高壓工程一同納入到國家“十三五”能源電力規劃之中并盡快核準建設,讓特高壓的輸電能力得到充分發揮,讓特高壓釋放更大的經濟社會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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