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風機或風電場的可利用率,想必大家再熟悉不過了,現在通過對比向大家介紹一個新的“可利用率”,這一新指標已在歐洲陸上風電成熟應用,并正在向海上風電應用發展。
1、發電小時可利用率(Hour Availability)
這是我們所熟悉的可利用率指標,以時間為統計對象,根據將外部原因導致停機視為可用和不可用,區分為綜合發電小時可利用率(GHA)和技術發電小時可利用率(THA)。
1.1 綜合發電小時可利用率(GHA,Gross Hour Availability)
1.2 技術發電小時可利用率(THA, Technical Hour Availability)
注:
總時間:統計時長,如一年為8760小時
風場原因停機時間:指風場內部,因運維、故障等原因導致的停機時間,可包括風機和BOP的計劃及非計劃停機維護時間
外部原因停機時間:指除風場內部原因外引起的風機停機時間,如環境條件(高風速、結冰、極端氣溫)、電網限發、接入系統故障等風場不可控因素
2、發電量可利用率(Energy Availability)
以發電量為統計對象,也根據將外部原因導致停機視為可用和不可用,區分為綜合發電量可利用率(GEA)和技術發電量可利用率(TEA)
2.1 綜合發電量可利用率(GEA, GrossEnergy Availability)
2.2 技術發電量可利用率(TEA, Technical Energy Availability)
注:
實際發電量:風電場關口計量表度數
風場原因發電量損失:指風場內部,因運維、故障等原因導致的發電量損失計算值,與發電小時可利用率中的統計規則相同
外部原因發電量損失:指除風場內部原因外引起的發電量損失計算值,與發電小時可利用率中的統計規則相同
發電量損失計算值:根據機艙及場內的測風設備采集數據,并參考其他風機的發電量進行計算
3、采用發電量可利用率指標的意義
將風場運維目標由提高風機可運行時間轉變為提高風機可發電量。通俗來講,就是讓風機盡可能運行在風速條件好的情況下。
3.1 對開發商的好處
前期開發:風機運維合同中鎖定發電量可利用率指標可提高發電量預測準確性,降低項目投資風險
后期運維:以發電量可利用率指標作為風機運維方考核指標,可指導運維決策,提高運維效益
3.2 對運維方的要求
根據對環境條件(風速、氣象等)的預測,對已定維護計劃進行靈活調整,以達到最優發電量要求;對故障搶修進行成本與收入比較,以達到最優經濟效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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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關注】這種風電場可利用率 你知道嗎?
文章出處:【微信號:smartwindnetwork,微信公眾號:智慧風電網】歡迎添加關注!文章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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