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對于近日熱議的“投票風波”,聯想集團董事長楊元慶今晨在朋友圈表示,“本就一個有關技術標準的投票,竟能在兩年后硬給炒成一個愛國的話題。好吧,愛國,咱也絕對經得起考驗!但問題是,如果真給技術標準貼上愛國標簽,它還能夠在國際市場上暢通無阻嗎?”
對于近日熱議的“投票風波”,聯想董事長楊元慶回應稱“愛國咱絕對經得起考驗”。
聯想集團董事長楊元慶今晨在朋友圈就“5G標準投票”發聲稱:“本就一個有關技術標準的投票,竟能在兩年后硬給炒成一個愛國的話題。好吧,愛國,咱也絕對經得起考驗!但問題是,如果真給技術標準貼上愛國標簽,它還能夠在國際市場上暢通無阻嗎?”
楊元慶在朋友圈里轉發的這篇文章題為《詳細揭秘:兩年前的“5G投票”,聯想究竟做了什么?》,表達了“技術無國界”的主導思想,文章來源“三易生活eLife”也援引聯想方面相關人士回應稱,“希望業界不要在這個狹隘的層面上評價創新技術”。
文章詳細復盤了兩年前的會議上各大科技公司討論方案和投票的過程:
2016年8月第一次會議:三種標準被提出,技術爭論很激烈
關于5G移動寬帶 信道編碼的三大標準,爭論的源頭來自于2016年8月的3GPP第86次會議。在這次大會上,LDPC、Polar和Turbo三種編碼方案被正式提出。
從官方會議紀要中,我們可以看到此時三大陣營的支持方和后來流傳的并不一樣。為了讓大家看得更清楚,我們稍微統計了一下:
LDPC方案(第一次會議):高通牽頭,支持者包括三星、諾基亞、中興、聯發科、英特爾、夏普、vivo、OPPO、小米,以及美日韓的主要電信運營商。
Polar方案(第一次會議):華為牽頭,支持者包括華為海思、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展訊、以及少數歐洲和美國的電信運營商
Turbo方案(第一次會議):LG牽頭,支持者包括愛立信、NEC、法國橘子電信(這貨在Turbo和Polar上兩頭下注)等少數代表
值得一提的是,很多人以為3G、4G時代是高通獨霸天下,其實不然——3G、4G時代采用的反而是5G時代“小眾”的Turbo編碼方案,當時的LDPC還處于完善期,而Polar更是還在理論階段……
在這場被很多媒體忽視了的第一次會議上,各方并沒有進行表決。但卻發生了非常熱烈的技術討論。
有趣的是,從3GPP的會議記錄來看,實際上高通、三星、華為、中興、LG等也都并非固執于自己的“陣地”,而是同時參與了多個方案的技術評估和討論。這背后的原因,除了3GPP本身濃厚的技術氛圍外,其實也因為在5G時代,大家基本上都是在技術和專利上“多方下注”。
比如高通既有LDPC的部分專利,也有Polar的部分專利,反之,華為主導Polar,也同樣參與了LDAC的建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并不像3G、4G時代那樣存在著明確的專利墻或者獨占情況。
2016年10月第二次會議:投票開始,聯想出場?
在這次的會議上,上次提出的三種5G編碼方案的技術爭論仍然在持續,但是和第一次會議相比,第二次會議發生了大量的“變故”。
其一,是三種方案的支持者開始相互攻訐,從單純炫耀自身技術的先進性,變成了指責其他方案的技術短板,在這個過程中,LDPC的確在技術層面上占據了上風。
其二,是三種方案本身的支持者陣營發生了很大的改動,具體來說如下:
LDPC方案(第二次會議):華為、高通、NTT、三星、愛立信、LG、NEC、索尼都為之站臺
Polar方案(第二次會議):只剩下了華為、華為海思
Turbo方案(第二次會議):已經基本沒有支持者了
在各方唇槍舌劍一番之后,會議的議題就此發生了關鍵性的改變:從到底是要哪一種5G數據編碼方案,變成了大家到底需要幾種5G數據編碼方案。而這一次,也正是在網上被傳得神乎其神的“第一次投票”。
這個時候,各方陣營再次發生了奇怪的分裂:
1.只需要LDPC:愛立信、索尼、夏普、諾基亞、三星、英特爾、高通、聯想、富士通、摩托羅拉移動,再加上幾家日韓為主的電信運營商
2.只需要Polar:華為
3.需要LDPC,但也兼顧Turbo碼:LG、IMT、NEC、富士通、法國橘子電信
4.需要LDPC,但也兼顧Polar碼:中興、聯發科、努比亞、小米、OPPO、展訊、再加上其他幾家。
由于“唯Polar派”只有華為一家,到了實際的投票階段,華為主動棄權。此時陣營1和陣營4幾乎旗鼓相當,最終的結果是兩邊暫時各讓一步:初步決定在5G數據傳輸的“長碼”部分使用LDPC,同時留下了一部分“短碼”空間待定。至此,LDPC可說是小勝一場。
在這次的投票中,聯想是否有表態支持LDPC?顯然是有的,但是從整個陣營分部來看,這種表態對于投票結果是否有決定性影響呢?應該說,沒有。至于為什么筆者敢肯定沒有,大家只要知道3GPP的投票并不是“一人一票”,而是有權重的概念,應該就能明白了。
2016年11月第三次會議:塵埃落定,團結的勝利
在上一次的會議中,已經決定了5G移動寬帶的數據傳輸部分部分采用LDPC方案,從而留下了兩件事待定,一是數據信道中,“剩下的部分”采用何種方案,另一點則是除了數據傳輸之外,用于網絡控制的信道采用何種方案。
由于LDPC在前一次的會議中,已經拿下了5G移動寬帶數據信道的大部分份額,因此,在剩余的“短碼”部分,競爭就變得異常激烈了。這一次,除了沒什么存在感的Turbo碼陣營之外,LDPC和Polar碼陣營都拉上了大量“盟友”:
LDPC方案(第三次會議):三星、阿爾卡特朗訊、上海貝爾、愛立信、英特爾、三菱電子、摩托羅拉解決方案、NEC、諾基亞、KDDI、高通、夏普、SK電信、NTT Docomo、T-Mobile、Verizon……總共約33家
Polar方案(第三次會議):華為、華為海思、宏碁、ADI、貝爾移動、博通、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聯想、Marvell、聯發科、摩托羅拉移動、努比亞、OPPO、東芝、vivo、小米、中興……總共59家
可以看到,由華為主導的Polar方案這次明顯是有備而來,而且聯想也的確在這一輪投票給了華為沒錯。但是,由于Polar的支持者們所占的投票權重不夠高,因此最終結果還是由LDPC碼拿到了5G移動寬帶數據信道的全部份額。
這樣一來,Polar碼唯一的希望就只剩下5G移動寬帶控制信道一途。在最終的這一次表述和投票中,中國企業(包括聯想以及其他的全球盟友們)展現了真正的團結。
其實,從技術上來講,5G數據信道追求的是傳輸速率,主要都是大型封包,這一塊LDPC的性能的確有明顯優勢(這也是為何第一次投票,LDPC極其順利拿下數據信道長碼部分的原因)。
而對于5G控制信道來說,本身傳輸的數據量小,比起速度更注重可靠性,就恰好是Polar碼的拿手部分了。
最終,Polar碼在本身有技術優勢,加上中國廠商們的集體支持下,成功被確立為5G移動寬帶控制信道的國際編碼標準。
這,就是近日又被炒作起來的,2016年3GPP三場會議的完整過程。
關鍵問題來了,聯想扮演了怎樣的角色?
用最簡單的一句話概括的話,其實聯想在整個三場會議中,基本上沒起到什么作用。它并沒有獨自發表技術成果。也沒有獨自為某一個標準站臺。
而從三次投票的結果來看,聯想參加了全部的三次投票,在第一次投票(究竟一種還是多種編碼制式)的時候投給了LDPC,之后的兩次投票(數據信道短碼制式、控制信道制式)中則全部投給了Polar。
總結一下就是:聯想在大家都不看好Polar的時候,選了高通和華為當時都力挺的LDPC,而在中國企業團結起來支持Polar的時候,也跟著一起挺了一把華為。
這個結果,其實就能看出和互聯網上瘋傳的某些說法,其實是有著很大的差異的。
就在今日早間,聯想官方發表了正式回應,主要表明兩點:
① 聯想及旗下的摩托羅拉移動,在相關投票上所投的都是贊成票;
② 聯想一直支持中國5G技術的發展,并全力推動5G技術和相關產品的研發。
或許,比起單純的diss聯想或者舊事重提,這樣的結論更加真實客觀,無疑也更加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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