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美國解除禁令協議的要求,中興通訊已基本上完成了董事會高管的大換血。7月5日晚,中興通訊發布公告稱,同意不再聘任趙先明為公司總裁,同時聘任徐子陽為公司新任總裁,且聘任王喜瑜、顧軍營、李瑩為公司執行副總裁,李瑩兼任公司財務總監。7月6日中興管理層完成交接。
中國知識產權的鹽堿地
據了解,印度針對瑜伽姿勢申請了1500種版權和專利,其目的在于阻止自己的這一歷史遺產被其他國家任意利用。
從全球范圍來看,主張知識產權不僅僅是對產權本身的保護,更是成為產業整合的工具,印度之所以重視瑜伽的知識產權,主要是看到了其巨大的產業價值。隨著數字化轉型、全連接世界和各種新材料、新技術的發展,新一輪的技術浪潮正在席卷全球,不少國家和企業都在著手這些方面知識產權的全球布局,在這樣一個新時代,我們能不能在這一輪的全球化過程中取得優勢,關鍵要看我們技術能力積累、保護戰略和制度的建立,以及全球布局的能力。
產權現狀:為了獲得高新技術資質
位于日內瓦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總部大樓大廳圓頂上有一個題詞:“人類的聰明才智是一切藝術成果和發明成果的源泉;這些成果是人們美好生活的保證;國家的職責就是要保證堅持不懈地保護藝術和發明。”
過去我們對知識產權的定位基本上都是放在對外貿易項下,為解決貿易摩擦定位的。而且普遍認為它是西方用來遏制中國發展的利器,因此,為了反對西方的技術霸權,我們更多的是被動地應對,或忽略,或逃避,而不是真正理解其對中國未來發展的重要戰略意義。
毫無疑問,知識產權的核心部分是專利,因為專利是技術創新中最深刻的東西,也是國家和企業最重要的競爭點。有人做過調查,國內很多企業申請專利的目的主要有三個:第一個目的是為了獲得申請高新技術資質;第二個目的是為了獲得專利資助;第三個目的是完成領導交辦任務。還有些是基于上市估值、評職稱定、爭取項目等考慮。由于企業沒有真正投入到技術創新,也沒有意愿做知識產權保護,加上動機不對,所以很多專利申請的質量并不高。
同時,我們還很遺憾地看到,中國的專利年費相比美國等很多國家,負擔要沉重得多。在美國,專利維護費僅需要在第4年、第8年、第12年各交一次,而在中國,專利年費需要每年一交,且越到后期費用越高,專利的維護成本逐年提升。以發明專利最高年費8000元計算,維護500個專利需要付出的年費高達400萬。
但另一方面,在我國侵犯專利的訴訟中,法院判予的平均賠償額在8-15萬人民幣,而美國是450-500萬美金。在各級政府以及司法、立法機構和產業界大談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時,卻發現我們既沒有侵犯知識產權足夠高的賠償額,來阻止侵權和引導創新;也沒有侵犯知識產權的刑事保護門檻,這是最低的司法防線。
任正非:知識產權是核保護傘
任正非一直在呼吁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他說:“創新是要有理論基礎的。如果沒有理論的創新,就沒有深度投資,很難成就大產業。理論上要想有突破,首先一定要保護知識產權,才會有投資的積極性,創新的動力。美國之所以這么厲害,因為它嚴格保護知識產權,這樣美國的創新環境才特別好,所以容易出現大公司。”
“保護知識產權要成為人類社會的共同命題。別人勞動產生的東西,為啥不保護呢?只有保護知識產權,才會有原創發明的產生。才會有對創新的深度投資及對創新的動力與積極性。沒有原創產生,一個國家想成就大產業,是沒有可能的。即使就是成功了,也像沙漠上修的樓一樣,也不會穩固的。”
“中國缺少創新、沒有原創,主要原因是不尊重知識產權,沒有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加上社會文化沒有包容精神,不鼓勵試錯,不包容有個性,甚至是有一些極端怪癖的人,如蘋果的喬布斯、休斯飛機制造創始人休斯都是個性張揚,行事反叛的人,在中國現有文化背景下肯定難以冒出來,因為我們包容不了喬布斯,中國出不了喬布斯,這就導致誰也不愿進行原創,都熱衷于抄襲。”
“屠呦呦獲得諾貝爾獎開創了中國原創研究新時代,屠呦呦獲獎還飽受爭議,還有人不服,認為屠呦呦的研究太簡單,就是將農村清明節掛在門上的青蒿桿泡在酒里做研究,其實屠呦呦的研究不簡單,她從常識之中發現了真理,從簡單之中挽救了成千上萬人的生命,創造了不簡單的巨大社會價值,一輩子只干一件簡單的事,成就了不簡單的人生價值,這是值得弘揚的精神!她是一位三無
研究員卻獲得了諾貝爾獎,這值得中國學術界和教育界反思,這說明中國學術界和教育界的評價導向和評價標準出了問題,導致大家追求低水平的學術論文數量而忽視質量,一味模仿學術研究而忽視了原創!”
“過去中國不愿加入世界知識產權保護公約,認為加入了不利于中國學習國外先進知識與技術,這完全是一個誤區,我在陪******出訪期間,用二十分鐘時間專門向溫***建言知識產權保護對國家創新發展的重要性及加入全球知識產權保護公約對中國的價值,***對我二十分鐘的建言是聽進去,回國后不久就很快簽署了加入世界知識產權保護公約。如果中國人發明的火藥有知識產權保護,其所產生的知識產權價值不可估量,屠呦呦的研究成果如果當時就申請了國際專利,就不會由瑞士人擁有這種藥的知識產權,屠呦呦所獲得的價值就不會是區區幾百萬的諾貝爾獎金,而是數以十億、百億計的知識產權價值。”
“第一,中國首先要保護知識產權,才會有原創。第二,我們的人要耐住寂寞,現在泡沫化的社會中不會產生科學家。幾十年以后我們還在泡沫邊緣化上,最后會被歷史拋棄,所以我們還是要踏踏實實耐下心來做學問,太難了。一個浮躁的社會重歸理性社會,需要幾十年的回歸。本來社會就不應該主動泡沫化,過多的泡沫化再倒回去太難。要幾代人重回冷靜,隊伍中才會有真正的科學發明。像日本人得了諾貝爾獎后,日本媒體都在批判反思,這些成果是幾十年前作的,現在的日本社會還能抓到這樣的機會嗎。日本社會浮躁泡沫了,媒體批判,社會就反思為什么幾十年前能做到,幾十年后卻做不到了。日本比我們還要踏實得多。所以我們要成為世界文明的主導,還是要回到理性上。”
“在知識產權的問題上,盡管我們很努力,盡管我們做得很優秀,但是在人類歷史的長河中,還是不夠。所以在談判過程中,我們要學會適當的妥協,這就是‘開放、妥協、灰度’。不要強勢就不饒人,得意變猖狂是小人,我們要做肚量大的人。‘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一紙書來只為墻,讓他三尺又何妨’,就是說其實我們在合理談判下,可以對西方公司讓步一點,因為我們還會更強大。你們可以去安徽桐城的六尺巷,好好體驗一下古時候偉大人物的胸懷,有胸懷才能有了天下。”
“至于用知識產權賺錢,對華為來說,還不是時候。當然,合理地收取一定的知識產權費是應該的,因為我們也付出了勞動和成本,但不是以賺很多錢為中心。”
華為實踐:交叉許可
一、尊重他人的智力成果
華為輪值董事長徐直軍說,在通信領域,與西方公司相比中國企業普遍起步較晚,當華為進入電信行業時,歐美公司已經在這個領域里持續地成長了數十年,積累了大量的智力成果。作為這個行業的后來者,經過多年的實踐,在華為公司的創新理念中,首先就是肯定和承認他人的優秀智力成果,避免閉門造車,在繼承他人優秀成果基礎上進行開放式創新。通過學習和繼承業界領先的技術,華為公司用最小的研發成本、最短的時間推出了業界領先的產品,滿足了客戶的需求,取得了較好的市場收益。
尊重他人的成果,是平等對話和尋求合作的前提,不僅如此,華為即便對資助的項目也不做干預和索取,“我們對科學家的支持是無條件的,我們不會謀取教授的專利,不謀取教授的成果,我們只希望教授多和我們喝幾杯咖啡。告訴我們這東西在未來有什么用,如果我們使用了,我們就需要付費,幫助我們在未來的智能社會中做出些貢獻來。”
二、不盲目自主創新,學會共享和付費
任正非認為,華為的使命是為人類的繁榮創造價值,為價值而創新。創新一定是緊緊圍繞這個目的,不能為了創新而創新。“首先自主創新的提法本身有片面性,我們要站在巨人肩膀上前進。如果我們從地上自己一點點爬起來,當爬到巨人肩膀上時,已經過了三千年。為了更快、更好地實現我們的目標,充分吸收利用人類的一切文明成果才是聰明人,因為這樣會提高你生命周期的效率。人的生命很短,學這個、學那個,等到滿是學問時,你已經90歲了,還可以像年輕人一樣作貢獻嗎?如果有返老還童藥,那你應該很偉大。只有未來的智能機器人,才可能在19歲的年齡擁有90歲的智慧。所以在創新過程中,我們要在有限的生命里,吸取更多能量,縮短創造財富的時間和精力。”
在華為看來,片面地強調完全自主創新對企業的發展也是有害的。任正非說:“我們要有原創創新精神,但并不等于完全自主創新,自主創新這個提法我不太認同,自主創新是封閉系統思維,華為強調開放合作,自己只做最有優勢的東西,其它部分開放合作讓別人做,不開放就是死亡。即使我們成為行業的領導者,我們也不能獨霸天下,若華為成為成吉思汗獨霸天下,最終是要滅亡的,我們立足建立平衡的商業生態,而不是把競爭對手趕盡殺絕,我們努力通過管道服務全球,但不獨占市場。”
在工業標準領域,任何一家公司,不用人家的技術,只用自己的技術的可能性是零,唯我獨尊在全球化的今天幾乎不可能,通過相互的交叉許可授權已成為業界普遍遵守的規則。華為每年花在專利許可上的費用達3億美元以上。2015年,華為向美國蘋果公司許可專利769件,蘋果公司向華為許可專利98件。
三、加入國際標準組織
未來一個標準的產生,可能幾十個國家都有基本專利,不是一家公司有90%,可能每家公司都只有百分之幾。國際標準組織就是一個協商的組織,很難再一家獨有,人家投否定票就過不了,所以一家壟斷的時代基本過去。在這個組織中,大家都提交提案,大家都在爭議和討論,逐步會妥協出一個中間路線。
國際標準組織是開放性的,任何人都可以參加,只不過你在國際標準組織中的職位,取決于你的企業實力、技術能力以及提交提案的質量。華為所在的標準組織,既有運營商,也有設備商,有歐洲的,也有北美的,這些不同的人和企業走在一起,碰撞出火花,提出最佳方案,大家都能獲得技術發展路線的走向,因此,將企業的自主創新融入到國際主流技術標準中已成為業界的一種潮流。
截至目前為止,華為加入360多個標準組織和產業聯盟,積極參與和支持主流標準的制
定、構建共贏的生態圈,華為已向相關標準組織提交標準提案累計超過54000篇。
四、建立強大的知識產權隊伍
華為知識產權部成立于1995年,目前擁有300多名專門從事知識產權相關工作的技術專家、專利工程師和負責版權、商標、許可等業務的律師。
同時,華為制定了全面、嚴格的知識產權、版權保護制度和流程,以及管理公司知識產權的操作指導書及手冊,包括有關專利開發及申請、版權及軟件管理的流程。為激發企業員工進行技術創新的積極性,華為出臺了多階段獎勵政策等一系列專利創新鼓勵辦法,保證發明人全流程地關注其專利申請,每項有重大貢獻的專利可獲得特別獎勵。
截至2017年底,華為累計獲得專利授權已達74307件,其中90%以上為發明專利。
中國禁令:砥礪前行
一、積極應對國際知識產權官司
華為的知識產權戰略有三大抓手:一是在核心領域不斷積累自主知識產權,并進行全球專利布局,以保持參與市場競爭所必需的知識產權能力;二是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推動自有技術方案納入標準,積累基本專利;三是始終以開放的態度學習、遵守和運用國際知識產權規則,按照國際通行的規則來處理知識產權事務。同時,以積極友好的態度,通過協商談判、產品合作等多種途徑解決知識產權問題。
2003年思科訴華為,其實也只是華為所有協商談判中沒有取得一致意見的一例,這種訴訟在西方發達國家非常普遍。雖然當初華為如臨大敵,但最后并沒有影響華為與思科的合作。早在10年前,摩托羅拉與華為在通信設備領域展開合作,但沒想到的是,2010年7月摩托羅拉把大部分網絡設備業務出售給諾基亞西門子,為逃避支付技術轉讓費,摩托羅拉以侵犯商業機密為由起訴華為。華為積極應對,最終取得勝利并獲得賠償。摩托羅拉還做出聲明說:“摩托羅拉在進一步審核了事實后,已經同意撤回其在芝加哥聯邦地區法院與 Lemko 的訴訟中針對華為的指控,此撤銷行為將意味摩托羅拉今后不得再就此案提起針對華為的訴訟或者以相同事由對華為提起訴訟。”
因此我們要正確看待國際知識產權官司,雖然也不排除你死我活的情況發生,但絕大部分官司都有回旋余地,訴訟過程也是尋求對話與合作的機會,完全可以積極應對,不必慌張和逃避。
二、以國際標準來解讀知識產權競爭力
華為高級副總裁、首席法務官宋柳平認為,對于工業標準行業,衡量一家公司的知識產權的競爭力就是兩個指標,第一個是在歐美中三地的授權專利的質量和數量,另一個是在國際主流技術標準當中核心標準必要專利在歐美中三地的授權數量和質量。
我們企業應該放眼全球,對于企業而言技術創新不是目的,取得商業成功才是目的。而主流的國際標準意味著主流的全球市場,這才是需要聚焦的發力點,唯有這樣我們才可能具備全球市場的競爭力參與全球市場的分配。千萬不要忘記融入世界的重要性。
由于國際主流技術標準組織的開放性、協商原則和投票機制,都決定了未來的世界競爭都會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合作協同、合縱連橫是未來的方向,我們的核心能力要發力在國際主流技術的話語權上。中美貿易戰讓我們已清醒地認識到,我們的核心能力還很不夠,很多情況下只是“我中有你”,但還沒做到“你中有我”。
三、構建內生性知識產權的獲得能力
我們企業需要構建起內生性知識產權的獲得能力,這怎么理解呢?專利價值體現在兩個方面,宋柳平有一個形象的比喻,就像廚師炒菜,首先原料要好,也就是說創新成果和技術要好;其次是廚師的烹飪手藝要好,也就是把好的發明創造、創新技術轉變成法律權利的功夫要好,寫出來的法律文件要好。所以高質量的專利需要有打造高質量能力的體系,包括研發創新能力和打造高質量的作業流程和組織體系,這套硬實力才是基礎。
國內目前對于專利價值還有一個誤區就是把過多的注意力放在自己是否在產品中實施了專利技術,其實如果一個專利別人都不感興趣,只有自己用,那么這個專利是沒有價值的。最有價值的是什么?是別人很想用又不能用,還有一個別人很想用,我可以拿來跟人家交換,所以專利的價值不在于自己用不用,而在于別人用不用或者別人想不想用。此外,專利的價值與技術的復雜程度往往沒有必然的聯系,有價值的專利往往是那些容易被普遍采用的簡單技術,大家一談專利往往認為一定是要高深的發明,但實際上只要是創新,能產生使用價值,被普遍使用,就很有價值。
四、在中國授予禁令就相當于全球禁令
前高通知識產權和專利總監Erick Robinson曾撰文說:“中國專利訴訟的勝訴方幾乎都能被授予禁令……尤其在中國,禁令不僅僅適用于境內的銷售,還包括了出口。中國作為全球最大的制造業中心,在中國授予禁令就相當于全球禁令。”
也就是說,在中國,一是做知識產權保護本身的意義就很重大;二是禁令要好于賠償,能夠比較好地在家門口推動和解。
很遺憾地是,我們還沒有很好地認識這一點。
國家在知識產權的政策層面,一方面要加強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鼓舞技術創新;二是要降低企業保護和維持知識產權的門檻,特別是費用負擔;三是建立必要的司法防線,提高侵權的賠償責任。我們的司法體系如果還是基于和事佬和維穩的思維來做司法判決,對知識產權保護仍然是災難性的。
-
華為
+關注
關注
216文章
34411瀏覽量
251503 -
蘋果
+關注
關注
61文章
24395瀏覽量
198559 -
專利
+關注
關注
3文章
586瀏覽量
39203 -
知識產權
+關注
關注
1文章
79瀏覽量
13542
發布評論請先 登錄
相關推薦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