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多家媒體報道稱,華為要求員工在美國竊取商業機密,對此華為方面給出三點回應,怒斥完全是在造謠。
據此前報道稱,Jesse Hong自2014年起擔任華為在圣克拉拉的子公司“華為技術有限公司”(Futurewei Technologies)的軟件架構師,在職期間曾被華為派去刺探商業機密,在拒絕參與后,Hong 對華為從事的活動提出了擔憂,不料今年 3 月卻被解雇。
最近,他一紙訴狀將華為告上法庭,并要求華為拿出 1.05 億美元的損害賠償金。
據圣克拉拉縣高等法院的起訴書顯示,Hong 在訴訟中稱,在 2016 年,華為指使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的兩名員工采用弄虛作假的手法,混入眾多電信公司出席的一年一度的“TIP峰會”(其中大多數是與華為競爭的初創公司),這次峰會在Facebook位于門洛帕克的總部召開。
之所以叫“混入”,是因為此前華為曾要求參加 Facebook 主辦的眾多美國公司出席的這次閉門會議,但被 Facebook 一口回絕,所以華為下令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的經理 Sean Chen 和另一名員工使用“掩護性的美國公司名稱”,“登記報名,并混入 Facebook 禁止華為參加的會場”。
Chen 和另外一名員工出席了 Facebook 峰會后,華為隨即制作了一份報告(報告附有華為競爭對手的計劃),將相關信息發回華為在中國的產品團隊。訴訟指控,另一名員工(訴訟中僅稱為“Sam”)還借助為美國公司提供咨詢服務的便利,獲取機密信息,并交給了華為。
Hong認為,竊取商業機密及/或將這類機密信息發回在中國的華為是非法行為,自己好言相勸卻被開除,所以怒而將前東家告上法庭。
據悉,電信基礎設施項目(TIP)擁有500多家會員公司,它表示正在閱讀訴訟指控的內容,但不愿就訴訟事項發表評論。
針對此次事件,華為昨日正式回應稱:
1、我們關注到,一些自媒體標題稱“華為要求員工竊取商業機密”,這完全是在造謠,不是事實。
2、前員工相關指控沒有事實依據,我們將積極應訴,維護公司權益。
3、遵紀守法是華為全球化合規運營的基石。
其實,從2012年開始,華為在美國就面臨麻煩,那年美國國會調查人員認定該公司對美國安全構成了威脅,華為的產品可能用于間諜活動,說華為“無視美國其他實體和公司的知識產權。”
值得一提的是,Facebook在6月份就承認與華為及其他公司共享用戶數據。事后華為表示,它從未收集過或存儲過Facebook用戶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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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華為要求員工在美國竊取商業機密?官方回應:這完全是在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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