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發布《區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發展實施細則》,提出扶持包括新型顯示、集成電路、新一代信息通信、基礎硬件、物聯網及車聯網、云計算及大數據、互聯網及軟件服務、新一代信息技術服務業等行業在內的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其中明確提出要扶持集成電路設計和封測產業發展。
《細則》中對集成電路企業注冊資本、主營業務收入、以及項目研發等提出了明確的獎勵和補貼金額。具體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對新設立的集成電路設計或封測企業(主營業務為集成電路設計或封測),實繳注冊資本2000萬元以上的(外資企業注冊資本折算為人民幣核算),經認定,按其實繳注冊資本的5%給予獎勵,最高獎勵300萬元。
(二)對當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的集成電路設計或封測企業,首次申請本獎勵,經認定,分別一次性給予2000萬元、25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獎勵。
(三)企業研發多項目晶圓(MPW)流片的,按直接費用的80%給予補貼;企業購買光罩、研發全掩膜(Full MASK)流片的,按直接費用的40%給予補貼;企業研發工程片、試流片的,按加工費用的30%給予補貼,同一企業每年合計最高補貼600萬元。
除了對集成電路設計和封測企業提出了具體的獎勵辦法之外,《細則》中還對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中所涉及的重大產業項目、公共平臺建設、產品推廣應用、項目融資等方面提出了扶持辦法。包括:
(一)支持重大產業項目集聚。對新建立的新一代信息技術重大產業項目,實際固定資產投資總額首次達到1億元、5億元、10億元、20億元、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經認定,分別一次性給予5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8000萬元、2億元獎勵。
(二)加快公共平臺建設。鼓勵新一代信息技術企業、聯盟、機構之間,或者聯合上下游企業或用戶單位建設公共服務平臺,經區科技主管部門認定,采取先立項后補助的形式,按其設備購置費等平臺建設費用的50%給予獎勵,每個平臺獎勵不超過500萬元。
(三)鼓勵產品推廣應用。 對當年購買本區新一代信息技術企業產品及服務達到200萬以上的,經認定,給予買方企業當年購買總額的5%補貼,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貼300萬元。
(四)加大融資扶持力度。 對經認定的新一代信息技術領域高技術產業化項目,按建設期間貸款項目實際發生貸款額的1.5%(年利率)給予貼息;在政府引導區域內(政府引導區域由區政府、管委會或有關部門認定文件為準)的建設項目按實際發生貸款額的2%(年利率)給予貼息,補貼期限3年。企業可就多筆貸款項目申請貼息,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貼息100萬元,以自然年作為計算標準。
(五)加速中小微企業成長。對經認定的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1000萬元以上,且近2年每年的增長率(同比增長率或復合增長率)在30%以上的中小微新一代信息技術企業,每年擇優遴選10家左右,采用直接股權投資的方式給予支持,每家企業最高500萬元,不作為第一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年限不超過10年。
此外,《細則》還對新一代信息產業領域企業租用、購置辦公用房;重大交流活動、大型展會參加等重大推介交流提出了補貼標準,同時,該《細則》還指出將扶持行業協會或聯盟,在黃埔區區成立的具有重大影響力的行業協會或聯盟,每年最高可獲得50萬元的資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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